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改33个试点区县确定 仅有3个试点征地制度改革

日前,根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等全国农村土地改革33个试点地区已经确定,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媒体评论指出,试点地区被严格要求按方案稳妥推进,很可能是“不失控”但是没什么改革成果。

 |  谢玉娟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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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因为转发了一条批评1950年土地改革法的微博,陕西榆林市子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官方微博遭网友围观。随后,该官微管理员被移交司法处理,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同时受到处分。这一事件在网络上争议颇多,但是也从侧面验证了土地改革在中国政治话语体系和改革大局中的敏感性。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改革决定中,有关土地改革的安排被视为一次重大突破。但是因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敏感性,中央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的态度一直是“慎重稳妥”。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两次中央一号文件都是要求“审慎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如今终于还是前进一步。日前,根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等全国农村土地改革33个试点地区已经确定,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国土资源部已经成立了以部长姜大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试点县域所在各省省委,成立由主管农业的省委副书记负责的领导小组。

7月8日《经济参考报》的报道还指出,事实上,33个试点区县此前曾经多次上报区域内农村土地改革的框架方案,但是均因为“过于激进”未被批复。最终,获批的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相对温和”的版本。重庆等区县上报获批的改革方案甚至低于当地内部改革的尺度。

今年1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对《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解读也表示,将坚持“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坚守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而在全国33个试点地区中,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有15个地区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15个地区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3个地区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他认为,之所以征地制度试点的地区较少,是因为地方的积极性不高。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财政收入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缩小征地范围”与中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是相违背的,而且“缩小征地范围”也意味着地方政府直接获得的土地出让金将减少,因此这也是一个中央和地方博弈的过程。

同时,缩小征地范围建立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础上。贺雪峰指出,我们目前的现状是,全国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超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10%,在一些西部地区,这个数字仅为2%。也就是说全国只有大约2000万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种情况下,征地范围缩小的程度是值得疑虑的。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直接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市场化的有偿使用,真正实现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统一市场、同地同权。因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是此次土地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

中央的用意在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让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以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既缓解中国城市建设用地之不足的困境,又增加农村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姜大明解读称,“试点行政区域只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入市。入市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条件。入市范围限定在存量用地。同时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规划、投资、金融、税收、审计等相关服务和监管制度。”

但是对于这一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宋志红今年5月撰文指出,如果将流转范围限定为存量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则仅指向乡镇企业用地,其占比十分有限,尤其是在中西部等乡村企业和个体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数量更是少得可怜。这也将使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意义大打折扣,而宅基地通过整理节约后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路也被堵死。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上,贺雪峰分析,不同于沿海发达地区,全国大部分农村的宅基地并没有产生额外的交换价值。全国绝大多数农村,现行宅基地制度都仍然有效,无论是农民还是地方政府都缺少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动力。

而在此前的试点中,也有一些进展不错的案例。据《经济参考报》的报道,重庆梁平县是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改革的试点地区。在农民自愿基础上,该县小范围稳妥推进了承包地有偿退出。

2014年12月,梁平县蟠龙镇义和村20户农民以每亩3.45万元的价格,自愿将自家承包地中的15亩有偿交还给村社集体,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随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将这15亩土地集中转包给经营大户首小江,用于冷水鱼养殖基地建设。下一步梁平县准备在礼让镇川西村全村开展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前期的摸底调查表明,这个村约有21%的农户愿意有偿退出承包地。

尽管地方上已经在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在全局层面,未来试点的效果仍然令人忧虑。《南方都市报》7月9日的评论文章就指出,现阶段,33个试点在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等三项改革内容中只能选取一项来实践,国土部和当地省委又钉牢了试点方案,这样很可能是“不失控”但是没什么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