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文件的文件能落实下去吗?

公务员最新发布的一份文件对文件会签制度的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并明确要求,国务院文件必须在会议结束后7日内印发。

 |  吴海燕
图片来源:人民网

图片来源:人民网

国务院本周四在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在4月27日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通知》要求:无论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还是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文件,都必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通知》对7个工作日完成会签作出了明确的工作流程安排: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程度将修改、会签后的文件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承办秘书局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跟踪传批。还有2个工作日,核文和印发各占用一天的时间。

《通知》要求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只需作文件修改的,部门间会签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会签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为了一改以往的拖拉作风,《通知》还明确规定:如果会签部门未按时限会签的,视为无不同意见。会签时有关部门如有不同意见,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在文件及文件起草说明中明确提出处理意见,一并报名。其他文件在部门间的会签时间,原则上也要按此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对媒体说,7天是权衡利弊和各方要求后提出的时间。尽管时间缩短了,但是原来的程序一个也没有减少。实际上,文件会签从内容到程序都有要求,符合法律和程序流程。

这位负责人说,各个部门的时间都非常紧张,所以,文件会签不得不进行“流程再造”。

除了文件发布,《通知》还针对文件落实做了进一步明确。《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查,抓紧推动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纪要明确的决定事项和常务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注意落实,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要及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显然,这份文件是对最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两次针对国务院文件“难出中南海”而恼火的直接反应。

李克强第一次发火是在4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他严斥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他毫不客气地说,部长们参加的国务院常务会已经讨论通过的一些政策,现在却还‘卡’在那儿,难道让几个处长来‘把关’,这不在程序上完全颠倒了吗?

国务院领导直陈中国的“处长之弊”应该还是第一次。

时隔不到一周,在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再次指责各个部门繁冗、拖沓的“会签”制度。并表态说,要坚决打破原来的规矩,不能让文件再在处长、司长那里一层一层地‘画圈’了!”

他还当场明确了一个文件运转流程“新制度”: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果由部门联合印发,7天内必须下发;如果由国务院印发,没有重大修改意见的7天以内必须下发,需要协调修改的10天之内必须下发。

上述一系列的动作可以看出,李克强是下定决心要解决“政令不出中南海”的难题了。

“政令不出中南海”并非是自李克强担任国务院总理以来首次出现的,中国的前任总理们也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涉及到官僚集团的阻挠、利益部门化以及地方化,也涉及到行政体制架构问题。这些都是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针对此次国务院专门下发的文件,外界也有理由担忧,这份落实文件的文件能够落实下去吗?

当然,短期来看,李克强总理的直接推动会产生一定的正面意义,各个部委也会应声而动。但是,从长期看,中国只有解决掉官僚体制中的一些沉疴,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才有可能持续保证政令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