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去世,遗霜与儿子争权,谁能胜出?
文|股权道
市值400亿的杉杉股份,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郑永刚在2023 年2 月 10 日去世,公司董事会由11人减少为10人。
公司在2023年3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郑永刚的儿子郑驹为董事,并在当天的董事会被选为董事长,郑驹为90后。
据媒体报道,郑永刚的遗孀出现在会议现场,作为郑永刚现任配偶及3名亲生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她表示基于继承关系自己应当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大会是违规和错误的。
2023年3月26日上交所向杉杉股份下发监管函,杉杉股份回应称选举合法有效,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到底怎么回事呢?我查了杉杉股份的公告和相关股权结构。
截止2022年12月增发新股后,杉杉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直接在上市公司层面持股且与郑永刚家族有关的股东共有五个:
(1)杉杉集团持股34.42%,为控股股东。
(2)杉杉集团100%持股的子公司朋泽贸易持有公司,在杉杉上市公司持股9.58%。
1+2=44%,可以由杉杉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决定。
(3)杉杉控股在杉杉上市公司持股5.46%。
(4)杉杉控股100%持股的子公司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杉杉上市公司持股3.63%。
3+4=9.09%,可以由杉杉控股的法定代表人郑驹决定。
(5)郑永刚直接持股0.03%,不知股东大会时有无参与投票?
1+2+3+4+5=53.12%。
2023年3月23日的股东大会共有106个股东参与投票,占总股份数的52.36%,加上其他非郑永刚家族的股东后,仍少于前面1至5的总和,说明肯定有1至5的股东没参与投票。
选郑驹为董事的提案获得67.59%票数通过,而持股5%以下小股东同意占比95.27%。
投同意票的持股比例为52.36%*67.59%=35.39%,就是说1至5项中除了不参与投票的以外,参与投票的股东中有部分投了反对票。
董事会则全票同意选举郑驹为董事长。
就是1至5的股东中并不是全部都支持选郑驹为董事,股权继承处理完后控制权会不会生变?
影响控制权的因素有三个:
(1)郑永刚在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归谁所有?
(2)杉杉控股的12家股东支持谁?杉杉控股的公司章程如何规定?
(3)由于杉杉控股在杉杉集团持股54%,所以还要看杉杉集团的公司章程如何规定?
至于1至5的股东如何投票、受谁控制,都与以上三个因素有关。
不一定是分到郑永刚的多数股权就一定能掌握公司控制权,在我写的《公司控制权》书里有80多个真实的股权案例,有小股东持股0.02%控制公司,也有大股东持股99%还被法院判决没有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