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实控人被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公司两年内收到8次监管处罚

深圳国际仲裁院认为,蔡耿锡在与孙才金订立合同时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蔡耿锡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  戈振伟
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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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戈振伟

星徽股份(300464.SZ)实际控制人蔡耿锡与泽宝创始人孙才金关于交接协议的诉讼纠纷有了结果。

11月7号,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通知书显示,有关部门已开始对蔡耿锡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界面新闻大湾区频道记者了解到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国仲)在今年5月已做出裁决,据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3815号】,被申请人(蔡耿锡)赔偿申请人(孙才金)因未及时解除1500万股星徽股票导致的资金损失约2600多万元。

同时,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蔡耿锡)在与申请人(孙才金)订立合同时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被申请人(蔡耿锡)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界面新闻大湾区频道曾经报道,2018年6月,传统的五金制品生产商星徽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和现金收购的方式,以15.3亿元收购深圳知名跨境电商泽宝,交易完成后,泽宝成为星徽股份全资子公司,但因为实控人之争等问题,星徽股份的管理层与泽宝管理层出现了裂痕。

2020年8月11日,孙才金被迫离开泽宝,并与蔡耿锡签订了《交接协议》,但后者拒不履约。2021年721日,孙才金向深国仲发起仲裁,请求蔡耿锡按照交接协议履约并赔偿相应损失。

2022年5月7日,深国仲裁决,孙才金胜诉。对于深国仲的裁决,蔡耿锡依然拒不履行。孙才金于是向肇庆中院申请了对蔡耿锡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621日,肇庆中院正式受理了孙才金申请的强制执行,开始对蔡耿锡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处理。但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蔡耿锡向深圳中院发起诉讼,要求撤回深国仲的裁定,并同时向肇庆中院发起执行异议。914日,深圳中院驳回了蔡耿锡的申请,目前案件已恢复执行。

执行期间,蔡耿锡却突然卸任星徽股份事长及法人代表。921日,星徽股份公告,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拟由蔡耿锡变更为谢晓华。谢晓华是星徽股份的非独立董事,也是蔡耿锡的妻子,二者控股的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星徽股份的最大股东。10月13日,星徽股份完成工商变更。据了解,谢晓华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此前几乎不参与公司的日常决策和经营,此次突然变更令市场一片哗然。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从法律风险防范角度而言,蔡耿锡变更星徽公司与泽宝公司及子公司的法人与董事长职务可以规避公司经营恶化给其带来的法律风险,而将泽宝公司旗下的主要运营主体子公司邻友通变更为一家空壳公司的子公司,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邻友通破产的方式逃避债权人(主要为供应商)进一步往原上层股东追责。天眼查显示,邻友通现为杭州泽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的参保人数显示为0。

根据星徽股份公告,11月2日,广东证监局因星徽股份处置占公司净利润15.34%的重大交易未经过董事会审议以及进行相关的披露,决定对星徽股份及时任董事长蔡耿锡、总经理陈惠吟、董事会秘书鲁金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了上述处罚,记者梳理发现,从2020年下半年至今短短2年的时间里,星徽股份及蔡耿锡可以查到的来自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处罚就多达8次。

当前,星徽股份正在筹划并拟实施定增交易。其今年6月公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显示,星徽股份拟按4.89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公司实控人之一谢晓华发行股票募资不超过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借款。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星徽股份的负债率为85.4%,短期内仍面临巨大的偿债压力。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第四条规定:“本准则的规定是对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收购人均应当予以披露。”

记者了解到,孙才金诉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蔡耿锡、谢晓华及陈惠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纠纷一案目前已由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2)粤06民初104号,该案涉及标的额人民币4200余万元,第三人为星徽股份。

但截至目前,星徽股份并未披露上述诉讼案件,广东信达律所为该次定增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也未对案件对定增交易的影响发表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