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大家有没有被一条取消晚婚晚育假的新闻刷屏?据悉,这一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这则与众多大龄单身青年密切相关的新政吧。
一觉醒来,被晚婚假取消刷屏了!
再一觉醒来,发现晚婚假好像跟自己毛线关系没有!
实际上,还是有很大关系的!
以前吧,人口的多的时候,大龄单身男女,还不引人注意。现在吧,人口出生率低了,这群安静的美男美女们,不仅让老爸老妈七大姑八大姨操碎了心,现在吧,连国家也跟着急了。
大龄单身男女请注意,下面插播一条重要广告!哦,不是,是插播一条重要新闻!
据挖财社区财经观察员获悉,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是啥意思呢?且听挖财社区财经观察员一一为大家讲解。
一、多大的年龄才符合晚婚晚育的规定?
13年前,由于人口暴涨,国家决定实施人口计划生育法,“只生一个好,国家来养老”、“晚婚晚育走在前,少生优生当模范”、“晚婚晚育,志在四化”等宣传口号红遍大江南北。
广大单身男女适婚人员,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加入到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的行列中!
当然了,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鼓励这一法律的实施,比如奖励独生子女,给晚婚晚育的大龄青年多放一个月的长假。
那么,多大的年龄财算的上是晚婚晚育呢?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大家可以对照一下自己的年龄,男的25以下,女的23岁以下的就不要来凑热闹了。让我们单身大龄剩男剩女哭一会。
二、各地取消晚婚假后,假期福利缩水了多少?
对于晚婚晚育假期的奖励规定,各地在执行全国政策的基础上,又分别有各省自己额外的奖励假期。大家不妨可以看看现有的婚假产假福利表:
尼玛,新法规实施后,晚婚假缩减成三天!
不仅如此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也将不再!
根据之前的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不少优惠。比如荣誉奖励,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然后可以凭证每月领到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举个例子,在北京,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10元。另外,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前的医药费,可以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报销。在河南,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此外,独生子女父母在农村调整责任田时,每人可以获得双份,涉及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也能多分一份,等等
此外,经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三年奖励费为代价增加三个月产假。独生子女母亲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现在生一胎,啥也没有了!80后们,投胎都没赶上好时候!
三、晚婚晚育假缩短了,那么该如何把失去的福利找回来?
既然晚婚晚育假缩短了,那是不是有神马方法,可以把失去的假期福利找回来呢?
挖财社区财经观察员,通过日夜研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终于从书山法海中找到了两条终南捷径。考虑到广大的大龄单身剩男,剩女心情不佳,再次,无偿分享给大家!
捷径一:在12月31号前赶紧把婚假请了吧,不然到明年,就只有3天了!毕竟,现在才2015.12.22,距离2016.1.1还有9天!
走过路过,不容错过!年末清仓甩货,还有9天!还有9天!还有9天!
听说,不少正在筹备结婚的朋友表示,为了多出来的20天,干脆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
捷径二:生二胎!对,这个政策明眼人一看就是针对二胎政策滴。据说,新的计生法通过之后,生育二孩将得到鼓励,而且生育二孩的生育假也将延长。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但是,请注意,千万别生多了。生三胎,要罚款的哦!
为了限制生育数量,法律中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条文仍然维持原样。这是“超生罚款”的具体体现。所不同的是,“超生罚款”的对象变成了生育三胎及以上多孩的人群。
年前领证也好,年后生二胎也好。最关键,最关键的是,适逢年底了,大龄单身男女,还是先找到对象再说吧。
已婚的,生完二胎以及单身的,这里没你们啥事了,安心上班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