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香灰:“永不消失”的民间灵药

在广袤的农村地区,视香灰为神奇药媒的观念并不鲜见。如果将时间向前推进百年,香灰治病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主流的民间医学信仰。

 |  韩福东
香灰

香灰

 撰文:韩福东(东方历史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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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应该都在小时候听说过、或者亲自经历过吃香灰的,小时候在老一辈的人中都有过这样的一种风俗。家中孩子如果身体不舒服、生病了,就会到寺庙中请一些香灰回来泡水喝。‘敬菩萨’烧的香,是用柏木、柳木、杉木等木屑、叶屑和榆树皮磨成的粉,加上少量的檀香、沉香、芸香粉末、人造香精、玫瑰红、金黄等制成的。这些东西烧后剩下来的灰,主要含钾的成分,跟一般草木灰差不多,怎么能治百病呢?”

2019年5月7日,一个叫“中医-圣刚”的网友在自己的博客上转载了一篇文章。文章的标题是“香灰圣药”,它的作者“秋叶飘伶”自称是天医派祝由术七十六代传人(祝由术是指包括中草药在内的、借符咒禁禳来治疗疾病的一种巫术。)这篇文章最早由“秋叶飘伶”在2012年9月8日晚发布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文章在提出“香灰怎么能治百病呢?”的问题后,举了很多网上传闻的香灰治病案例,并援引《本草纲目》等中医典籍关于“草木灰”功用主治的描述,甚至香灰在宗教及祝由的应用也被拿来作为了论据。他最终得出结论:
 
“香灰治百病并非妄谈。”
 

“中医-圣刚”和祝由术传人“秋叶飘伶”一样,都相信香灰可治百病。“秋叶飘伶”将中医和宗教、巫术一锅烩的论证方法,符合香灰作为“圣药”的逻辑进路。只有将香灰上升到超验的层面,它才能具有“治百病”的神奇疗效;也只有将其用中医典籍予以加持,它才能在现实世界获得更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仰。

虽然已经进入21世纪,但在互联网时代的各个贴吧、论坛和自媒体空间,香灰治愈疾病的奇迹一直没有中断过,它们构成一个自我封闭的体系,不断强化一种作为天人感应灵媒的草木灰烬的药效。

作为这种自我封闭体系的一个表现,“秋叶飘伶”并没有提及服用香灰贻误病情甚至丧命的任何信息。事实上,香灰害命的例子史不绝书,一直到21世纪仍时或发生。
 
比较晚近的一个例子发生在2003年的天津宝坻区农村。据新华社天津2003年 12月5日报道,被害人小芳(化名), 因精神错乱而被号称能治百病的 “老佛爷” 刘某诊断为“多个神仙缠身, 已病入膏肓”。刘某先烧香为小芳驱鬼避邪, 后又拿出几包“香灰” , 称喝下这些良药即可驱邪治病。小芳父母对此深信不疑。
 
“小芳因多次喝香灰, 造成食欲不振、营养不良、抗病能力下降、自身免疫力低下。 连续服用香灰半年后 , 小芳终因患支气管肺炎死亡。令人痛心的是, 小芳直到死亡当天还在喝著 “老佛爷”的神药。” 这篇报道称,小芳死时年仅24岁,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涉嫌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案件。
 

现代都市人或许会讶异于小芳父母的愚昧,但在广袤的农村地区,视香灰为神奇药媒的观念并不鲜见。如果将时间向前推进百年,香灰治病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主流的民间医学信仰。

2

江苏扬州宝应县鱼市口大街,一处民居的墙脚供奉了一位石人。这是当地习俗,在墙基处立石上书“石敢当”三字,或刻个人形(尊其名曰“石将军”)供奉,据说可以镇宅,于风水有利。

石敢当

清末光绪元年(1875年),突然有传言称,这个石将军大显灵异了。故事的模本是这样的:有一个刘姓老翁,五旬得子,珍爱备至,但儿子忽患“惊痫”病症,医药无效,家中仆人回忆说病前小儿曾在石将军前嬉戏,或许构成冒犯?刘姓老翁夫妇于是备香烛在石将军面前祈祷,并将石将军前的土拿来搽儿子的脸,几天过后,儿子的惊痫好了。于是关于石将军显灵的传言开始四散开来。

这之后不久,有人在石将军前架棚盖席,设了几张桌子,上面供有香炉和插了杨枝的水瓶,据说城乡前来祈祷的妇女只要将香灰和水吞服,大小病症就会痊愈。感觉灵验的还愿者特别多。但后来县令的公子患病,前来祈祷却没有任何效果,这里的香火就渐渐冷落了下来,连棚席等都被拆除。
 
