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和法官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权力是用来为纳税人服务的,如果其把这种“权力”作为对民众傲慢与蛮横的资本,那其本身的权威和体面就会丧失殆尽,只有耍戏的,没有看戏的,那耍戏,也就没有了意义。
作者: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杨勇律师
每天都有热点,来不及一一评论,也力不从心,从六一的雷洋案北京检方对涉案警察立案侦查,到原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律师突发病逝,再到广西南宁吴良述律师在法院内被殴打,法律圈从未消停过,作为律师同行,又常年在全国各地办案接触各级法院,实在忍不住要多嘴几句了!
一、律师在法院内被打,反映出法院及个别工作人员对律师的傲慢与偏见。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司法,是权利救济最后一道屏障,律师和法官、警察(法警)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份子,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中坚力量,如果这群人都不讲法,不信法,崇尚暴力,崇尚权力,那中国的法治断然无望,律师是天生的反对者,其在法院内就案件是否立案及要求按法律规定出具相关手续是一个律师用法律说话的基本体现,最为正常不过,而在青秀区法院,律师的执业行为却被当成了“敌对”对象,一会被搜身,一会被殴打,一会被扯坏裤子,这种滑稽的闹剧竟能在人民法院这个被看作最为神圣的地方发生,必然被沦为笑话,除了反映出法院和个别工作人员对律师的“傲慢与偏见”(借用王外长语),我真看不出来其他什么。
二、法院内部不等于庭审现场,是否录音录像不受法庭庭审规则束缚。
本次事件所谓的“中心点”在于法警怀疑律师录音录像,违法法律规定,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的通告里也称“担心吴良述已对审判区域和审判人员进行录音录像” ,在笔者看来,这根本就是个伪命题。1、吴律师在立案大厅立案,并未进入审判区,且只要是律师和法官几乎都明白,大部分的法院立案大厅与审判区以及法官办公区是区隔开来的;2、吴律师因立案而来,对于审判区录音录像无任何缘由和意义;3、立案并非庭审现场,法律法规关于庭审非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的规定不适用本案情形;即使录音录像也不违反法律规定{顺带想问一句:法院这么怕律师和当事人录音录像,是为什么?)4、退一万步,吴律师违法规定,青秀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也应按照法律规定按程序进行执法,一副“我的地盘我做出”的盛气凌人,只能体现出其蛮横与无知。
三、法院与律师各执一词,公布监控录像才是还原客观事实的唯一有效做法。
事件发生后,事件主角吴良述律师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都就事情经过作出陈述,但说辞缺大相径庭,吴律师甚至称“如青秀区法院能拿出同步录音录像一一证明,就会真相大白”,而本应该主动公开同步监控视频的青秀区法院却只字不提,可窥一斑,法院内部的监控无处不在,特别是立案大厅和信访室这样的“重点领域”更不可能没有监控,笔者认为只要公开同步监控完整的未经过剪辑的录音录像,一切均会真相大白,谁是谁非一目了然,如果真是同行的问题,我们一样谴责,对青秀区法院也不会错怪;如果是法院的问题,那么该追求责任的应该依法追究责任,这种行为的影响极其恶劣,是给法治蒙羞。笔者想,青秀区法院应要有这份自信,更要有这份义务和责任。笔者只希望,不要再出现监控没打开,设备坏掉,聘请的临时工等等字眼的出现。
四、本次事件中,广西及南宁律协的反应速度和态度值得肯定。
在本事件发生后,广西律协及南宁市律协迅速赶往现场,依法依规为律师维权,且及时发布相关申明,其行为值得称赞,值得全国其他律协学习,律协本应是律师的娘家人,律师强制入会缴纳相关年费,也受律协管理,那么在律师权利受到侵害是,律协就应当依法、及时为律师维权,这是一份道义,更是义务和责任,否则,律师要协会做什么?广西方面律协的行为事一次好的表率,也是个好的信号,值得期待。
五、律师和当事人,遇到法院立案不按规矩来,怎么办?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笔者经常遇到不立案不出收据及其他“非正常”待遇,那么遇到类似情形,我们该怎么办呢?笔者结合自身经验说几点建议:
1、先礼后兵,用刚性的法律规定来说服法官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2、据理力争,该坚持的法律规定和原则必须坚持,通过向庭长、法院内部监督管理科室及分管领导反映情况;
3、公开录音录像,告知其已同步录像;
4、既当面递交材料,也通过邮政快递邮寄材料,保存证据、注意诉讼时效。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杨勇律师认为,在办案过程中,绝大部分的办案法官及工作人员是具有相当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的,也是能够通过沟通解决相关问题的,甚至在办案过程中可以就相关案件分析及法律适用与法官进行理性、可观的专业探讨,很多法官值得学习和钦佩,但是对于个别态度蛮横、工作方式粗糙、甚至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应坚持法律坚持原则,依法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抗争,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自身的执业权利。
法律赋予法院司法权力以及公众对法院充满期待和信任,是因为公众认为司法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这是一道可靠的屏障,人民法院和法官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权力是用来为纳税人服务的,如果其把这种“权力”作为对民众傲慢与蛮横的资本,那其本身的权威和体面就会丧失殆尽,只有耍戏的,没有看戏的,那耍戏,也就没有了意义。
法治的进步,是靠一个个小案件,一个个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的坚持和努力换来的,天上不会掉馅饼,也不会掉权利,更不会有自然而然的法治社会等待你我的到来,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我们所期待的未来,才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