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诉日立金属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立金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封锁中国钕铁硼出口欧美案的庭审中,日立金属的代理律师首次承认日立金属稀土钕铁硼专利“非必要”。这意味着,日立金属以侵犯专利为由、对中国稀土钕铁硼企业出口欧美的封锁可能会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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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中国稀土永磁企业联手反击日立金属专利封锁案有了最新进展。
界面新闻记者独家了解到,近日,在中国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诉日立金属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立金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封锁中国钕铁硼出口欧美案的庭审中,日立金属的代理律师首次承认日立金属稀土钕铁硼专利“非必要”。
这意味着,日立金属以侵犯专利为由、对中国稀土钕铁硼企业出口欧美的封锁可能会被打破。
今年9月21日上午9点30分,该案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进行证据交换。
此次证据交换由审判长马洪法官主持,联盟企业代表列席旁听,而被告日立金属株式会社并未派员到场。
原告为联盟中宁波永久磁业有限公司、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宁波华辉磁业有限公司、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4家宁波企业。
原告认为,日立金属滥用了其在烧结钕铁硼磁体“必要”专利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拒绝许可其专利的方式,使得大部分中国烧结钕铁硼磁体生产商无法进入美国、欧盟及日本等海外市场,同时在中国市场也面临专利诉讼的威胁。同时,日立金属还采取了专利搭售等滥用行为,使其专利许可期限不断延长。
界面新闻记者从联盟律师团队处了解到,宁波中院就案件相关背景进行了询问,审阅了双方提交的关键性证据,包括相关市场界定、损失及赔偿请求等。
就原告提出的“烧结钕铁硼磁体必要专利”这一相关市场界定,日立金属的代理律师提出,日立金属从未公开表示其专利是必要的,日立金属的专利也并非必要的、不可绕过的。其之前的相关宣传仅系为了商业目的,并非完整的事实。
原告提交的证据中认为,日立金属的发言人南章雄曾公开表示“要绕过日立金属的专利去生产烧结钕铁硼磁体在商业上是不可行的”,日立金属在该问题上的表态前后矛盾。
对此,日立金属的代理律师解释称,企业对于产品的宣传行为有夸大是正常的,不能理解为日立金属自认其专利是必要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钕铁硼专家对界面新闻记者称,日立金属的说辞很矛盾。
“如果日立金属承认专利是’必要的’,就等于承认自己垄断,有可能招致败诉,触发反垄断调查以及巨额处罚。”该专家说,而如果日立金属的钕铁硼专利是“非必要”的、夸大宣传行为,那么3年前日立金属向美国贸易委员会(ITC)提请发起的337调查,就是一种证据不确凿的吓唬手段。
同时,中国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从日立金属涉嫌经营者集中垄断方面进行反击。
今年9月,联盟向中国商务部提出日立金属和中科三环成立的合资公司“日立金属三环磁材(南通)有限公司”有可能对钕铁硼市场造成垄断的疑议,商务部受理了联盟的诉求,并将对日立金属三环磁材(南通)有限公司是否造成经营者集中垄断进行调查。
日立金属三环磁材(南通)有限公司原本于9月底可以得到商务部备案许可,因商务部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调查,合资公司拿到备案许可将被延迟180天。
中国稀土企业抱团反击日立金属,源起3年前日立金属在美国发起的一桩337调查案。
2012年8月17日,日立金属就四项烧结钕铁硼的工艺专利向美国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发起337调查,指出包括中国3家企业在内的29家企业涉嫌侵犯日立金属钕铁硼专利权。
此后,3家企业选择与日立金属和解,缴纳专利使用费。日立金属一共授权包括中国中科三环在内的8家中国企业专利使用权,不再授权其他中国稀土企业。而中国共有200多家钕铁硼企业。
未获日立金属专利授权的企业产品无法出口美国市场,连带欧洲市场受到出口限制。这意味着,每年2~3万吨的中国钕铁硼无法出口至欧美。7家联盟企业的钕铁硼年产量约有1万吨。
于是,7家企业选择抱团反击,于2012年8月成立联盟。目前成员包括中北通磁、宁波永久磁业有限公司、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宁波华辉磁业有限公司、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永磁集团等7家中国稀土企业。
2013年8月,联盟赴美国专利局起诉日立金属,诉其烧结钕铁硼核心专利无效;在国内,联盟中的4家宁波企业诉日立金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014年12月11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2015年3月,被告日立金属向宁波市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遭到驳回。
据联盟律师团队介绍,日立金属的钕铁硼最为核心的专利已于2003年到期,相关核心专利2014年7月到期,但日立金属将大量非必要、价值较低的专利与之相捆绑,延长专利许可期限,使得原本20年就该结束的专利许可延长至30年甚至更久。
美日市场被日立金属的专利封锁无法出口,专利已于2014年7月到期的欧洲市场,目前依然被限制出口。
联盟成员之一的杭州永磁集团,其销售总经理贾颖燕对界面新闻记者说,日立金属会发函警告欧洲客户会侵犯专利,让欧洲客户不敢采购杭州永磁集团的钕铁硼产品。
贾颖燕说,杭州永磁集团已经为欧洲客户供应磁材产品多年,欧洲客户需要优化供应商,整合减少供应商数量,希望杭州永磁能一并提供烧结钕铁硼产品。但由于日立金属的警告,欧洲客户不敢采购杭州永磁的钕铁硼。中国的钕铁硼产品要比日立金属便宜10%-30%。杭州永磁的损失每年达几百万欧元。
据联盟律师团队介绍,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预计于10月底正式开庭审理。联盟其他企业也会继续择机在不同地方就该案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