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违反限额要求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按规定要求,对相关公司采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对人身保险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和事后抽查管理,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对万能型保险要建立单独核算制度。文件具体包括六大方面:

  • 再次提高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将保险金额与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最低比例要求由105%提高至120%。
  • 下调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将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下调0.5个百分点至3%。
  • 对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提出比例要求,要求自2019年开始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不得超过50%,2020年和2021年进一步降至40%和30%。
  • 进一步完善中短存续期产品监管政策。将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纳入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范范围,要求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对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进行单独评估。
  • 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 强化总精算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