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鉴 | 2015人物 姚刚

这位中国资本市场新股发行改革发审制实践者和推进者,发行保荐人制度的创造者的怆然落马,不仅代表着个人政治生涯的结束,也预示着中国股票发审制度的终结。

 |  郁灵
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刚刚过去的2015年可谓资本市场惊心动魄,波澜起伏的一年。而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2015年11月的落马,正是其中注脚。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新股发行改革发审制实践者和推进者,发行保荐人制度的创造者,姚刚的落马,不仅代表着个人政治生涯的结束,也预示着中国股票发审制度的终结。

2015年11月13日晚间新华社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12月9日,国务院发布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公告,免去姚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至此,姚刚成为接受中纪委调查的证监会级别最高官员。

姚刚分管证监会最具实权的核心部门发行部长达13年,被业内称为“发审皇帝”。但在发审制下存在权利寻租空间,比如上市企业IPO提供便利,产生不当利益输送。

姚刚在证监会任职期间,推动了发审委(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并首创发行保荐人制度。他还推动了证监会的两项重头任务:新股发行制度的变革以及创业板的推出。他曾为证监会内最年轻的部级后备干部,被市场评价为证监会内最懂专业的领导。

2001年3月开始,中国证券市场放弃了沿用了十年的审批制。此后,姚刚在2004年任职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和证监会主席助理期间,推动了发审委(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并首创发行保荐人制度。

保荐制的出现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注册制做准备。发审委制度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保护。而保荐制度一改此前“通道制”的积弊,增加了由保荐人承担发行上市过程中连带责任的内容。证监会本质上是希望保荐代表人成为证券发行的总负责人,客观上有助于审核效率的提高,证监会也可以腾出手来将更多的力量放在监管方面。

姚刚任职证监会副主席之时,还推动了证监会的两项重头任务:新股发行制度的变革以及创业板的推出。创业板2009年10月23日开板之后,新股发行改革频频开展,新股发行规则在2009-2014年的五年间经历了4次变化。但创业板后来亦成为权利寻租的重地。

尽管对姚刚的调查结果至今并未公布。市场普遍猜测其被查或与为上市公司提供IPO便利获取不当利益有关。此前曾有多家媒体报道,由令计划弟弟令完成控制的私募股权基金——汇金立方,是创业板疯狂年代的最大受益者。

公开资料显示,自2008-2010年,汇金立方先后入股乐视网、神州泰岳、东方日升、东富龙、海南瑞泽、光一科技以及腾信股份。这7家公司全部于2009-2014年间上市,其中,除了海南瑞泽是在深圳中小板上市外,其余6家均在创业板上市。在7家公司顺利上市后,汇金立方获得回报超过10亿元。

“浪花淘尽英雄”,2015年,对于姚刚是一个句点,也意味着新股发行改革中发审制的落幕。2015年,全国人大正式授权国务院调整相关规定以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意味着中国已沿用了15年之久的核准制将要告别历史舞台。

姚刚履历:

姚刚出生于1962年,1980年以高考状元的身份进入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后,被公派前往日本留学,并获得东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他曾入职三洋证券、法国兴业银行、东京证券等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归国后,姚刚于1993年就进入中国证监会,担任期货部副主任一职,后任主任,是证监会期货部的创始人。

1998年君安证券出事后,姚刚负责主持君安证券与国泰证券的合并事宜。1999年,国泰、君安两家证券公司合并后,此前已被任命为君安证券董事长的姚刚任新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2002年,姚刚再度回到证监会,接替发行监管部主任一职。此后虽然其在证监会内部官职一路攀升,但从未失去过对发行监管部的控制。2004年姚刚升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发行监管部主任;4年后,即2008年升任证监会副主席,分管发行部、基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