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会】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督处处长唐杰:建议扩大肿瘤靶向药目录范围及报销比例

2018年11月,上海新增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原先上海已纳入医保支付的部分肿瘤靶向药个人定额自负标准也进行了相应下调。两项措施进一步减轻了上海癌症、肿瘤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正在举行的上海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上,上海市政协常委、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处长唐杰提案,建议扩大肿瘤靶向药目录范围及报销比例。

 |  杨舒鸿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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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上海新增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并对原先上海已纳入医保支付的部分肿瘤靶向药个人定额自负标准也进行了相应下调。

两项措施进一步减轻了上海癌症、肿瘤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

正在举行的上海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上,上海市政协常委、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处长唐杰提案,建议扩大肿瘤靶向药目录范围及报销比例。

靶向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手段,对于敏感性高的癌症晚期病人能够有效控制疾病,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命,其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共识,应用也在不断增加。

上海自2016年起探索肿瘤靶向药试行医保支付,2017年、2018年根据人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要求,先后三次共将66种抗癌药等高价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靶向药40余种,个人自付比例为40%。经过抗癌药谈判降价、纳入医保支付和个人定额自负标准下调等效应叠加,上海癌症患者药费负担明显降低。

但是唐杰指出,“由于其创新药的特点,药品价格仍普遍较高,患者负担仍较重,经受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不利于患者康复。同时,肿瘤靶向药一方面有严格的适用指征,只有满足基因检测条件的病人可适用,另一方面由于其作用机理,宜产生耐药性,需不断有新型的靶向药物替代。肿瘤患者经过1-2年的有效治疗时间,大多会对肿瘤靶向药产生耐药性,如没有新型的靶向药物替代,后续治疗效果将很不理想,患者后续生存将受到严重影响。受适用性和耐药性双重因素的影响,扩大靶向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及及时将新型靶向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需求十分迫切。”

扩大医保对于靶向药的覆盖范围,医保资金储备是否能够支持这一愿景?

对此,唐杰表示,近年来,上海市医保管理部门通过总额控费、按病种支付费用等多种措施,有效遏制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基金收支平衡状况良好,形成了一定的基金结余积累,“从上海市2018年前三季度医保结余情况来看,总计结余超过2000亿元。因此,目前本市医保基金具备稳步提高参保对象医疗保障待遇所需要的支撑能力。”

他建议对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肿瘤靶向药等抗癌药,加快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扩大医保支付范围,使更多的参保患者受益。鉴于本市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状况良好,建议积极向国家争取部分进口创新药能够先行纳入本市医保报销目录。

具体而言,他称,可以进一步提高肿瘤靶向药等进口抗癌药医保支付比例,为进一步减轻病人负担,本市已将靶向药个人自付部分纳入医保综合减负范围,但由于后端弥补还受政策知晓率等影响,建议将后端减负转移至前端,直接提高医保支付比例,以更好地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上海的自身条件允许在抗癌药、靶向性这一政策上先走一步。但是改变抗癌药、靶向药费用过高的困局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快谈判步伐,通过减税等举措来降低药价,另一方面也需要扩大医保对于这些药物名录的范围,同时也应该鼓励仿制药以及药物的自主研发。”唐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