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法律,不仅可以避免我们酿成悲剧,也可以提高我们的眼界,让我们掌握住人生的主动权。
文/李铭璇
“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的新闻引发热议。据了解,该大学生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已为儿子聘请了律师,并向河南新乡中院递交了再审申请。其父称,闫啸天现在非常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就因为不识国家二级动物“燕隼”而引来这么大的麻烦,实在是令人唏嘘。
虽然该事件的量刑存在争议,但无疑,该大学生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他犯法的最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并不知道该法律的存在,也并不了解触犯之后的后果是什么。
照常理来说,大学生群体应该是较有法律意识的一个群体。但现实中发生的很多事件却让我们发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是亟待提高。例如当年震惊全国的药家鑫杀人事件,为了不让“农村人”缠着自己而选择杀人灭口,这种做法哪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律素养的人的选择?
因此,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除了法律专业的学生之外,其实大部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都较为薄弱。很多大学生除了一些比较基本近乎于常识的法律之外,像很多劳动法等和自己生活切实相关的法律其实了解得都不深。试问现在的大学生有哪几个在找工作的时候会主动要求签劳动合同?而他们又真正能看懂这些合同吗?
要改善这个问题,教育改革肯定要放在是第一位的。我国现在的基础教育缺少法律这一块的培养。而到了大学之后,法律公共课则成了一块鸡肋,太过于品德政治化的倾向使得这门课的“干货”不多,让学生们很难从这门课中学到一些实际的东西。
而除了教育之外,法律的普及也应该贯彻到每一个细节。我们应该多提倡文艺工作者拍摄相关的优秀影视作品从而可以更加生动有趣地影响更多的学生。当年《重案六组》火了之后,广电总局为了防止观众向剧中的罪犯学习而禁止在黄金时间播刑侦剧,这项规定在小编看来未免有些太不人性化。其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要广电总局能总体把握好剧情的尺度,刑侦剧其实是非常有用的普法工具之一。
不管怎么说,大学生大部分都是成年人了,所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都要负责任,对自己的每个行为都要慎重,切不可随意行事,意气用事。学好法律,不仅可以避免我们酿成悲剧,也可以提高我们的眼界,让我们掌握住人生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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