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美国电影的本土票房中,电影公司分得的比例大概在40-55%,高于国内的40-43%。
文|毒眸 张颖
编辑|吴燕雨
眸爷注:在毒眸5月11日的文章中提到,爱奇艺宣布的"爱奇艺原创电影计划"将在自己影片上映时给到影院将近8%的补贴,将影院票房分账比例由之前的52.269%提升至60%。对此,有很多读者纷纷留言表示一头雾水,理不清楚影院、制片方之间的票房分账关系。
今天眸爷将就电影院和制片方等多方之间,详细的分钱法则展开科普——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票房分账讨论的数字是抛开电影服务费的。如一部影片上显示累计票房为“10.5亿元(包含服务费)”,分账票房为“10亿元”,这其中5000万的差额便是电商服务费,而票房分账则是在不包含服务费的这10亿基础上进行的。
一部票房10亿的电影为例,首先需要向国家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下的91.7%才是可以拿来分账的可分账票房(净票房),也就是说一部10亿票房的电影事实上可分账的总票房为9.17亿。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在这9.17亿的可分账票房中,通常意义上影院、院线一共可分得57%占比,即:
9.17亿×57%=5.2269亿票房,如果院线和电影院约定影院拿50%,院线拿7%,那么这10亿票房的电影,影院和院线分别可分得4.585亿、0.6419亿元。不过在之前的眸爷科普中也曾提及,此前很多院线为了吸引优质影院加盟,都主动调低了院线分账比例,只拿1-2%的份额“意思一下”,甚至还可能会倒贴钱给影院。
在可分账票房中,中影数字还要抽取0-3%不等的发行代理费(如果影片在0.5亿内收取3%,票房在0.5-3亿内收取2%,票房在3-6亿收取1%,票房在6亿以上则不收费)。
可分账票房剩下的40-43%则由电影制片方和宣传发行方获得。通常来说,电影发行方会收取10%左右的分账票房作为发行代理费(通常在5-15%)。扣除这部分宣发费,片方能分到的钱往往在30-33%,即一部票房10亿的影片,片方在票房的收成上,大约在3亿左右。
这也就是为什么过去业内人士常常用票房数字的三分之一来计算电影片方到手的钱数,因为以前如果一部电影想要回本,票房至少要达到制作成本的三倍以上。不过现在随着电影内植入广告的增多以及流媒体版权和海外版权的售卖,不少电影可能票房两倍于成本甚至不足成本都能收回投资。
通常现在一部影片的投资方往往不止一家,尤其是爆款大片可能由多家甚至十几家一起出品,那么即使是主投方也只能分到片方分账的一小部分,最后到手的钱并不如外界猜测的那样高。
而在好莱坞,制片方和院线的分账比例并不像国内一样固定。不同的电影公司在话语权强势程度上不同,与院线达成的具体协议也不同。一般来说,电影公司与院线之间采取阶梯分账模式,在大片上映首周、第二周和第三周等不同时间,片方和院线分账的比例都不相同。影片上映首周往往是片方分得较大比重的收入,一些大片片方的分成比例常常高达80%,以此来保证其收回成本,在北美,票房比较高的爆款影片,电影片方获得的收入往往要高于院线,而票房不佳的影片,则会优先考虑院线的收入,给其更多的分账倾斜。
在北美,票房越高的爆款影片,电影片方获得的收入也越发高于院线,而票房不佳的影片,则要优先考虑院线的收入。总体而言,一部美国电影的本土票房中,电影公司分得的比例大概在40-55%,高于国内的40-43%。
所以相比之下,国内的院线与制片、发行方之间的博弈则尤为常见。
电影的制片方和发行方一直以来对于40-43%这一比例的票房分成不满意,认为应该上涨至50%以保证他们产出的作品能够获得多一点收益上的保证;同样,影院和院线也由于近年来的生意越来越难做,而试图寻求52.269%之上的更高票房分配。正因如此,影院和片方就票房分账上的博弈从未停止。
在1994年之前,中影集团以固定价格买断电影后统一向各个省的发行单位发放拷贝,并收获影片票房的70%;1994年开始,制片厂可以直接向国内各级发行、放映单位和国外发行影片,并实行收入分成,打破了中影和省级发行公司的垄断;而到了1995年,国产影片《红樱桃》起票房分账规则建立,即每100元票房中上缴5元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元的营业税,剩余部分再由制片方和影院双方按35%和65%的比例分账;而随着2002年的“院线制”改革,票房分账模式也得到了明确和清晰。
除了院线在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空间外,片方也没有停止自己的尝试。
2002年张艺谋的《英雄》创造了国产电影的票房神话,制片人张伟平也由此获得了以往制片方没有的话语权,要求将制片方的分账比例提高到40%,并且在随后的几年里不断与院线“坐下来谈谈”,以致在2004年《十面埋伏》时终于将片方分账比例提高到41%,到了2006年《满城尽带黄金甲》这一数字上涨到提高到42%——最终,在2009年底,国家广电总局提出制片方分账不低于43%,而这一次抗争成功的张伟平也在当时被称为“改变历史的人”。
到了2011年《金陵十三钗》上映,张伟平再次向院线“叫板”要求将制片方获得的分成比例从43%提高至45%,但是遭到国内八大主流院线的联合反对。当时的广电总局进一步规定,电影院对于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但目前多数国产电影仍是按照43:57的比例进行分账——张伟平在2011年没有将43%的数字再一次提高。
但是博弈却并没有停止。
2012年在《一九四二》《一代宗师》《十二生肖》等多部国产贺岁大片即将上映前的11月,中影、华谊、博纳、星美、光线五大电影发行公司联合向全国院线提出“提高票房分成比例”的要求,试图将分成比例由43%提高到45%,由于这一次是院线提出提高其分账比例而非片方,被媒体称为“复仇者联盟”。
一边是影院生意不好做,自行投资、改造影厅的费用加房租和人工等经营成本直线上涨,生存困难的局面让他们试图提高自己的收益分成;另一边是当时国产片票房占比大幅下降,市场不景气、制片方承担巨大的投资风险,急需提到票房收入分成——在各有各的难处和为各自利益的坚持之下,双方展开了十余天的论战和谈判,最终结果也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分账比例仍然为43:57,并且延续至今。
在这几年间,关于国内电影片方票房分成比例的争议声不断响起,片方和院线都想要在“日子不好过”市场状况下提高自己的利益,而想要改变现有的票房分账规则,目前来说还是一件需要较长时间与激烈博弈的难事,也无怪乎爱奇艺提出新的分账比例之后,在业界引起了较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