在拍卖进行了6次延时、18人轮番出价后,韩进这批集装箱以331万余元的价格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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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韩进海运破产后在中国的首笔资产通过网上拍卖后成交,484个空集装箱拍卖出331万余元。
拍卖平台显示,此次拍卖的标的是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依法行使留置权的存放于盐田国际码头的484个二手空集装箱(整体拍卖),其中20尺货柜3个、40尺货柜43个、40尺高柜253个、45尺货柜175个、40尺雪柜10个。集装箱的生产制造日期分别在1998年至2011年之间。
按照相关拍卖规则,这批空集装箱的起拍价为114万余元,报名参拍者需要缴纳20万保证金方可参与竞拍加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整倍数。
最终,在拍卖进行了6次延时、18人轮番出价后,这批集装箱以331万余元的价格成交。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文广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这种处理方法的依据是《物权法》第236条。本次拍卖与司法拍卖没有关系。港口作为留置权人,依据《物权法》的规定,通过拍卖实行留置权。韩进海运还没有向中国申请破产保护。在中国,航运企业破产应依据《企业破产法》进行。
另外,张文广强调,目前有一艘韩进船舶被中国海事法院扣押。通常来说,在韩进海运提供担保后,法院会解除扣押,船舶能够继续运营。在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形下,船舶可能会被依法拍卖。
“目前韩进在中国的财产基本上已被保全完毕。自韩进海运申请破产保护后,其处置资产的速度相当惊人。目前,韩进海运的集装箱运力排名已由全球第七跌至二十名以外。未来韩进海运资产被继续拍卖或出售的概率很高,韩进海运起死回生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张文广表示。
据了解,目前共有41个国家合计43个法域通过了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为基础的国内立法。
在这43个法域中,澳大利亚、加拿大、希腊、日本、南非、韩国、英国、美国等通常被视为是具有重要海运利益的国家。如果这些国家确认韩进处于破产重组的法律事实,将不会扣押韩进的船舶。
由于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还有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并未签署《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所以在中国可以不承认韩进海运的破产,在债权没办法兑现情况下,港口可以先行扣押船只或其他资产。
从8月底至今,韩进海运事件已经成为业界焦点,关于韩进海运旗下船舶在全球各地的港口被拒绝入港靠泊甚至“扣押”。
韩联社曾报道,韩国第二大航运公司现代商船已开始着手收购韩进海运主要资产的相关事宜。另一方面,全球最大集装箱航运业者马士基航运9月宣布,未来将停止订造新船,重心转向并购,并且已准备好120亿美元的并购资金。
10月7日,韩进海运称,旗下97艘集装箱船中有33艘未完成卸货。这33艘船中有两三艘船遭到了恶性临时扣押,这些船舶扣押可以在法院受理之前拖欠款项付清前释放。除了这些个案之外,其余船舶都将在本月底前解决卸货问题。
10月12号,韩国昌原地方法院近日裁定暂时扣押“韩进厦门”号,这是韩进海运旗下的船舶首次在韩国被扣押。
但对于数量庞大的货代来说,手中没有韩进的资产,维权困难。对此,张文广表示,“只要是海事请求权,符合《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的,货主和货代可以申请扣押韩进财产。对于货主货代而言,维权可以在国内和韩国同时进行。在中国国内,不少公司在等待时机,准备申请债权登记,走强制执行程序。在韩国,维权的成本很高,建议中小货主借助行业协会或驻外机构的帮助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