1875年12月21日,一个途径此地的官员听闻此事,用“宦游人”笔名撰写了一篇《石将军联语》,刊发在上海《申报》上。这篇文章特地提到扬州服用香灰治病的习俗。
 
《申报》在三年前刚刚创刊,标志着中国现代报纸的开端,也引领了传播大众智识的新途径。在对民俗相当长时间的记录和评论中,香灰治病的信息碎片构成持续的医学景观。
 
在“宦游人”的文章刊发三年之后,1878年7月中旬,在江苏金陵(南京)发生了一件类似石将军显灵的事件,为我们洞察香灰治病习俗提供了新的案例。
 
这个显灵事件听上去更为神奇:军队“合字营”的一位兵勇“患肚瘫”,病得很重,他感觉自己一定会很快死去。但没想到在南京南门外普德寺前的泉水桥处,遇到了一个僧人,给他药丸一粒,服之立愈。兵勇不胜感谢,僧人说:“我叫夏百法,降世医治世人疾病,今幸与你有缘,故治之。你能代我扬名就算是报答我了。从今以后,凡有病者,可用此桥下水和香灰,或者服用或者洗浴,绝没有不痊愈的道理。”说完,就化作清风而逝。
 
这个“真仙降世医治疾病”的故事传出去之后,有人就开始在桥头设位供奉,焚香祈祷,“愈传愈广,举国若狂,无论男妇老幼,莫不前往焚香祈福。”甚至有来自一百公里外的安徽和州(今和县)的烧香者。
 
现场非常热闹。桥头搭盖了三间席棚,中供黄纸牌位一座,上书“仙师夏百法之位”,位前另悬一牌,上书“灵验”二字。烧香者在席棚外排了二、三里路,踵接肩摩,“几有插针不下之势”。席棚内,普德寺的方丈、僧人大伦在照应香火,另有几个俗家弟子在发签帖、卖香灰蜡烛和收受钱财。
 
据在席棚内收钱的苏姓人士说,每日香客不下万人,所收受的功德款每日约有六万到八万文不等。“香火这么盛,功德款这么多,如果不是真仙降世,何能兴旺如此?”他还用手指着席棚外服用香灰水或以此沐浴的香客说,你看他们这样踊跃,便知道一定是有神效了。
 
桥下的河水十分混浊,香客一般用它洗浴外伤,或加上香灰服用以治疗内科病,亦有人提壶打水带回家。男女混杂,拥挤异常,即便有洁癖的人也不嫌弃水脏,饮之甘如仙露。
 
这种情况持续了不到半月,惊动了两江总督沈葆桢。他下令将该处席棚和牌位放火烧掉,并捣毁所供的一切物件,功德柜内香钱散给乞丐。普德寺方丈大伦也被捉拿归案,罪状为“假托仙名,妖言惑众”,他被带上头号伽,在城内游街示众,所获赃款被追缴。
 
按照官方公布的消息,所谓真仙治病的故事,都是僧人串通合字营兵勇为敛财而凭空捏造、蛊惑乡愚。
 
各地仍在不断涌现新奇迹。在大伦方丈被游街示众的1878年7月,两江总督辖区之外的宁波,也有类似事件发生。宁波有个太和桥,桥下一个李姓居民听信风水先生的话,认为桥下水源是“郡中三喉之过脉”,若于此建祠立像,一定获得灵应。他于是设簿募捐,在一个月之内新建了土地神祠。
 
他选择吉日,开光升座,唱曲十昼夜,对外宣称土地神降世,医治疾病神效异常。传言流传甚广,附近男女老幼多前往祈祷,60公里外的余姚也有民众慕名而来。土地祠很快变得拥挤不堪,李某于是另搭席棚二间,供香客膜拜。香火盛极一时,以至于每天专门发签筊、卖香灰、点香烛和收钱文的人就有24个。
 
太和桥下的”神迹“越传越广,“香灰”处于这个神话传播过程中的中心位置,他们对外宣称,三包香灰服过,一定百病皆愈。香灰每包四文,供不应求,土地祠香客人满为患,以至于专门加了栅栏以维持秩序。据称每日香金收入就有三四万文之多,让很多城中游民眼红。很快有人又借风水先生话术,准备在钉打桥下立祠。
 

到了年底,太和桥下土地祠终于引起了官方的警觉,12月16日,这个土地祠被查封,香炉以及烛台被捣毁。在官署讯问时,李某供称,因土地神夜里托梦,所以才募建此祠。太守以“妖言惑众”将其关押候办。

3

“凡来祈祷者,必以桥下之水和以香灰服之,无不立验。”《申报》在最初题为《借神敛钱》的报道中,曾这样评价太和桥下土地祠的灵验。这反映出媒体运营者的内心矛盾,一方面批评敛财行径,另一方面又对所谓“神迹”有着内心的确信。

更明显的是1879年该报刊发的一篇题为《仙女济世》的文章,内称:

