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居民反映直升机空中游览项目噪音问题,上海市交通委5月6日下午,召集民航华东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及空中游览相关飞行企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
针对上海部分居民反映,直升机空中游览项目噪音问题,市交通委召集民航华东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及空中游览相关通航企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改进措施。会议明确考虑到该项目所产生的噪音对部分居民的影响,将采取五方面改进措施,这些措施在很多方面都开创了中国低空游览的先河,值得业内和广大民众的重点关注,这是过去几天申城关于直升机空中游览噪音问题一直等待想要得到的答案。
1)五大措施首先明确会暂停该项目,暂停的目的在于为改进提供足够的时间,而不是要关闭这个项目;
2)其次,会从机型、时间、线路、高度和噪音等方面同步展开社会影响评估,这是对民众就航线无环评疑问的一个正面回应。运营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使用C类机场进行运行是不需要环评的,而航线制定在国内也没有环评的先例;但是此次在行业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行政协调的方式开展包括噪音在内的全面评估,也算是开创了国内通航项目的先河。
3)第三,将研究制定上海市低空通用航空飞行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本次五大措施的核心条目,也是国内开展同类项目城市(如厦门、三亚、北京等)中的首个,体现了上海城市的特殊性。我个人认为,对于运营商金汇通航来说,这是好事,不仅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在航线环评因无标可依而面临的噪音难题,而且有机会参与到一项新的行业管理办法的制定,作为企业能够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确是莫大的荣幸。我相信,这个办法出台后,就是该领域第一个行业标准的雏形,甚至对整个中国的城市低空游览都有指导和借鉴作用。但是,这里我也想说,希望政府能够有效协调各单位,既要听取民众的意见,也要听取局方的专业意见,同时也要听取通航企业的意见,以及清楚认识到通航企业面临的客观困难和经营压力。过去有个现象,就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我希望并相信这次“管”理办的法制定会超越这个状态和水平。
4)第四,会紧扣逐步放开低空的大政策趋势,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上海飞行区域规划。能够通过这次事件推动低空飞行区域的规划,这也是所有人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无论最后这个努力的结果如何,我个人都觉得是一件好事,也是所有城市开展低空旅游在上海之前从未出现过的。从客观上来说,就之前限高200米以确保与民航班机下行高度的安全距离来看,的确现在上海的空域非常紧张。不过从根本上来讲,是我国管理技术和管理水平仍然比较落后造成的。上海的空域再紧张,也没有美国紧张,因为美国的机场和航空器是中国的几十倍和上百倍,而国土面积相当。比如,同样是金融中心的纽约,机场的数量比上海多了很多,楼顶停机坪不计其数,码头机场也很多,而且从事空中游览业务的企业也不下5家,开辟的线路是上海的好多倍,而且他们基本上都是用单发的直升机。再说了,纽约也有国际民航大机场,如果他们也限高,那低空旅游根本没法开展。有趣的是,纽约不是限高,而是限低,即飞行高度不能低于1000英尺(约304米)。所以,一方面,目前规划飞行区域非常有必要,另一方面要彻底解决上海飞行区划的问题,必须根本上改进技术和提高管理水平;
5)第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空中游览项目先在郊区和海上试点。这一点体现了上海一贯谨慎的作风。从通航从业者的角度来说,希望这个试点的时间不要太长,因为上海空中游览最大的魅力就是城市与建筑,也是为什么陆家嘴航线的票卖得最火,如果长期在郊区和海边飞行,噪音是解决了,但是项目的门票有可能卖不出去了,也失去了上海直升机空中游览项目的“魂”。所以,建议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可以多多参考纽约和东京的做法,看看如何结合上海实际,让项目在没有噪音问题的前提下,能做成一张真正的世界级名片。
但不管怎么说,中国的通用航空因为这个事件首次以这么高和这么广的程度进入公众视野,对于我们这些做了这么多年通航的从业人员来说,其实盼望这一天已经很久很久了。过去的几年,我们看到的地方政府更多是在促进通航产业园和带动当地通航投资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这次,上海市政府通过行政协调的方式尝试通过多方力量共同推进一项行业标准的建立,这也算是开国内制度建设之先河。
魔都,就是这么有魔力。
附: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关于《空中飞行游览项目整改措施》的原文
针对部分居民反映直升机空中游览项目噪音问题,市交通委5月6日下午,召集民航华东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及空中游览相关飞行企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
会议明确考虑到该项目所产生的噪音,对部分居民的客观影响,采取五方面整改措施:
一是先暂停该项目运营;二是按照国家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同步开展空中飞行游览项目适航机型、飞行时间、飞行线路、飞行高度、飞行噪音等社会影响评估;三是围绕空中飞行游览行业准入标准、安全保障、配套措施、服务规范等方面,研究制定本市低空通用航空飞行管理办法,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四是按照《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有关逐步放开低空飞行政策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研究制定本市通用航空飞行区域规划;五是按照研究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空中飞行游览项目,可先在本市郊区和海上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