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姓权从来都是一种权力关系的体现。
文|橙雨伞公益 孙百卉 顾屋咕
图/《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最近两位人气男演员朱一龙、靳东遭受的网络侵权事件,不约而同地牵涉到同一个话题——
“三代归宗”(也称“三代还宗”)。
六旬女子追爱“靳东”的背后,“三代还宗”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
“三代”指的是按入赘传统,由男性嫁入女性家族所组成的家庭的第三代子孙,“宗”即宗族, 是同祖、同姓、祭祀相同祖先或家庙的族群,“归宗”即认祖归宗,改回男性祖先的姓氏,回归父系家族群体。
可见,“三代归宗”传统就是为了帮助赘婿夺回冠姓权而存在的,不禁令我这个女权主义者感叹:父权社会文化对男性权益考虑得真贴心周到啊!
关于冠姓权问题,长久以来存在一个吊诡的迷思:
每当你说父母双方依法平等享有冠姓权应该在实践中体现,应该引导更多家庭让孩子随母姓时,就有无数人站出来说姓什么只是一个符号,好像人们不去尝试改变,只是因为这种改变毫无意义;
但是,一旦真的有人想要做这件“无所谓” 的事时,又会引起轩然大波,并且被冠以挑起事端的“争夺者” 头衔,这件事又突然“很有所谓” 了起来。
按照察言不若观行的原则,冠姓这件事大抵还是重要的,“无所谓” 不过是一种别有居心的自欺欺人罢了。所以大家还是都不要兜圈子了,是时候承认冠姓权很重要了,尤其是被剥夺的一方,要认清现实:
之所以不能自由支配冠姓权,是因为自己在性别或阶层的权力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地位。
在知网以“冠姓权” 为主题搜索,仅获得 9 篇相关文献。
其中,2/3 是针对今年 4 月某清华博士后因争夺冠姓权不成功而离婚事件,所进行的立场鲜明的“理性” 探讨。
从标题的遣词“一地鸡毛” “不是个好话题” “对争取性别平等无益” “兼顾个人自由、男女平等、家庭和谐” 就能够看出,批评的套路无外乎矮化冠姓权、取消意义、模糊焦点等等……
文章《“冠姓权争夺”不是好话题》片段
另外的 3 篇文章里,最早一篇写于 2006 年,是关于离婚夫妇冠姓权的。
其中,第一篇关于普通冠姓权探讨的学术文章名为《男女平等分享子女冠姓权的思考》,发表于 2011 年,作者是一位在保监局任职的高级经济师、经济学博士。
他在文章中指出,女性丧失子女冠姓权是导致其家庭与社会地位下滑的原因之一,其危害包括生育性别偏好与女孩歧视、女性受教育程度及收入偏低、 家庭为女性结婚出资低、夫姓成为多数的家姓而女性成为少数的外姓、后代子女与父系家族更亲近等损害女性权益等问题,并提出社会应当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女性的子女冠姓权。
在学术领域对于冠姓权较早的讨论,往往使用的是“随母姓”的概念。知网上查到的最早一篇文献发表于 1991 年。
这个概念本身即表明了,关于它的讨论是基于对父权社会父系冠姓传统的挑战。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无论是 “冠姓权” 还是“随母姓”,关于它们的较早讨论往往带有为计划生育出谋划策的色彩,这些文章倾向于认为,使后代冠母姓能够改变性别偏好,从而通过降低男性的生育意愿实现生育数量的降低;
而二孩政策开放以后的讨论,又往往带有鼓励女性生育的色彩,通过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来实现生育数量的增长。
据此可见,在此消彼长中未必能够带来数量的变化,但权力关系的变化是不容忽视的。
是的,冠姓权从来都是一种权力关系的体现。
它既不是人类社会自然产生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自始即是强势的性别、阶层、族群与文化对弱势的性别、阶层、族群与文化的掠夺,也因此应该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追求平等。
“姓” 字本意为人所生也,故女生曰姓。
在先秦时代,姓与氏是有分别的,姓产生于原始的母系社会,代表母系血亲关系,氏是原始社会晚期向奴隶制父权社会过渡时期的产物,表征父系血缘,比如《诗经·周南·麟之趾》中就有“振(音真) 振公姓” 与“振振公族” 的区分,公之姓即公之母系家族,公之族即公之父系祖先。
陈东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说:
“神话里流传着的‘圣人无父,感天而生’ 的说法,很可作为母系时代的证据。华胥履人迹而生伏羲,安登感神龙而生神农,女节感流星而生少昊,女枢感虹光而生颛顼,庆都感赤龙而生尧,女嬉吞薏苡而生禹,诸如此类,因为不近情理,才见得是不知有父的捏造。”
注:华胥、伏羲、安登、神农、女节、少昊、女枢、颛顼、庆都、尧、女嬉、禹均为神话人物。
