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虽然扛不起这国民之痛,但几口吐沫必须得受,也受得起,而本次事件中反映出来的监管体制不科学、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突出,希望高层在本事件中得到反思,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统一,使行政机关真正地做到为人民服务。
近日,一个叫魏则西的青年的过世,引发整个社会震动,犹如当年孙志刚事件一样引发整个社会的反思,但显然,当年的公民意识以及媒体远没有发展至今日之水平,因此魏则西事件所带来的整个社会的“震动”远比十多年前的孙志刚事件强烈。
因魏则西求医过程的曝光,百度、莆田系、军队医院等都被推到风尖浪口,而作为互联网BAT三大巨头之一的百度,无疑被推到了浪尖的浪尖,成为被中国特色舆论这门大炮轰得最厉害的对象,甚至出现了“你百度一下会死啊!会死!”的段子,网民的愤慨可见一斑。
网名把这次事件的舆论枪口对准百度,主要源于百度推广方式,即对关键字搜索进行竞价排名, 那么“百度推广”到底是不是广告,百度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舆论的吐沫吐得到底对不对呢?这个笔者认为目前是可以说道说道的,至于事实如何,是否为医疗事故,则应依据证据和专业调查结论去判断。
一、百度推广属于广告,百度配合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相关科室)提供虚假宣传,具有过错责任。
虽现对于百度推广方式是否属于广告在法律上还有争议,但笔者认为,百度以关键字竞价排名方式为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提供推广,完全符合《广告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规定,属于广告性质,而北京市第一中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9625号终审判决书认为“是否出现在推广链接位置不完全取决于标题、描述或者链接的页面是否出现该关键词,百度推广服务与纯基于信息定位服务的自然搜索服务存在一定区别。”也间接认定了百度推广的广告性质。
因此,尽管百度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资质齐全,但基于百度与莆田系多年的商业合作,特别是莆田系大战百度事件发生后,百度公司对涉事医院涉案科室的百度竞价宣传推广基本状况必然有基本了解,处于明知而放任的态度, 因此百度在本次事件中显然具有过错。
二、 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提供虚假宣传,欺骗患者,应承担主要责任。
莆田系医院(挂靠相关科室)常年通过百度关键字竞价排名进行商业推广,具体到本事件中,斯坦福大学也已发表申明,未与涉案事件及涉案医院有任何关系,那么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存在明显的虚假宣传,严重违反《广告法》,主治医生还可能涉及医疗事故问题,医院应承担虚假宣传的主要法律责任。
随着媒体对莆田系的深挖,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停业整顿 ,各利益方必然会有些损失、相关领导必然会被追责甚至牵扯到反腐,百度也必然会暂时或一段时间的“洗心革面”,360搜索自行宣布放弃医疗行业的竞价排名业务就能看出来此事件的影响,但我关心的其实并不是这些,我想问的是:百度,真的能承担起这国民之痛吗?
本次事件中,且无论百度是否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其已经承受了来自舆论、资本市场、政府的多层压力,无疑成为本次事件中除了受害人之外的最大受“害”者,“百度作恶”似乎已成定性,那么,一个百度,真的能堵住这悠悠之口,真的能承受起国民之痛,真的能改变水深得不能再深的医疗行业和监管体系么?
答案显示是:不能。一篇《魏则西事件:百度的中枪掩护了多少人安全撤退?》的报道道出了百度的些许“无辜”,百度多年的关键字竞价排名盈利模式确实需要反思,在本次事件中也应承担起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不管是道德的还是法律上的。但无论是进来一个谷歌还是倒下一个百度,都解决不了当下混乱的医药、医疗行业问题以及监管问题。
笔者认为,本次事件反映出来的是两大本质问题:一是诚信缺失;二是监管缺失。
一、本次事件中,社会的诚信被考验。
本事件中年纪轻轻的魏则西,通过百度搜索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的xx治疗方法,当事人选择去涉案医院治疗本质是基于信任:基于对于百度搜索排名靠前的信任,对部队医院的信任,对医院宣传的治疗水平的信任,对于CCTV权威性的信任,但当国民最后发现:搜索是靠钱买的,科室只是挂靠的,宣传都是虚假的,那么,此刻,整个社会的信任,就变得如此脆弱,这是个极其危险的信号,一旦整个社会诚信缺失,人与人之间没有了基本的信任,整个社会就会变得相当可怕,最高层明显已经意识到了这种危险的信号,否则诸多部门也不可能如此迅速地开展联合调查。
二、监管不严、行政不作为问题严重。
医药、医疗行业的监管缺失是多年积累的旧病。《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都明确禁止公立医院出租外包科室,但该现象却并未被有效禁止,规定成了摆设,而外包情况又以军队医院居多,原因显而易见,一方面,军队医院基本归总后管理,地方卫生部门管不着,而军队内部“保密性”极强,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地带和灰色地带,近年来军队查处的腐败问题即可知道,这只是九牛一毛;另一方面,巨大的利益和利益输送链使得公开的秘密仍旧是秘密,相关监管部门“视而不见”,只有出现问题才会动一动,否则一切照旧,中国目前的监管特色就是:只有到了出了人命,引发民愤之后才会有真正的监管,至于平时,大家都懂得。
本次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个社会自觉的诚信与不自觉的监管是相辅相成的,当其中一点或者两点出问题了,这个社会就有问题了,正如领导人所言,企业应流淌道德的血液,不能只为赚钱,企业越大责任越大,企业的价值观决定企业的未来,而百度这样的垄断企业一举一动都事关百姓生活,百度虽然扛不起这国民之痛,但几口吐沫必须得受,也受得起,而本次事件中反映出来的监管体制不科学、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突出,希望高层在本事件中得到反思,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统一,使行政机关真正地做到为人民服务。
法治社会,首先,应从法治政府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