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临刑前曾对父道歉 言称对不起父母养育之恩

今日下午13时,林尊耀见到了儿子林森浩最后一面,林森浩对他说“对不起父母养育之恩”。林尊耀最纠结的问题是,孩子死得不明不白,很多问题他不清不楚。

 |  刘素楠
11日下午,林尊耀见到了林森浩最后一面。摄影:刘素楠

11日下午,林尊耀见到了林森浩最后一面。摄影:刘素楠

12月11日下午13时,林森浩父亲林尊耀和两位叔叔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见到了林森浩最后一面。据林尊耀回忆,林森浩对他说“对不起父母养育之恩”。

这是一个周五下午,上海天气阴沉,气温只有十度,湿冷有雾。14时10左右,林家从法院离开。林尊耀走出门口时,回身指着法院说:“这是个不讲法的地方!”

据悉,最后的会面时间只有短暂的十几分钟,他和林森浩之间相距三四米,隔着一道玻璃墙,互相用话筒说话。他看到儿子后,把心中尚存的疑问都抛出来,希望得到儿子明确的回复:“一审开庭的前一天晚上,公检法到底什么人跟你说了什么话?为什么后来我们换律师,你还是要用原来的律师?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质谱图都现在还没出来,你是不是冤死的?”

林森浩只是重复说:“到现在,说了也没用。”

但很快会面就被打断,林家人被架出房间,法官禁止他们使用潮州话交流,让他们用普通话说,并叫他们不要谈论案情。

“人在你们手上,你们说怎么做?”林尊耀向法院争取再进去见一次,法院同意了。

进去之后,他再次提出心中最为纠结的疑问:“你是不是冤死的?”

林尊耀听到对面的林森浩说:“爸,对不起,对不起父母养育之恩。”他不止一次说“没用了”。

时间再也回不去,回不到2013年愚人节那天。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出现呕吐症状,几天陷入昏迷,最终于16日在医院去世。很快,上海警方通报称,已经初步确定了林森浩的作案动机,并在4月19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2013年11月27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诉机关认为,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

在庭审上,林森浩承认了投毒行为:在2013年3月29日自己与同学一起做实验,想起了上次实验中留下来的药品。正好当天在宿舍,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到愚人节快到了,想做个节目整人。林森浩当时看黄洋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听说其他学校也有过用毒来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先投毒“整”黄洋,而投毒是为了给受害人开个愚人节玩笑,让他难受些。 

然而根据警方通报,林某杀人是因与黄洋琐事引起不和,投毒舍友。

2014年2月18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4月底,有32年法医从业经验的胡志强、司法鉴定专家向上海市高院出具了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提出:林森浩被指下毒的水样本来就有问题,这份水样是林的二位同学采集的。将大水桶中的水标注为黄洋宿舍饮水机的水,给所有司法人员,尤其是出具鉴定结果的法医,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导。因为根据林森浩的口供,他就是在饮水机水槽下的毒。这样的表述,等于直接证明黄洋是被毒死的。而事实上,饮水机的水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毒物分析。同样一份黄洋的尿液,两个国家级的司法鉴定机构给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鉴定结果,一个有毒(含有二甲基亚硝胺),一个没毒。法庭为什么只相信有毒的鉴定,而不相信无毒的鉴定?为什么不能再检验一次?为什么不调取检验的原始质谱图?

他认为林森浩就是想和黄洋开个愚人节玩笑,不巧碰上黄洋暴发乙肝。5月中旬,公安机关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称:“饮用水,数量0.5ml”写成了“饮水机里的水样0.5ml”。

2014年5月,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引发媒体关注。胡志强为此曾建议:“应当让原来的鉴定人重新审查鉴定意见,黄洋宿舍饮水机的水没有检验,或者没有检验出毒物,林森浩投毒案还有证据吗?除了口供,还有什么?”

这些疑问也成为林尊耀心中最纠结的问题。

2014年12月8日,此案二审开庭。一个月之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今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二审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听取林森浩两位辩护人斯伟江、唐志坚的意见。

当时两名辩护人主要阐述了5点意见,包括黄洋喝入的毒物未到致死量、有新的专家意见显示不排除其他多种因素致黄洋死亡,林森浩的主观故意更接近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以及一审法院审理期间的一些程序性问题等,认为判处林森浩死刑的量刑过重。辩护人还提出,希望合议庭能亲自听取包括肝病专家、法医专家、毒物专家、心理专家的意见,并允许心理专家能与林森浩见面。

“二审宣判以后,在复核阶段,我们补充了肝病专家和毒物专家的意见,提交给最高法,并希望最高法对存有的疑点高度重视。”代理律师唐志坚曾对界面新闻说。

与此同时,该案一再出现更换律师的风波。

一审结束后,林父林尊耀更换了代理律师。二审结束后,2015年7月7日,林尊耀宣布解除林森浩与上海市汇亚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委托代理关系。在公开声明中,林父表示,唐志坚律师的一些辩护观点和策略以及一些工作事项与林父本人及亲朋好友的认同有分歧。林父在声明中透露,唐志坚律师“未经我们家人同意而发布一些不利消息,对我们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希望唐志坚律师不要再继续参与林森浩案的辩护工作,同时也不要对林森浩案再发布任何言论。

但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指出,林森浩曾给其父和最高法分别写下书面声明,称选择唐志坚继续担任其辩护律师,因此继续担任林森浩辩护律师。对于更换律师一事,林尊耀也一直耿耿在怀。

在死刑复核阶段,林父打算委托北京律师谢通祥代理。今年7月,林尊耀及新任代理律师谢通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及10多项鉴定申请,称林森浩的认罪口供不稳定,不能采信。最高法院刑庭主办法官会见了林尊耀,表示最高法已多次派人到上海方面了解情况。

12月8日,林森浩叔叔林尊荣接到上海二中院电话,告知他最高法对林森浩的死刑复核结果已经下发,让他转告林尊耀必须在11日之前赶到上海见林森浩,否则“后果自负”。他向界面新闻回忆,确认当时听到了“核准”的消息。

而当谢通祥去最高法了解林森浩案进展时,被告知已被解除代理委托。

10日上午,林尊耀前往最高检察院提交《林森浩案死刑复核抗诉申请书》,要求最高检察院立即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裁定书启动抗诉程序,并建议人民法院立即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最高检察院认为,必须要有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书才能正式启动程序。

无奈之下,林尊耀于12月10日晚抵达上海。11日上午,他和林家人前往上海市二中院,被告知下午13时再来。

下午临近13时,林尊耀和林森浩的两位叔叔进入法院。14时10分左右,林家从法院离开。和林森浩见面的时间只有短短十几分钟,总共两次见面。第一次三分钟不到,很快被打断,第二次时间稍久一些。

林森浩不断重复“现在说也没用了”,向父亲道歉。

“我说你这么轻松?”林尊耀对界面新闻说,“没办法,孩子傻。”

很快,会面结束。林森浩被带走,林家人被架出房间。

十几分钟的谈话,加上林家人和法官的博弈,前后花了一个多小时。

林森浩的父亲从法院一路回到不远处的旅店,坐在白色的床上,微微低着头。“我对他说,你太傻,你死就死在这个傻上,不懂得社会这么凶险。还没踏上社会,一个可怜的孩子就这么傻傻的没了。”

他最纠结的问题是,孩子死得不明不白,很多问题他不清不楚。

林森浩的叔叔说,法院让他们再待几天,还有一些手续要办。

16时06分,新华社发布消息,林森浩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