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这类产品,封号

支持微商健康有序发展,可能就从给朋友圈营销戴上“紧箍咒”,建立良好环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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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眼 鱼丸

今日下午,人民日报发布文章,微信安全团队发布《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欺诈行为打击公告》(下称公告),对2021年以来对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实施欺诈行为开展的专项治理进行公示。

其中提到,对个人账号在朋友圈售卖违禁品及存在网络诈骗行为的,将被封号。这对于将朋友圈作为主阵地的微商来说,无疑是敲响了一记警钟,而随着化妆品销售进入私域时代,朋友圈也成为化妆品销售的一大新兴渠道,这些监管动作也时刻牵动着化妆品从业者的心。

朋友圈不能卖冷敷贴?

根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个人帐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的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烟、电子烟、低俗色情、外挂、非法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医疗器械类产品也是禁止在朋友圈销售的产品类目,如口罩、冷敷贴等。青眼注意到,受疫情影响,化妆品行业不少从业者此前也在朋友圈销售口罩,而冷敷贴更是其销售及推广的常见产品。

根据国务院第739号令,最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其中关于医疗器械经营就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并要求,“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也就是说,个人不允许销售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的经营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和规定。如今,微信平台亦将医疗器械定为违禁品,禁止在朋友圈销售。

公告称,公民在互联网上售卖违禁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违反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3月,在核实用户投诉证据后,微信团队共计对4362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帐号进行了梯度处罚;对1570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群进行封禁处罚。

除此之外,网络欺诈行为也是重点打击领域。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3月,在核实用户投诉提交的证据后,平台共计对84598个欺诈类恶意帐号进行了阶梯式处罚。

而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微信团队将提交证据线索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给朋友圈营销戴上“紧箍咒”

除了不得售卖违禁产品及发布诈骗信息外,朋友圈宣传文案的用词规范也是被监管的重点。

2020年6月,新华社发布《朋友圈发这种文案,是违法的!浙江已有人被罚…》一文显示,某水果店在朋友圈发布“这个冬天最好吃榴莲了”“最好吃的奶油枣没有之一了”等宣传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处罚款。

而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9年以来市场监管领域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涉及朋友圈营销。据悉,三人在朋友圈发布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相关内容,并对三人作出共计40万元处罚。

在人民日报文章评论区,有网友表示,“支持支持,那些微商真是一天发十几条,三无产品。”“太好了,这些微商早就应该整治一下了!点赞!!”“严格规范管理,让朋友圈干净透亮。支持!!!”

2020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微商“转正”也成为了利好信号。

但很显然,“转正”不等于彻底开放,支持微商健康有序发展,可能就从给朋友圈营销戴上“紧箍咒”,建立良好环境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