江苏扬州某乡有牧童于淸明日放牛至某处,忽遇仙女,向童而言:我今奉城隍命,许我以医道济世,我与你有夙缘,愿附于你身,我有言你代宣之。牧童年刚十岁,答应了仙女,回家告母。母将信将疑,去城隍庙默祷,才叩头毕,忽见空中有一绿色绸汗巾掷下,很神奇。母亲于是同意牧童从自家的三间茅屋中选择一个相对洁净的空房,设了香案,开始给人看病。

凡有前来问病的人,仙女就正坐上方,牧童则站立代为书写符咒。听说有患软脚病十几年的人,将牧童书写的符咒焚烧喝了之后,又用香灰涂抹患处,未及半月就行走自如了。基本上,如果患有内科疾病,只书符咒焚烧饮之即可,如有外伤,则兼用香灰涂抹。牧童及附体的仙女,能洞察前来问诊的患者是否能治好,碰到命该死去的人,怎么求他都不肯给予治疗。一时间,城厢内外因病而前来求治者,络绎在道。

这篇未标注作者的文章,在讲述了仙女附身牧童,以符咒和香灰治病之后,还进一步考古发挥道:上古治病,首先靠符咒,其次是针炙,最下才用药草。书符原本就可治病,但却必须假托为仙女又是什么道理呢?有人认为,牧童只有十岁,怎么会知道符咒呢?他所说的仙女或许是成精的狐狸吧,所以其他人都不能看见。据这个牧童说,此仙女年约十二三岁,身穿红衣,丰姿秀丽,或出或入他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这篇文章的作者说,这个事迹是听扬州朋友说的,所以记录了下来。文章最后感慨道:只要能治病济世,即便仙女是假托,也没有什么不妥吧。

读起来是不是特别像《聊斋志异》?但它是刊发在《申报》第三版新闻版面上。

这篇肯定仙女治病的文章,引发了争议。四天后,《申报》又刊发了一篇《仙女济世辨诬》,洋洋洒洒千言,开头即说:仙女济世这个说法未必是真的,因为“神仙”源出于道教,而道教所传授的无非是虚无杳渺之事。老子云:吾无大患,惟患有身。自己的身体尚且患其有,又怎么肯附在别人身体上呢?那不是比自己有身体还累吗?至于佛教,以慈悲为怀,舍身度世,更不会附体了。只不过现在道家真仙度世的传说,屡见于稗官野史,令愚者信之,但有智慧的人对此应予怀疑。

上面这段论述,暴露出作者的思想资源仍局限于释道两教,故很难从根本上将“仙女济世”的说法予以否认。这篇文章接着说,至于以符水治病,更是惑人之术,即便那些崇拜神仙的人都不屑这么做。但是江浙这种风气非常盛行,崇尚鬼神、烧香念佛、拜斗求仙之事几乎无地无之。庙宇香火随处可见,香灰被称作仙丹,用来医病。还有各种神仙附体、人鬼交流的把戏。

符箓

有人认为,十岁的牧童不会书写符咒,如非真有仙女附体,香灰也不会治病的。而且仙女附体并不以惑众为事,完全是济世之心,治人疾病而已。只因仙凡不能互见,所以附在牧童身上以行其术,这也可说是独具婆心了。对于这种说法,该文作者并无能力去论证符咒、香灰并无治病之能,而只是从历史上白莲教徐鸿儒、王好贤等人皆从为人书符治病且有疗效起家,最终走上叛乱不轨之路令生灵涂炭,来说明万不可轻信神道。该文还举例杭州被攻陷前,当地民众抬神像于城门上,但终未免被攻破,平日长斋奉佛者也遭屠戮。

或是自知否认神、狐鬼的说法不能服众,该文作者最后退步说,不管怎样,这种附体的事情都是非常不祥之事。作者最后以一年前官方捣毁宁波太和桥用香灰治病的土地祠,却并没有被神仙、狐鬼处罚为例,来奉劝地方官运用手中权力,抵制这种风气的蔓延。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承认巫觋是常态,无神论反而是一种例外。这让当时的智识先进,在反对香灰治病和崇拜神灵上,陷入一种怪诞的论说路径。承认仙水有效的《仙女济世辨诬》在反对巫医时遭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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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民国,官方对“香灰治病”的民间信仰也近乎素手无策。

1916年初,江苏省苏州市“红袍大仙”显灵的传闻令全境若狂。该红袍大仙是当地葑门内东小桥一位僧人在江北人的茅棚内供的一尺余长木制神像。“红袍大仙,降临凡间,能知未来之事,且能以香灰治各症,立见奇效”的耳语在苏州流传,以致哄动城乡,一时求签卜病者云集。《申报》在一次报道中说,“当地警方并不以邪言惑众而取缔之,殊属索解不得也。”

