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的『思想界』,我们关注被前夫纵火烧死的拉姆。
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编辑 | 黄月
『思想界』栏目是界面文化每周一推送的固定栏目,我们会选择上一周被热议的1至2个文化/思想话题,为大家展现聚焦于此的种种争论与观点冲突。本周的『思想界』,我们关注被前夫纵火烧死的拉姆。
9月30日,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观音桥镇,一位名叫拉姆的藏族姑娘离开了人世。9月14日晚,她的前夫唐某闯进她家中,向正在厨房里做直播的拉姆身上泼汽油后纵火焚烧。她在医院的ICU里深度昏迷了13天,全身90%以上烧伤焦黑,甚至身上有些肉已经烧熟。除了烧伤,她的身上还有六七处刀伤,额头上的伤深可见骨。
通过“谷雨实验室”的深度报道,我们了解到在30年的短暂生命中,拉姆有十几年的时间挣扎于愈演愈烈的家庭暴力,即使离婚和反复报警也未能令她摆脱前夫的纠缠折磨。我们也惋惜地发现,她是一位美好得令人怜惜又敬佩的姑娘,她在抖音上有72万粉丝,有粉丝赞其“把辛苦的工作做成了阳光,把朴素的生活做成了鲜花”。镜头中的她双眼明亮,言笑晏晏,丝毫看不出对生活中的苦痛有半点抱怨。拉姆的姐姐卓玛告诉记者,她想要的生活很简单,就是能抚养两个儿子长大,照顾好父亲。拉姆可以说是一位挑不出错处的“完美受害者”——她既能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主动走出婚姻,积极寻求公权力的帮助,又乐观积极、自力更生——但为何依然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持续遭遇性别暴力,乃至因此丧命?
报道中的种种细节透露出一个答案:整个反家暴法律网络彻底遗漏了拉姆。在结婚初期,唐某的家暴行为只被当作“家丑”,没有被及时制止。随着拉姆娘家唯一能够强势反抗的母亲因病过世,唐某的暴力也日益升级,愈发肆无忌惮,甚至在公共场合公然施暴。从去年到今年,拉姆曾多次报警,但办案民警只是警告男方不要太过分别动手,称警方能做的事有限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今年6月,拉姆起诉离婚,法院将两个孩子判给了男方,也给了男方挟孩子继续要挟拉姆的借口。
像拉姆这样饱受家暴之苦的中国女性还有很多,但她们当中的许多人都难以获得本应当享有的法律支持和保护,即使在《反家庭暴力法》已施行了四年的当下亦是如此。这或许与中国司法体系的“传统残余”有关。媒体人侯虹斌指出,在法律执行层面,一旦涉及性别、婚恋问题,当今的执法者仿佛抛弃现代法律“人人平等”和“基于个人权利”的原则,重拾传统法律观念。
新浪新闻通过“中国判决文书网”的数据总结了285起新闻案件中的杀妻案,发现仅有六起是死刑,占比2.1%;死刑缓期两年执行76起,占比26.6%。与之相比,一份基于16万份故意杀人案裁判文书的分析报告显示,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中,死刑立即执行率为59.1%,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率仅为0.8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2条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侯虹斌发现,这种“双重标准”和帝制中国的司法实践有类似之处。以《大清律例-刑律-斗殴下》为例,丈夫殴妻、杀妻,比别人的罪责要减去二等甚至不予处理;而妻子殴夫、杀夫,比别人罪加三等。
“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公众号评论指出,作为一名资源和学识都有限的底层妇女,拉姆已经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发出求救信号,以期摆脱困境,但所有的社会支持系统都失效了。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法律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评论文章援引李莹律师曾代理过的一个家暴案件指出,有些时候甚至法官自己都不相信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有效的。而当公权力本身对公权力都不信任的时候,如何能期待法律能真正发挥作用,对施暴者产生约束力呢?更严重的是,公权力的袖手旁观,一方面让施暴者得到心理上的肯定,令其更不惮使用暴力;另一方面也使得受害者持续暴露在不断升级的暴力中,不敢再向外求助。
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创始负责人、原“反对家庭暴力网络”组织负责人、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共同发起人冯媛在接受播客节目“随机波动”采访时指出,家庭暴力的本质是“一种算计的结果”,是施暴者清楚“他这么做了既能泄愤又能弘扬自己的威风,还不用负责任”。因此要遏制家暴,除了呼吁当事人要求助和自卫之外,必须建立切实有效的社会监督惩罚机制,让有关责任方真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们只要履行职责了,施暴者就知道自己的行为是有代价的,是要负责任的,他原来那样算计可以,现在这样算计不行了。”
“果壳”公众号刊登的《亲密伴侣谋杀:女性最常见的非自然死亡原因之一》一文指出,亲密伴侣谋杀与其他谋杀案件的最大区别在于它的可预见性。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和曼切斯特大学的两项研究都证实了,八成以上的此类案件中凶手都有过事前的杀人计划。这也意味着如果及时干预,这类悲剧是可以避免的,社会机构和执法部分不应当把家暴但你工作家庭内部的私事,而必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保护策略。
上述文章认为,理想的保护策略应在时间发生的不同阶段,从个人到社会的不同层级分别开展。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介入:
