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球范围发起的233起反倾销案件中,针对金属行业的案件占比达创纪录的46%,几乎全部是针对钢铁行业的案件。
中国海关总署11月8日的数据显示,10月份中国出口钢材770万吨,较上月减少110万吨,同比下降14.6%。自今年6月份以来,中国钢材出口逐月递减,目前已连续四月下滑,10月份下滑到770万吨,主要是由于国内钢材价格上涨过快,国内外价格出现倒挂,企业出口积极性减弱,导致钢材出口下滑过快。不过,除去短期因素外,国际贸易摩擦是更大背景。
2015年,全球范围发起的233起反倾销案件中,针对金属行业的案件占比达创纪录的46%,几乎全部是针对钢铁行业的案件。
今年1-8月,共有来自20个国家(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85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涉案金额103.21亿美元;案件数量同比上升了49%,涉案金额同比上升了94%。其中又是以钢铁产品居首,共计35起案件,涉案金额58.86亿美元,占今年同期全部贸易救济案件数量和金额的约一半,案件数量和金额分别上升了40%和63%。
我国近三年来钢铁行业遭遇的贸易争端
中国钢铁出口是贸易重灾区!
贸易摩擦有哪些
其他国家针对我国的钢铁出口,采取的贸易调查类型涉及反倾销、反补贴,现在频繁保障措施、反规避,甚至美国对我国发起了337调查。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倾销是一种价格比较,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
反补贴指一国反补贴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反规避所谓规避,是指一种出口产品在被另一国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情况下,出口商通过各种形式减少或避免出口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或被适用其它形式的反倾销措施的行为;例如,出口商通过改变商品的生产地、组装地或产品形态,将产品转移到第三国或进口国国内进行装配,从而改变其产品的原产地,以规避反倾销税。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这种不公平行为具体是指:产品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或不公平的行为进入美国,或产品的所有权人、进口商、代理人以不公平的方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该产品,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或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商标和专利权。
贸易调查
目前世界上有150多个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代表国家:东盟国家、韩国、南非、巴基斯塔、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代表国家:美国、欧盟、印度、土耳其、拉美国家,这也是我国遭遇出口贸易摩擦的重灾区!
1>申请和立案
即由申请人向主管机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书面反倾销申请。这里的申请人是指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产量不低于全国总产量的25%。
申请人经过收集资料,能基本得出国外产品在中国境内可能以低于其在出口国本国正常价值时,就可委托律师做出反倾销的书面申请书,提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请求立案。
分3步骤
1、确定相似产品,
2、定倾销和计算倾销幅度;
3、证明损害。
发起反倾销调查方会想法设法把出口国出口某商品的最低价格划在调查期间,比如针对中国钢铁的反侵销调查,其他国家会想尽一切办法把2015年下半年划在调查范围内,因为2015年中国钢材市场异常低迷,价格异常低!
2>调查
一经立案,反倾销调查程序就开始启动。外经贸部会同海关总署对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经贸委会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对损害及损害程度做调查。
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至最终裁定公告之日止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8个月。如果在此期间,申请人撤回申请;初裁不存在倾销、损害;终裁不存在倾销、损害;以及倾销幅度或者倾销产品的进口量可以忽略不计的,可终止反倾销调查,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布。
如何应对
密切关注反倾销申诉和立案动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必要时,寻求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商会及行业协会的指导;如涉案,应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配合律师填写问卷,以便在经过充分分析和论证后,按时递交至调查当局。
此外,顺利通过实地核查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除此之外,在有些国家(如美国),法律抗辩和司法审查也是十分重要和有效的手段。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时存在的误区
反倾销应诉是企业的战略抉择,企业会考虑应诉反倾销调查的物力和人力,会考虑该国是否是未来商品的主要出口国等等。企业要想开拓国际市场,必会遭遇反倾销,我们要积极应对!
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时会存在误区尤其是财务方面,企业不愿意公布自己的财务数据,在应对反倾销时难上加难,还有公司人力不给力等。
企业试图规避反倾销,将商品贴上第三方国标签出口到目标国,会引起前面所说反规避调查。
中国目前为了钢材出口,尤其是小公司,为了满足国外某进口公司逃掉高额的进口税,为了双方个人利益,达成低价出口钢材,然后再以其他渠道付剩余货款。
这样当地该商品生产商就会联合发起反倾销调查,这也是目前中国应对反倾销调查的头疼案例之一,如果是承认我们市场地位的国家,或者说友好型国家,会让我们提供资料辩解,如果是不承认我们市场地位的国家,就会以海关数据为主,到时候我们胜诉概率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