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召开第16次会议 反家暴法初亮相

反家暴法草案对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安机关、政府、法院在家暴事件处置中扮演的角色,分别作出了规定,并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方式,首次引入国外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24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期5天半,8月29日闭幕。据常委会第五十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建议,本次会议将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等关注度较高的法律草案,还将审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反家庭暴力立法在七年前就已进入公众视野。2008年起,全国妇联连续四年向全国人大建言,从国家法律层面制定综合性反家庭暴力法。此前,部分省市已出台法律层次较低的专门反家暴法规。2013年,反家暴法正式进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开始立法调研论证。

2014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外公开反家庭暴力法的征求意见稿。2015年两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反家庭暴力法进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看来,该草案初步分为总则、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法律责任五章,对于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学校、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政府、法院在家暴事件处置中扮演的角色,分别作出了规定,并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方式,首次引入了国外对家暴问题已多有实践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