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主要聊聊从1877年新法采油到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这期间大清国的逗比经营。
说到宝岛台湾,可能没人能想的到石油,确实台湾的石油储量不多,但台湾却是我国最早用新法开采石油的地区。1877年,清政府设立矿油局,钻井采油。自1877年至今,台湾石油勘探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1)从1877年新法采油到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
(2)从1895年到1945年日本侵占台湾期间;
(3)从日本投降至今。
今天我们主要聊聊从1877年新法采油到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这期间大清国的逗比经营。
01
历史书里的台湾石油
先别喷,我就稍微翻翻历史,一丢丢,《台湾府志》和台湾产油区苗栗县县志里都对石油有过记载:
“港西里赤山之顶,不时山裂,涌泥如火焰,随之有火无烟。取薪刍置其上,则烟起。名曰火山。”
“男仔仙山后有火,出石畔。扑之亦灭,吹之辄起。”
“玉案山后山之麓,有小山,其下水石相错,石罅泉涌,火出水中,有焰无烟,焰发高三四尺。昼夜不绝。置草木其上,则烟生焰烈,皆化为烬。”
“油矿窟在铜锣东十余里牛头山下,油加水而出。其色黄,以木瓢盛之,挹注不竭。”
“磺油出狸猫溪内山,油浮水面。其味臭,每日申酉二时,方可捞取,煎炼之。为用甚广。”
其实啰啰嗦嗦说这么多,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台湾有油!
02
杀人犯的采油史
台湾在1861年开始开采石油,这件事说来是比较搞笑的。最早挖到油的人是一个翻译,叫邱苟,没错就是叫邱(qiu)苟(gou)。邱苟同学在现在来讲是个文科生,语言学,不是科班出身。但是为什么他会是最早挖到石油的呢?因为他杀了人。杀人偿命,自古不变,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呃。。。其实就是不想死,邱苟同学的反应还是很快的,立马跑路,藏到了新竹县后垄溪出璜坑一带的山中。有时候吧,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邱苟藏身这个地方刚刚好就有石油。
于是他就在有油苗的地方挖了个坑,采油。大概就这么三米深的一个坑,每天采油差不多六公斤油。除了自己点灯照明之外还剩不少,本着赚点银子花花的想法,于是就开始把原油卖给周围的村民。说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邱苟前辈,跑路不忘做生意。四年后,他又把这个油井,也可以说是油坑,租给了一个商人,注意是“租”,租金一百两;之后,又租给了老外,英商宝顺洋行,一千两/年。真是一本万利,跑路跑路就跑成了地主。
03
起开,起开,朝廷来了
当然这事儿也就玩大了,官府注意上这桩赚钱的买卖了。光绪二年(1876年),闽浙总督文煜、福建巡抚丁日昌上奏朝廷,向老佛爷报告这事儿。奏折这东西又臭又长,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总体就是说,台湾这地儿有油,品质还不错,洋人说了要是机器开钻,每天差不多能采一百担。建议收回官办,仿西洋新法采之,一准儿赚钱。老佛爷一听有钱赚,这敢情好啊,赶紧收回来,什么,洋人租的,轰走,轰走,天下都是我大清的,更何况这点儿油。
04
一事无成的老外
要仿新法采油,自己又不会干,那就聘请外国技师,买外国设备。台湾招商局就请了两个美国人,简时和洛克,签了我国石油工业史上同外国的第一个合同,包吃住,年薪分别为3000美刀和1200美刀。
这哥俩在台湾一共凿了两口井。一口井产量15担/天,不到一年就没油了;第二口井钻进的时候就事故了,俩老外折腾了三个星期也没搞定,然后合同到期,拿钱就拜拜了您那。总之就是个失败经历,所以说关键还是要有自己的技术。
05
刘铭传的奋斗
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建省,首任巡抚刘铭传,民族英雄,有远见之人。上任后积极为开发台湾石油而奔走。光绪十三年(1887年),蒙老佛爷恩准,在苗栗再次设立矿油局,朝廷委派统领林朝栋主持。然而官僚主义害死人呐,矿油局瞎折腾了四年,凿了五口井,就一口出油的,产量还不高。要知道钻井是花钱的,朝廷又不给,就这么点产量怎么行。
眼看着台湾石油工业的小火苗就要灭了的时候,刘巡抚想了个折,中外合资啊,我出地,你出钱,赚了大家分,多好啊!伟大的人总是想法的,那就赶紧给朝廷上折子吧。老佛爷和那群官老爷一听,什么,我大清朝的油凭什么让洋人赚去,不成不成,就是烂在地里也是烂在我大清朝的地里。你看看,大天朝什么时候都不缺这顽固的老官僚,事儿就这么砸了。
06
英雄落寞,呜呼哀哉
刘巡抚不仅碰了一鼻子灰,还在光绪十六年被革了职,英雄落寞。次年,新任巡抚邵友濂查封了台湾矿油局,台湾石油开发就此中止,呜呼哀哉。
注:图片来源自网络;内容改编自《中国科技史料》第6卷第6期,《台湾石油勘探史》,王仰之,徐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