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儿诉华为商标侵权绝非“眼神不济”

或许香奈儿近乎偏执地维护商标权益会让人感到诧异,但其更反映出一个品牌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

 |  青眼

文|青眼  欧也

前几天,香奈儿公司(下称香奈儿)诉华为Logo侵权败诉消息登上微博热搜,阅读量超过4.6亿。据报道,香奈儿和华为之间的这起商标纠纷存在良久。2017年,华为向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EUIPO)为旗下电脑硬件商标申请注册保护,商标图案为上下两个交缠的半环。当时,香奈儿就提出强烈反对,认为华为申请的商标在视觉上容易与香奈儿商标造成混淆。

▍华为申请商标(左)与香奈儿申请商标(右)对比

4年过去,香奈儿和华为的商标纠纷案有了初步定论。欧盟普通法院上周三作出裁定,视觉上两个LOGO很难被混淆,华为被诉商标并不构成对香奈儿的商标侵权。法院明确指出,华为、香奈儿的LOGO虽存在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外观差异很大,香奈儿的曲线更圆润,线条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华为的线条更细,方向也是垂直的。

对于上述判决,不少网友忍不住打趣道,“香奈儿可以起诉回形针”“香奈儿像是来碰瓷的”“Under Armour 安德玛这是不配被起诉吗”“香奈儿啥眼神”“放心香奈儿,我不会走错店铺”……舆论呈现一边倒确也并不奇怪,基于两家公司商标纠纷案本身来看,一眼就能看出的商标明显差异,令人对香奈儿的“迷之操作”不吐不快。

▍截自微博网友评论

可要说香奈儿“碰瓷”华为,倒也不够客观。所谓“碰瓷”,一般指代故意“设局”或通过捏造事实诬告某一方。但显然,香奈儿控诉华为商标侵权并不存在主观意志上的“碰瓷”,只是依据“横向交缠的两个半环设计有相似之处”不足以支撑华为侵权的事实。且香奈儿作为全球化的知名奢侈品牌,实乃没理由也没必要为热度而作出“碰瓷”这种不理智行为。

有分析认为,本次香奈儿败诉,其判决主要建立在商品和服务间的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而非大众理解的“找不同”对比。华为向EUIPO申请为电脑硬件注册保护,而香奈儿是以香水、化妆品、珠宝饰物、皮具和服装等产品上的商标提出异议,二者的商品和服务属“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

二者一目了然的区别,香奈儿此举绝非“眼神不济”。事实上,对任何可能造成误解的仿冒商标和品牌,香奈儿一贯是“零容忍”且屡败屡战。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7月,香奈儿在与广州一家珠宝加盟店的商标纠纷案中败诉。去年5月,香奈儿又在与法国时尚集团Molly Bracken的“Gabrielle”商标纠纷案中败诉。换言之,香奈儿在维护商标权益这件事上,绝对做到了平等对待——根本不看规模大小、品牌知名度、国籍等。甚至,已发展到“见风就是雨”的地步。

这也不难理解,毕竟知名商标意味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据2020年BrandZ 最具价值全球品牌100强排行榜显示,香奈儿位居第34位,虽然排位有所下降,但品牌价值仍高达361.2亿美元。这当中,“双C”商标便是香奈儿最重要的价值资产和品牌独一无二的“护城河”。基于此,无怪乎香奈儿会竭尽全力维护商标权益。

当然,背后还源于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且在各国都受到法律保护。某种程度上说,今日香奈儿与华为间的商标纠纷能引起广泛关注,正是源自全社会对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直观映射。

就化妆品行业而言,2020年4月24日,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广州市阿道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注册商标“阿道夫”作为企业名称属于侵权行为,知名洗护品牌阿道夫至此成功击溃了“李鬼”。继阿道夫品牌赢得官司后,科丝美诗中国、莹特丽分别告赢“成都科丝美诗”“广州莹特丽”。进入12月份,爱茉莉太平洋同样告赢“广州梦妆”。除此之外,完美日记、花西子、美迪惠尔等亦相继赢得商标侵权案。

与此同时,最高法明确传递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信号。据了解,2020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524387件,同比上升10.2%。最高法还在《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中明确表态,将加大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惩治力度。一系列美妆企业成功维护商标利益及相关部门空前对保护商标的态度,足以反映出化妆品行业正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说明今后“傍”大牌的野路子走不通。

综上而言,或许香奈儿近乎偏执地维护商标权益会让人感到诧异,但其更反映出一个品牌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毕竟,用好商标有时候会为企业带来比有形财富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