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科龙回应顾雏军489亿索赔:滥用诉权 无事实根据

8月18日,海信科龙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进行回应,公告称顾雏军滥用诉权,发表的一些言论是子虚乌有、毫无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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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财经8月19日讯(记者 李耀威) 原科龙电器董事长、格林柯尔系创始人顾雏军8月17日宣布,起诉海信科龙等8公司索赔489.61亿元的民事诉讼案件,已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8月18日,海信科龙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进行回应,公告称顾雏军滥用诉权,发表的一些言论是子虚乌有、毫无事实依据。

顾雏军向海信科龙等公司索赔489.61亿

顾雏军在8月17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这次民事起诉的诉求之一是要求判令海信科龙、青岛海信、海信集团等8家公司赔偿直接经济损失489.61亿元,其中包括199.7亿元的双高效空调专利的侵权损失;150.51亿元的五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损失;139.4亿元的科龙系16个恶意非法诉讼,导致银行为了实现债权,强行拍卖我和格林柯尔集团的土地、厂房、房产和设备的损失。诉求之二是驳回科龙系公司的全部执行请求,并要求科龙系公司返还全部已执行款项3.86亿元。

“我认为我的证据非常充分,专利侵权这个问题海信肯定会输的。”顾雏军对本次诉讼中涉及专利损失赔偿部分很有把握。他对大公网记者分析,海信接手以后,科龙系公司销售空调中40%以上为双高效空调,并主打该专利的空调产品,“这项专利是我个人申请的,而且我查了资料,海信之后使用的专利没有一个能对双效王专利起到替代作用”,按照专利法规,即使仅按照40%计算,科龙系公司至少应该赔偿侵权费193.6亿。

2005年,顾雏军因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被捕;2006年,海信集团以6.8亿元的价格收购格林柯尔系持有的科龙股份。2008年,顾雏军因虚假注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等罪名,一审获判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海信科龙起诉顾雏军及格林柯尔追讨债务。依照佛山中院2013年的判决,海信科龙对格林柯尔符合执行条件的债权总额约为人民币6.38亿元,同年8月,海信科龙收到执行款3.86亿元。

海信科龙回应:滥用诉权 毫无事实依据

8月18日,海信科龙在官网发布公告回应顾雏军的诉讼,海信科龙表示,公司在佛山中院诉讼格林柯尔系的案件已在2009年9月之前早已全部终审胜诉,目前执行程序已基本终结,仅剩相关利息未能收回,当前法院的执行程序只涉及相关利息的分配事宜。

海信科龙认为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等三主体滥用诉权,借法院利息分配之机,以所谓的“执行异议分配方案之诉”为借口,无视法律对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规定,既未以执行人为诉讼主体,也不以利息分配为诉讼理由,却针对与本案完全无关的其他主体,提出了毫无事实根据的所谓 489 亿的荒唐诉讼。即使佛山中院按程序受理其“执行异议”诉讼,但任何与“利息款”执行无关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诉求不可能被法院审理,更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海信科龙强调,顾雏军发表的一些言论纯属子虚乌有、毫无事实依据。“如报道属实,则形成对本公司及海信集团相关公司的严重诋毁和名誉伤害。”海信科龙指出,公司对顾雏军的言论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