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在回应反腐收缴罚金如何处理的问题时明确,所有的罚没收入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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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在回应反腐收缴罚金如何处理的问题时明确表示,所有的罚没收入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查处了一批重大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大“老虎”。
刘修文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所有的执法机关对执法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物品的变价款,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罚没行为也有“约法三章”,所有的政府部门和机关都有三个不得:一是不得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的指标。二是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留存或者分成。三是不得把罚没收入与执法单位的经费挂钩。
刘修文指出,今后要进一步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罚没财物的管理办法,完善中央和地方关于罚没收入的分配制度,规范罚没财物的管理,真正做到罚缴分离,收支脱钩。
此外,在回应党务部门的预算何时公开的问题时,刘修文表示,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预算中,或者是中央预算中,包括党务部门的预算。根据新预算法第14条的有关规定,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各个部门都应当在20日内公开本部门的预算,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也是通常所说的,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刘修文介绍,目前编制部门预算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党的部门和机构,比如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中央党校,还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同时,一些地方的党务部门也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数量都在不断地增加。下一步将积极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公开的力度。
针对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屡审屡犯的现象,刘修文表示,去年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是确立了审计整改的新机制,并在去年全部落实。
以往的做法是每年6月份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6个月之后,也就是当年的12月份,再以书面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的情况。
刘修文说,这种做法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难以了解审计整改实际情况,并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由于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部门不直接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使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整改查出问题的整改认识不到位,整改的措施不到位,整改的效果也不够理想,这可能是存在屡审屡犯在机制方面的原因之一。
新机制提出了六项改革内容,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听取整改情况的口头报告。二是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审议。三是有关部门的单项整改结果要作为报告的附件提请会议审议。四是重点被审计部门的负责人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五是财经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要就审计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提出跟踪调研报告,报告要提请常委会审议时作为参阅。六是要公开审计整改的报告,接受社会的监督。根据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以采取专题询问等进一步的措施,加大整改的力度。
初步了解,截至2015年10月,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5794.94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935项,审计发现的590多起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以后,已有5500多人受到了依法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