第一,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让她们具备脱离危险关系的能力;第二,当事人的亲属和朋友要加强意识,为受害者提供保护或联系执法部门进行干预;第三,由于医生可以更好地识别暴力伤害,医院可以成为亲密伴侣暴力受害者的庇护所;第四,为施暴者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评估及治疗,对有犯罪记录及亲密关系暴力史的人进行妥善疏导;最后,在立法和执行上对亲密伴侣谋杀或其他相关暴力行为予于更严厉的打击。
在有关拉姆事件的讨论中,还出现了一种声音: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属做错了,太过软弱;被家暴的女性应该“正面刚”,要勇于“以暴制暴”。这看似是一种以女性利益为出发点的“恨铁不成钢”之语,但究其本质,依然是一种受害者有罪论,对真正解决性别暴力问题于事无补。
事实上,在讨论性别问题时,我们太容易把过多关注点放在女性身上,从而让问题的真正核心——男性——隐身了。美国性别暴力干预教育家Jackson Katz在题为《针对女性的暴力——这是男人的问题》的TED演讲中指出,性别暴力问题通常被看作一个需要男性帮助解决的女性问题,但这其实是一种推卸责任的看法。把“性别”一词等同于“女性”,是一种主流群体(男性)自我维持与自我繁殖的方式,他们因为占据主流地位、掌握权力与特权,也拥有了不被审查、不自我反省的绝佳借口。“事实上,我们喜欢假装自己是透明人,虽然这些都是与我们本身有关的问题。令人吃惊的是这种‘自我无视’的心理在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中扮演的角色——男人的角色变得可有可无,虽然这明明是一个主要关于他们的话题。”
Katz指出,性别议题相关的公共话语本身就在令男性隐身,比如一些媒体在描述家暴场景时,把女性受害者作为主语,把男性施暴者作为宾语甚至完全隐去。仅这一个例子就说明了全社会是如何将性别暴力议题的关注点聚焦在女性身上的,但其实真正应该质问的是施暴者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支持他施暴的制度、社会和文化原因究竟是什么。Katz认为,只有当我们认识到性别暴力不止是一个孤立事件,不止是一个邪恶得令人发指的男人的冲动之举,而是一个深远的、系统化的社会问题,我们才可以探讨如何改变。
《亲密伴侣谋杀:女性最常见的非自然死亡原因之一》一文指出,亲密伴侣谋杀是一个持续存在的、严峻的社会问题,此类谋杀案件的最大特点就是受害者以女性为主,例如《柳叶刀》2013年发布的一项全球系统性研究发现,由死者的伴侣或前任伴侣所犯的谋杀案中,女性受害者数量是男性的6-10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发现,中国亲密伴侣谋杀案中超过八成的受害者是女性。
许多研究显示,亲密伴侣谋杀最常见的动机是男性加害方的妒忌,这种心理是亲密关系中冲突的主要根源,并且常常与攻击行为联系在一起。值得一提的是,在涉及青少年的此类案件中,女性受害者比例达到惊人的90%,且近四成男性凶手是她们的前任恋爱对象。整体而言,女性在提出分手以及分手后的一段时期内遭遇谋杀的风险都会更高。有毒的男性气质是导致这种风险的最直接原因——在作者看来,大部分亲密伴侣谋杀是男性伴侣不切实际的占有欲所致,当男性有肢体或精神的虐待行为、占有欲异常强烈时,这种风险也更为突出。
而所谓有毒的男性气质,它的形成与男权社会对男性的规训密切相关:“不论是成长过程中父母的管教,还是兄弟同学间的打闹,亦或是耳濡目染于现实生活中的男权和男性暴力,与女性相比,男性的世界里充斥着更多的暴力,他们也更倾向于使用暴力。亲密关系中,男性往往在各个方面占据着主导地位,再加上身体上的先天差异,都使得男性更容易成为暴力的加害方。”
冯媛认为,施暴者之所以肆无忌惮有许多结构性原因,用一句话概括的话就是他真的不认为自己在施暴,“只是以为自己在做一个传统的男人、一般的男人、正常的男人该做的事情或者应有的反应。”因此要根治性别暴力,必须创造出一个非暴力沟通的文化,从教育着手(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公共宣传),传递尊重、平等、非暴力的价值观。一个暴力文化充斥、宣扬强者通吃观念的社会,往往会鼓励施暴者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或从更弱小的个体身上发泄被暴力相待的恐惧与压力。冯媛表示,我们需要扭转这种病态的价值观,改变暴力文化,纠正施暴者的认知和行为,消除结构性的暴力和不公平,“对于施暴者来说,如果有一个遏制性情境的话,他一定会停止。 ”
Katz指出,在女性发声反对性别暴力的同时,应该有更多男性站出来加入反暴力阵营——这不是性别对立或两性之间权力此消彼长的冲突,而是事关我们所有人是否能和平共处、相亲相爱地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问题。男性也会是性别暴力的受害者,特别是那些年轻男性和小男孩。因此正直善良的男人和女人其实面对的是同样的敌人。Katz认为,男性文化已经对性别暴力问题沉默了太久,我么需要更多有胆量、有能力、有道德的男人来打破这种沉默,在男性文化中挑战其他的男人,而这并不是一件易事。
与此同时,Katz呼吁身处社会中坚力量的、掌握权力的男性应该更多挺身而出,为创立一个非暴力文化贡献力量。“因为最终,这些话题拥有立场的责任不应该落在小孩子身上,或是在高中和大学里的年轻男孩身上。这应该落在有权力的男人身上。在领导层面的问题上,有权力的男人是我们必须考虑的责任人。”
性别暴力的囹圄,仅靠女性自身的努力是无法打破的。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四周年之际,在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之际,我们呼吁实现现实意义而非纸面意义的性别平等,要从让女性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开始,而这需要男性乃至整个社会做出改变。
参考资料:
《被前夫烧毁的拉姆》谷雨实验室
《“完美受害者”拉姆》侯虹斌
《源众评论 | 谁来赶走咬噬拉姆们的恶狼?》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反家暴本质上是在一切关系中反暴力——由拉姆想到的》随机波动
《亲密伴侣谋杀:女性最常见的非自然死亡原因之一》果壳
Violence against women — it's a men's 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