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那场跨境并购爆雷影响还在持续,留下的50亿烂摊子究竟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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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张晓云
三年前的那场跨境并购爆雷影响还在持续,留下的50亿烂摊子究竟由谁来承担?
5月8日晚间,暴风集团(300431)发布公告称,光大浸辉、上海浸鑫对公司及冯鑫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光大浸辉、上海浸鑫支付因不履行回购义务而导致的部分损失6.88亿元及该等损失的迟延支付利息(暂计至今年3月3日为6330.66万元),共计约7.5亿元。
在此之前,两家公司已经分别对这笔投资计提了损失,其中,光大证券计提了15.21亿元,暴风集团计提了1.9亿元。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
当时,光大证券旗下光大浸辉联合暴风集团牵头设立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下称“上海浸鑫”),收购英国体育版权公司MPS 65%股权。光大浸辉担任上海浸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浸鑫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2亿元、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亿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亿元,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包括招商银行(60036)、华瑞银行、东方资产、钜派投资等。
按照原有剧本,暴风集团与其当家人冯鑫为光大资本的投资兜底,承诺MPS收购后注入上市公司,而光大资本又为优先级合伙人兜底,承诺了35亿的差额补足义务。
但出乎意料的是,收购不到3年,标的遭破产清算。2018年10月,MPS宣布破产,这同时意味着52亿投资灰飞烟灭,由此引发了一场各大出资方的诉讼“连环套”,这个50亿烂摊子各方的责任界定还需进一步厘清,最新的剧情发展到了光大证券起诉暴风。
公告称,2016年3月2日,暴风集团、冯鑫(暴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光大浸辉(光大资本的下属子公司)签署意向性协议《关于收购 MP&Silva Holding S.A.股权的回购协议》,约定在光大浸辉与暴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投资”)设立的特殊目的企业收购 MP&Silva Holding S.A.(以下简称“ MPS”)65%股权交割(以下简称“初步收购”)后,根据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尽快进行最终收购。收购对价应公允,价格、支付方式由暴风投资与光大浸辉一致同意通过。双方同意最终收购应在初步收购交割完成后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完成,且原则上最迟于初步交割完成后18个月内完成。
光大浸辉及上海浸鑫以暴风集团和冯鑫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收购 MP&SilvaHolding S.A.股权的回购协议》的约定为由,对暴风集团及冯鑫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要求暴风及冯鑫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光大浸辉及上海浸鑫的诉讼请求为: 1、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光大浸辉、上海浸鑫支付因不履行回购义务而导致的部分损失人民币 687,881,141.06 元及该等损失的迟延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50%,自 2017 年 11 月 23 日(不含) 起计算,暂计至 2019 年 3月3日(含)为 63,306,561.26 元;此后至实际支付之日的相应利息按照上述计算方式计息); 2、请求法院判令冯鑫就公司上述给付义务向光大浸辉、上海浸鑫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冯鑫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这笔跨境并购爆雷后,光大证券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8年度光大证券对这笔投资计提了14亿元预计负债及1.21亿元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18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约15.21亿元,减少合并净利润约11.41亿元。
3月18日,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证券分别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行政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关于对薛峰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3 份监管函件。
由于光大证券董事长薛峰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随后,薛峰于4月28日辞去了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而暴风方面,2月21日暴风集团披露的公告显示,暴风集团已对浸鑫基金分别计提了1.42亿元和4800万元两笔损失。理由均是,基金投资项目破产无法收回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