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就在侦探小说之中,何必还要看呢?”
记者 |
“哐当”。
几次惊天动地的踹门之后,门把手掉在了地上。房间中的中年男人已经趁机穿好了裤子,愤怒地走出来,质问同样愤怒的妻子。争吵之中,妻子找出了藏在窗帘后几近赤裸的年轻女孩,揪住她波浪的长发,撕扯。女孩只披了一件羽绒服便匆匆逃往宾馆外的寒冬中,留下对于彼此的出现还未回过神来的原配夫妇。而这个女孩,就是这个故事里的第三者。
对于李军和他的调查员们来说,一百个故事就有一百个第三者。
在私家侦探的工作里,一场捉奸是一个婚姻调查案件最典型的结束。一切都被调查员手中的手机记录了下来,屏幕的右上角,有故事发生的准确地点和时间。但在戏剧性的结局之前,这些调查员们,也被民间称作“私家侦探”,往往是经历了短则几个小时,长则一、两个月的漫长等待。
落座于工作室楼下的一家咖啡馆时,戴着鸭舌帽的李军选择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习惯性地望向隔壁小巷,默记下停留车辆的车牌号,再扭头观察邻桌交谈的人群。
这是他做私家侦探工作的第八个年头。
八年前,老家河北邯郸,当地报纸的一角,李军第一次登出了一条打着“私人调查”旗号的小广告,接到了自己的第一个案子。在目标与第三者所居住的楼道里安装了摄像头,他拍到了对方一起生活的照片,并以“鸡飞蛋打”的捉奸现场为结束。那也是他头一次尝到这份职业给他带来的“甜头”——不仅是当时看起来也算一笔“巨款”的一万五千元酬劳,还有胆战心惊后的成就感,“好像替人伸张正义一样”。
李军的队伍开始慢慢壮大。一线城市对于婚姻调查有着更多的需求,同时,也意味着不菲的收入。“大部分客户都是通过互联网找到我们的。我自己有一、两个网络推广的人员。另外,几乎有四分之一的客户是通过口碑相传。”除去少部分如打假、侵权类与商业有关的案子,李军工作室接到的70%的任务都是婚姻调查。
客户通过各种渠道找到李军的工作室,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们会谈好价格,签下并没有法律效力的“君子协定”。大部分情况,一线城市里,以一个月为期限,一个婚姻调查的案子价值8至10万。若碰到“疑难”的单子,或者目标是有着更为复杂社会圈子的人,则“收费二、三十万也很正常”。或者,客户也可以选择按每天五千元的标准付费。这样的定价,是“考虑了成本和开销”的结果。接下来,哪怕面临着情绪崩溃的风险,委托人在一天结束时都会收到当天目标活动痕迹的种种证明,包括照片、视频和音频。而调查员的本领在这时便可发挥功效——顺利的话,几个小时他们就能拍到“关键”的照片,不过多数情况下,可能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甚至更久。
从帮人找疑似邻居家偷去的狗,到接到疑似“被迫害妄想症”人群的电话,李军和自己的团队碰到过五花八门的委托要求。他甚至接过匿名的委托,“我们感觉他拿着这些东西不会去做违法的事情就没问题”。到目前为止的几百个案子中,他们试过替客户从不服从抚养权判决的前夫手里“抢孩子”,试过在目标退房后翻找垃圾桶中的蛛丝马迹,甚至试过应聘幼儿园老师,只为用棉签在小孩嘴里“蹭两下”,交给客户进行DNA比对。
这些听上去颇为惊险的故事,在现实的操作之中并非一蹴而就。“其实我们99%的时间都是在等候,都是无效的。只有1%的时间去拍关键的照片和视频。”与被李军形容为“戏剧化”的侦探小说不同,这里的调查员们往往用最原始的方法来跟踪目标。两至三人组成的调查小组里,摩托车、汽车和步行的跟踪方式都会被考虑在内。若只有一个人来完成任务,则也要想尽办法完成“不跟丢”这个看似简单却往往十分困难的目标。“像北京的下班高峰期,你不得拉着目标的手啊?”