这些还算是神话,至于《诗经》中关于商周始祖的描述益加如是,《商颂·玄鸟》中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商的始祖契是母亲简狄吞燕卵所生;《大雅·生民》 中说“履帝武敏歆” ,周人的始祖弃(后稷)是母亲姜嫄踩了上帝的脚印怀孕所生。
少数民族更复如是,东汉王充的《论衡·吉验篇》中,有北夷橐(tuó)离国国王的侍婢,因一团从天而降的鸡蛋大小的空气而生国王东明;《清太祖武皇帝实录》中记载,满人始祖乃仙女佛库伦吞吃朱果所生。
这些关于始祖的神话传说共同指向一点:原始社会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
这样一种以母亲为血缘联络组织而成的部落族群,其代称的姓自然是表示母系血亲,因此先秦的大姓皆带“女” 字, 如姜、姬、姒、嬴、姚、妫等,这也是先秦普遍同姓不婚的原因。
图/新浪
与姓不同,氏代表父系血缘,它的产生即伴随着父亲血统确认的危机与焦虑,也自然服务于父权制社会对于血脉(基因)、政权、财富、宗庙祭祀传承的需要。
东周至秦灭六国,大规模的、持续不断的战争诞生了新的权力阶层,父系的氏逐渐取代母系的姓,并在科技不发达、文化相对保守的封建社会不断延续并强化了下来。
即便在有基因检测技术的今天,姓在原则上已经完成了解决血统危机的使命,并且现代法律保障公民的财产继承权,现代人也早已远离政权继承和宗庙祭祀活动,但维系父系家族的姓依然发挥着它在文化意义上的枷锁作用。
最典型的莫过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被世俗观念旷日持久地、脱离语境地误读,并用以生产各种针对女性的规训与压迫。
首先是夸大孝的奴性,忽略在“无后为大” 前面还有“阿意屈从,陷亲不义” 和“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两则;其次是不考虑孟子说这句话,是为儒家的大圣人舜不告而娶的违礼行为做开脱,是站不住脚的强词夺理;最后是离开古代宗法社会祭祀宗庙需要男性后代的实际需要,将古代宗庙祭祀的“香火”与血统划等号,不考虑现代社会早已没有了举行祭祀宗庙礼仪的传统。
注:“阿意屈从,陷亲不义”,意为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家贫亲老,不为禄仕”,意为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
既然姓本来就不表征男性血亲,且其后变氏为姓的种种社会条件均不复存,当今社会很有必要打破冠父姓占主导的男性冠姓霸权文化,代之以多元冠姓机制,而冠母姓只是其中的一种,不冠姓、复合姓、成年后自主冠姓、冠监护人姓等方式皆可并存。
因此,理想的变革可能不是以冠母姓取代冠父姓,而是将冠姓方式的革命作为解放性别权力关系结构中的一个环节,去推动父权制社会文化的瓦解。
而冠父姓占冠姓方式主体的制度的瓦解,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性别平等的实现:
一、在多元冠姓的社会中,至晚形成于西周时期、存在了两千多年以上的男婴生育偏好陋习有希望被根除。
在人类还不能从将孩子作为继承姓氏与基因的工具的低级趣味中超脱之前,多元冠姓等于使女儿也异化为传宗工具,但比起连为工具的资格都没有——被虐杀——来说,这已经是一种进步,并且多元冠姓的施行也有利于传宗观念的破除,人类最终会将这种利己的生育观念抛弃的。
二、虽然男性也有法理意义上的生育权,但其中的生育决定权为女性独有,最重要的原因是女性独自承担生育带来的健康损害与身体伤害。
按照不尽义务没有权利的原则,男性独占冠姓权实在是彻底的剥削。在男性生育的黑科技被发明出来之前,多元冠姓显然更平等。
三、改变女性作为家庭中的外姓人局面,不仅可以取消男性作为一家之主的合法性,提升女性在家庭事务处置中的话语权,更可以改善女性社会就业的不友好环境,社会不能再以男性更需要养家为借口,将薪酬与晋升机会向男性倾斜。
四、多元冠姓将消解传统的嫁娶关系,而传统嫁娶关系的消解,将彻底结束两性家庭在婚姻出资问题上的不对等,关于彩礼与嫁妆的旷日持久的、日益尖锐的矛盾也将不攻自破,类似于“建设银行”与“招商银行”这种恶俗的比喻将成为历史。
招商是收到投资,生女孩,能收聘礼,故称女孩为招商银行;建设是往外投资,生男孩,要买房出彩礼,故称男孩为建设银行。图/《爱情公寓》
五、多元冠姓也必然带来社会对于多元家庭的接纳,目前社会文化中对于上门女婿、单亲妈妈等人群的歧视也将随之消失。
关于冠姓权的讨论只是刚刚拉开帷幕,其中的空间还非常广阔,从社会舆论对于“三代归宗”的高度关注可以看出,“冠姓权是一个严肃的问题”的认知正在形成中。
作为一个女权主义者,我还是更愿意站在女性解放的角度,去畅想多元冠姓选择的实现。
现代女性拥有完全的生育决定权,只有当女性可以自由决定冠姓权的时候,选择生才会更加心甘情愿,选择不生才不会阻力重重。
如果你正在考虑为自己争取冠姓权,希望你不要因为害怕伤和气、伤感情而选择回避尖锐的讨论,或许,你可以把这篇文章转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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