让反对香灰治病的智识分子困惑的不只是苏州,还有上海。1916年,就在上海淞沪警察厅署南面药局弄余庆里对门的乔姓人家,来自江北的租户是一个赵姓老太婆,她的次子年十六岁,有一天突然宣称有神灵附身,可以为人治病,门内设有神桌香案,并挂“都天大帝”神幔,吸引了远近不少患者。乔姓房东的18岁次女,也在一次去城隍庙打花会烧香许愿回来途中,表示遇一仙人附身,亦可为人治病,于是堂中亦设神位香案。这一对年轻男女,每日手舞足蹈,自称有神附身所以不食不眠为人治病。其治病方法很简单,“给以香灰一包令其携回冲服”。两位男女则“视人衣服如何以定取资之多寡”,虽然离警厅很近,但他们并没有受到追究。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庙堂的很多执法者都是巫神的信奉者,这可能造成各地对假借神灵香灰治病的打击并不一致。

1918年,上海松江西外有一所早已圮毁的观音堂,突然香火陡盛起来,求签问病者每天都有数百人,几个女巫在内主持事务,前来祈祷的人不管所患何病,均予以香灰一撮。附近警所的警佐那鹤年,以其“謡惑听闻且妨害病人生命”,派人将女巫驱散,庙门封锁,但并未抓人。

但事情并未结束。在这之后,仍不断有人前来观音堂,在庙外礼拜。没有香灰,他们则取庙前的尘土做药。警方认为一再禁止无效,也不再过问。
 

香灰治病,不仅是巫医的说辞,也被传统中医所认可。著名的李时珍《本草纲目·土部》中有土部即明确表示“香炉灰主治跌扑金刃伤损,罨之,止血生肌。香炉岸,主疥疮。”当然,这里强调治疗外伤,和巫医认为香灰通神灵而包治百病还是有差别。但治疗外伤的说法毫无证据支持,还可能造成感染。

《本草纲目》

随着现代医学的引入,《本草纲木》这类传统医书的权威性受到挑战。1917年3月31日,《申报》在“家庭常识”栏目警告国人不要用香灰治疗外伤:“吾国习俗,凡小儿跌破头额或刀伤出血,恒用香灰及门角之尘埃敷之,殊属危险。盖伤口不洁,微生虫侵入内部即肿痛溃烂,甚至经年不愈。”

1918年,致命流感盛行,宁波定海县知事冯秉乾在《救治时疫之布告》也语重心长表示:“须知身命要紧,不可迷信求神。妄食香灰神水,转致误害己身。”

但这些努力均收效甚微。1920年流行病再起时,定海附近的嘉兴,民众纷纷到附近神庙内烧香点烛,捣头求佑,将炉内香灰当作仙丹携归医治疾病。一个叫“针鸣”的作者在媒体呼吁:“病者饮之,口中干燥,津涎缺乏,以致殒命者比比皆是。要之,香灰系燥烈之物,食之者有损无益,但愿知其害者之转辗劝勉也可。”可见“香灰神水”这种习俗在民初并未得到根本转变。

到了1940年代,借由香灰治病的巫术和中医理念谋取钱财虽有面临刑罚的危险,但仍是乡土中国流行的疗疾方法。1948年3月的一则市井新闻显示出,香灰可以止血仍是一种普遍的信仰,一位江湖卖艺者还因此险些丢了性命:

一个在上海街头巷尾卖艺行乞的吴姓无锡人,多年来都习惯持刀自劈头颅,借以博取钱钱,江湖上称这种做法为“开天窗”。1948年3月17日午后2时许,他在民国路一带以此卖艺行乞,不料刀劈过猛,误断血管,流血如注。他当时即以香灰止血,仍继续卖艺乞讨,但血并未止住,行至新北门旧教场处,因流血过多而不支倒地,后被岗警发觉,叫来救护车送往仁济医院医治,此时性命巳告危殆。

1949年4月,作家“翼君”在《梦游与巫师》一文中,提到他家乡香灰治病的习俗:
 

“在我故乡的庙宇里,供奉著许多闻名遐迩的菩萨。那些菩萨的名字,因为太著名了,所以即使对于故乡不太十分熟悉的我,也略知几个,如:三老爷,贺大元帅,石灵官,二灵官,袁长师等等。乡人每遇危难当前,就念着他们的法号的。生了病,把他们的金驾接到家里,沏一杯茶,在菩萨面前供一供,弹些香灰掉入茶里,病人喝下就会好……”

此时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建还有不到半年时间。在新的唯物主义理念指引下,作为巫术药引的香灰受到严厉打击,但中医典籍中用以治病的香灰理论上却可以受到提倡。这种张力一直持续到今天,香灰治病的神话,不仅在乡间而且在很多传统信仰氛围浓厚的城市社区仍在流传。即便在科学昌明、信息开放的现代,一个陋习的消除仍需要几代人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