“其实你可以模拟一个目标,去尾随一下,这样你就可以体会出做这一行的惊险和刺激,而且体验出来你有没有那把刷子,适不适合干这个。”
确实每个人都可以尝试跟踪任何一个人,但你很快会发现,这是一个极需体力支撑的工作,同时,一个突然出现的街口拐角或是一个拥挤的火车站,就足以让你再也找不到目标的身影。判断力在某些时刻成了工作时的关键,比如目标下班走出公司大门的一刻,要选择何种交通工具跟上去;拍到目标出轨的画面,是当下立即发送给客户,还是为了接下来的取证暂时隐瞒......旧时替曾经供职的公司寻找债务人而“蹲坑守候”的经验,使得李军“感觉自己是有天赋的”,并在这个通常通过师徒形式传授经验的行业里“自学成才”。成立工作室后,为了给自己的团队培养调查员,他开始成为师父。
“上午是厨子,下午就是个侦探”的说法从侧面反映了这个行业并不需要太高的门槛。在调查员成为调查员之前,很少有人真正学习过相关专业。这在李军看来并不重要。另一套规则在他的圈子中起作用,譬如“撒谎是不可原谅的”,“忠厚老实最重要”,或者,“哪怕是警察学校毕业的,也未必适合这个工作”。
在用人方面,他更愿意用“家乡子弟兵”——目前的团队中,除了一个东北的调查员外,基本上都来自李军的老家邯郸。在他看来,这样对于团队的发展来说“更安全”。合格的调查员是拥有着扔在人堆里不扎眼的普通长相,以及“较高的智商水平”。另外,需要懂简单的法律知识和摄影技巧,开车技术好也可以成为加分项。
也并非一开始,李军就拥有这样的判断和准则。他吃过亏——这些年积攒下来的“黑名单”中,包括来了之后才发现不靠谱的“外面的人”,以及客户、目标“两头吃”,或者故意提供假证据让客户继续付钱跟踪下去的“垃圾同行”。在这个流动性并不十分强的“小圈子”里,很多人甚至撑不过几个月。
也许是因为法律的缺席,道德的约束才起到了近乎决定性的作用,且有时是唯一的作用。譬如在李军看来,他的工作是“体恤弱者,寻回正义”。即使承接“拆散”的案子,也要“站在道德的立场”。“在我们的观念之中,没有合法关系的情人关系,我感觉都是不道德的。”因此他拒绝要求拆散合法夫妻的第三者客户,但不拒绝拆散丈夫和第三者的妻子。不过也有一些案例他选择站在了“钱的立场”——那是对方愿意支付30万元挽回情人,他没有拒绝,“因为给钱给的多”。
李军并非他的本名。
如同用一个别名行走江湖,做私人调查的工作室也无法以“私家侦探”的名义注册公司,像李军的工作室,就是以“商务咨询”和“经济信息咨询”的名义取得了营业执照。即使目前侦探公司被允许注册商标,也并非等同于它获得了合法地位。在中国,“私家侦探”,也就是“民间(非官方)从事普通案件调查的机构和个人”,在法律上处于名副其实的灰色地带——既没有法律确认其为合法,也没有法律确认其为非法。
在我国,有迹可循的私家侦探业务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很快,1993年7月,公安部就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公安部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其中提到,“这些民间机构的营业范围、权利义务等均无法律依据,所经营的各类业务已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司法部门分工管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一些手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了国家执法部门的部分权力,已经产生了一些问题”。接下来,通知明确提出了禁止性规定。也许对很多人来说,这不属于人们一般认同的法律,但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且并未被废止。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调查权的只包括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办理案件中的律师。因此有说法认为,私家侦探的存在,可以减轻公检法机关的压力,弥补公力救济的不足(譬如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有明确规定的)。
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的尧律师向界面影像介绍,关于中国的私家侦探问题,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第一,是私家侦探的调查取证与国家司法机关的公权力调查取证权之间存在冲突;第二,最为明显的就是私家侦探的取证调查与公民隐私权之间的冲突。
需求却是一直存在的,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它侧面反映于私人调查行业的从业人数。据李军估计,全国从事私家侦探的人数有几千至上万人。这其中包括团队,以及以个人形式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私人调查的“游击队”。但他可能低估了这个行业的从业人数——期刊《检察风云》在2011年发表的文章里,保守估计国内私家侦探所数量已经达到370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而从更大范围来看,例如《公安研究》期刊中就提到,截止至2003年10月,全国调查类企业组织或机构(除咨询和调查公司以外还包括猎头公司、危机管理公司等)已有近2、3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但这些数据都只是各方猜测。
如何解释这样的需求?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似乎成为某种隐形的导火索。在人们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离婚诉讼时,事务所也不排除会求助私家侦探来帮忙取证的可能。这其中并不包括,但实际上存在的,有很多出现第三者的家庭成员,希望通过私人调查的方式挽回自己的婚姻。而用李军的话来解释,则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道德反而堕落了”。
对私家侦探有需求的人,大多只能凭借自己的判断进行挑选。若不是口碑传播,则只能试图辨别搜索引擎提供的五花八门的信息。虽然并没有可靠的数据来源,但根据李军的经验,这些潜在的客户大多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他们最大的共性,是拥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且处于四十多岁的年龄段中。另外,在李军刚开始入行时,女委托人多一些,但2014年之后,客户的性别上几乎是“一半对一半”。
法律的空白不仅意味着私家侦探们游走在某种不确定的界线两侧,同时也意味着并没有法律来对这个行业进行有效的规范,更无法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私家侦探行业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原因,同时,混乱的行业规范也导致了中国的私家侦探们在调查取证时侵犯隐私的可能性(毕竟“了解隐私”和“侵犯隐私”是不同的概念,而前者又与委托人的“知情权”联系在一起)。
从理论上来讲,私家侦探的调查手段是其有可能触犯法律的关键领域。一些手段可以规避违法的风险。比如在婚姻调查任务中,他们通常让当事人在妻子或丈夫的车里安装GPS定位跟踪器,也尽量挑选公共场合拍照取证。据李军介绍,刑事案件、公检法的人员,他们“不会碰”。至于商业间谍行为,则是“完全违法”的,但”风险和利润成正比”。碰上露馅的情况,或具备反侦察能力的目标,那么面临的结果,有时是车窗被砸,有时则需要暂时跑路。根据过往的新闻报道案例,若私家侦探在获取信息时采用了非法手段或暴露了自己,严重的结果是被判刑,甚至死于非命。
危险吗?也许是的。不过李军不这么认为。
“一般人想欺负我们或者跟我们作对,他要考虑考虑我们有没有能力反击他。我这样跟你说吧,一般没有任何人愿意去得罪一个天天在阴暗处观察你的人。是不是啊。”说着,他笑了。
参考资料:
黑丁, 王丽英, & 范静. (2011). 中国私家侦探违法犯罪现状. 检察风云, 2.
刘涛. (2008). 私家侦探业的法律分析及其在我国的建立. (Doctoral dissertation).
吕继东. (2004). “私家侦探” 的法律思考 (Doctoral dissertation).
倪铁. (2011). 中国私家侦探合法化可行性研究. 检察风云, (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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