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露洁百草堂“涉嫌虚假宣传”,竟是闹了个乌龙?

本次曝光的高露洁和百草堂产品包装上标有“光感白”和“美白祛渍”字眼,严格上来说,的确涉及到了功效性的内容,若从这一点来看,两牙膏品牌的宣传确实存在问题。

 |  青眼

近日,牙膏品牌高露洁和百草堂摊上事了。

据《苏州新闻网》报道,苏州市姑苏区消保委在牙膏随机抽查中发现,标有“光感白”的高露洁牙膏,以及百草堂的草方美白祛渍专效牙膏具有功效性,本应使用“功效型牙膏”标注号QB2966,但却用了“普通牙膏”的标准代号GB8372,姑苏区消保委认为,这一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对此,有行业人士为高露洁和百草堂鸣不平,认为“ GB是强制标准,一般企业都是在产品上标强制的GB标准;而QB的功效型牙膏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但是,对于怎么标注,行业内目前并没有统一,不标QB不代表就是虚假宣传!”

该业内人士的观点似乎挺有道理。难道姑苏区消保委这次错怪了高露洁和百草堂,闹了个乌龙?对于“功效型牙膏”来说,推荐性标注“QB2966”是否需要强制添加呢?

对此,青眼(微信号:青眼)向曝光此次事件的江苏省江苏省姑苏区消保委秘书长王锋电话采访求证,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应。

随后,青眼(微信号:青眼)又咨询了国内某知名牙膏品牌的相关技术人员,关于“功效型牙膏”的定义和是否要标注“QB2966”,他的解答如下:

功效型牙膏是指添加了功效成分,除具有牙膏的基本功能之外兼有辅助预防火减轻某些口腔问题、促进口腔健康的牙齿。针对改善口腔问题的主要功效包括但不限于:防龋、抑制牙菌斑、抗菌、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有关问题、消除或减轻口臭、除渍增白、抗牙结石等。

功效型牙膏的功效作用需有相关文件或功效作用验证报告,其验证报告应由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研究所或三级口腔医院出具。“如果在产品包装上,声称具有什么功效,且该功效正好列入QB2966标准内,就必须打上该标注,否则视为违法。”

本次曝光的高露洁和百草堂产品包装上标有“光感白”和“美白祛渍”字眼,严格上来说,的确涉及到了功效性的内容,若从这一点来看,两牙膏品牌的宣传确实存在问题。

不过该人士认为,某些产品包装在文字上并没有完全套用标准上的字,也可以算是打了擦边球,不完全是非法。比如高露洁的“光感白”并未完全套用标准字眼,因此也不算是违法。

那么,“QB2966”既然是推荐性标注,不是强制添加,是不是就意味着不一定非要使用?

这就又回到了牙膏到底归谁管的老问题了。青眼曾经连发两篇文章《牙膏全面纳入化妆品监管,100多家企业将面临生死线?》和《牙膏到底归谁管?》,质疑牙膏的监管权归属难题。

此次,就高露洁和百草堂涉嫌虚假宣传一事,青眼(微信号:青眼)再次致电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高元琴。她认为,目前国家食药监局对牙膏产品的监管尚处在一个过渡期,在这之前,牙膏厂商因为没有明确规范而容易走进误区,这次高露洁和百草堂的事件就是如此。

关于强制性标注“GB8372”,各牙膏厂家都应知道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标,具有强制性,所以不存在异议。而“QB2966”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行标,属于行业标准,并非像国标一样需要强制执行,所以并没有引起厂商的重视,也没有进行相应的标注。

高元琴认为,高露洁和百草堂的牙膏产品在质量、检验报告等各方面都符合相关要求,产品本身是健康无害的,如果仅仅只从未标注“QB2966”就以“虚假宣传”论处,似乎有些过于绝对了。

过渡期有多长?这期间功效型牙膏该怎么宣传怎么监管,看来不仅仅是牙膏厂家面临的难题,也是相关监管部门亟待正视的问题。后续进展,青眼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