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多人强闯政府大院打砸,海盐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22日晚发布消息,敦促参与此事的违法犯罪人员尽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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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海盐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敦促参与了因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事件的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违法行为,争取从宽处理。违法犯罪人员家属和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上述消息称,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煽动滋事、制造传播谣言,或者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4月20日至21日,部分人员因对海盐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论证问题不满,先后在县政府、经济开发区聚集,并以堵门、堵路方式表达诉求,多次造成S101省道交通中断。
海盐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称,4月21日晚上,在海盐县人民政府公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停止通告后,仍有部分人员在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管委会聚集。20时50分许,一些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人员强行冲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院,用石头、砖块、矿泉水瓶等实施打砸,造成多名警员和现场人员受伤,多辆警车损坏,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依法果断处置,及时平息事态,恢复现场秩序,已抓获数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盐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通过官方微博还提醒,群众表达诉求应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反映,严禁煽动、组织他人实施堵塞交通、毁坏财物或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