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阿弗小传》的过程中,伍尔夫变得越来越痛苦。在出版前夜,她的心中也只有后悔,没有一丝自豪。
索里·吉尔平(Sawrey Gilpin),《床垫上的英国史宾格犬》(English Springer Spaniel On A Cushion),绘制于1807年。
第16任温特沃斯女爵、 拜伦勋爵(Lord Byron)的曾孙女朱迪斯·布朗特-莱顿(Judith Blunt-Lytton)在《宠物狗及其祖先》(Toy Dogs and Their Ancestors)一书中写道:“多年来,我通过在英国博物馆和欧洲画廊的研究,终于发现了真相。”布朗特-莱顿从历史的蛛网中复原了哈巴狗(lapdog)的真实来源。布朗特-莱顿的主张是,晚近的许多品种已经不纯了,主要是因为维多利亚时期的“小狗欣赏”(dog fancying)现象:喜爱小狗的人们会把狗狗的毛发打理蓬松,然后在它们的脖子上系上缎带。布朗特-莱顿认为,现代的哈巴狗品种“近期才出现,肯定不早于1840年”,并收集了品种进化的图像记录——提香(Titian)画作《乌尔比诺的维纳斯》(Venus of Urbino)和18世纪画家乔治·斯塔布斯(George Stubbs)绘制的哈巴狗都很准确。为了对比,布朗特-莱顿还在书中收录了一幅小狗的面部照片,描述是“没有鼻子,非常凶残,由作者本人抚养”,而另一幅小狗照片的描述是:“没有鼻子的宠物狗,耳朵不对称,面部表情奇怪。”
21年后,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出版了《阿弗小传》,一本以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的宠物狗的视角写作而成的自传。但没过多久,伍尔夫就后悔自己写了这本书。在写完《海浪》后,她开始阅读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和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wning)之间的情书,喜欢上了信件里提到的那只顽皮的小狗,于是着手撰写《阿弗小传》。刚开始写作这本书时她感到很轻松,之后越来越感到痛苦(她称之为“那只令人厌烦的小狗阿弗”)。出版前夜,她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悔,没有一丝自豪。她在日记里写道:“今天的日记,是为了记录我出版书前感受到的自我厌恶。《阿弗小传》将于周四出版,但任何好评都会让我抑郁。他们会评价这本书‘有趣’、精致、出自女作家之手,但我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只会空谈的女作家”。在她的信件往来中,她称这本书的出版就是个令人尴尬的玩笑。但当友人西比尔·科勒法克斯(Sibyl Colefax)称赞了这本书后,伍尔夫坦诚地说:“你喜欢《阿弗小传》这本书,我真的很高兴,这说明你很有辨识力,能够发现我在书中隐藏的各种暗示和隐喻,因为基本没人知道我要表达什么。”
在《阿弗小传》中,年幼的小狗从三英里界标村来到伦敦的温布尔街,用青草和花朵装饰伊丽莎白·巴雷特的卧室。这是一个未婚书虫的房间,充斥着古龙水的香味和大理石装饰,窗帘上画着“几个农民散步”的画面。在伊丽莎白·巴雷特和罗伯特·勃朗宁私奔之后,阿弗也跟着他们去往比萨和佛罗伦萨。阿弗曾被绑架过一次,被索要过赎金,切掉过肝脏上的癣。它不相信唯心主义,最后在勃朗宁的意大利住所安详离世。
伍尔夫笔下的小狗是历史的产物。伍尔夫写到,这一品种在10世纪首先出现在威尔士,是一种进口自西班牙的猎犬,在维多利亚时代根据当时的育犬协会规则进行了改造,特点包括黑色的眼睛“圆润但不突出”,耳朵下垂,头骨成圆形。小鼻子是这种狗的最大缺陷。阿弗的品种很好,它在伦敦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它发现这里的狗有高低阶级之分。
那它属于哪个阶级?阿弗回到家后,在镜子里观察自己。它确实是一条品种优良的小狗,看看它喝水的紫色罐子,象征着阶级的地位。它低头给自己的脖子拴上链子,这是它应得的惩罚。
它确实过着浮华的生活,但只有小时候在伦敦的生活是这样的。它身上的丝绸外套象征着它的地位,但它即将死于佛罗伦萨之时,丝绸外套被取了下来,这变成了阿弗最自由的时刻。被修剪完毛发后,它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意识到自己已经变丑了,也不再有从前的身份,它不再是一只完美的哈巴狗。但它突然感觉到兴奋,摇动着身上仅剩的毛发。“什么都没有,这难道不是世界上最令人满意的状态?……我们曾经以为自己很重要,现在才终于看清自己。”阿弗变成了一个现代主义者:因为被剃掉了毛发,而从历史中解脱出来。它在佛罗伦萨的街上游走,身边是其他同类。
尽管英国人从中世纪起就有养宠物狗的习惯,但那时只有宫廷大臣才能负担得起这样的爱好,养狗的人被认为是敏感的怪人。在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才开始养狗,“小狗欣赏”的活动越来越多。宠物狗的品种展现了主人的品味,没有人希望自己身后跟着的是一只杂种狗。养狗不是正统的行为,也正因此而流行起来。同时,特尔斐(Delphi)当局和育犬协会共同制定的规则也让养狗的过程困难重重。在《动物身份》(The Animal Estate)一书中,历史学家哈丽特·里沃(Harriet Ritvo)写道:“随意制定的各种标准,再加上受宠品种的不断变化,标志着一个通过阶级来反映个人成就的社会的出现。但这样的社会转瞬即逝,因为它没有相应的基础,同时不断需要他人的肯定。”
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出身富裕,她的祖先在牙买加拥有一处蔗糖种植园,但她自己是位废奴主义者。15岁时,她就开始受到慢性疾病的困扰。当阿弗进入她的生活时,她已经30多岁,鸦片止痛片加重了她的病情,两个兄弟的逝世让她开始了隐居生活。当罗伯特·勃朗宁写信赞美她1844年出版的《诗集》(Poems)时,她开始与他偷情,两年后他们私奔,当时她40岁。
勃朗宁写过两首献给阿弗的诗:《阿弗或弗纳斯》是一首十四行诗,她把窝在自己膝头的小狗比作是“像山羊一样的神”。《献给我的小狗阿弗》是一首幽默的颂诗,她夸赞它的美、皮毛、“被遮起来”的脚,但世上也有其他拥有同样优点的狗。她这样赞美阿弗:
在麝香田的露水中,其他小狗
追着野兔,跑向
明媚的荒野和草地——
只有这只狗,在地上匍匐前进,
睡眼惺忪,
躲在阴凉处。
(……)
如果有人用友善的声音
叫这只狗,
而不是把它关在房间里,
“快出来”,我在门口叫,
它就会像往常一样,
躺在我的腿上。
阿弗放弃了同类最喜欢的太阳、空气、露水、捕猎,反而更喜欢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房间。她说这是阿弗的牺牲,如果门开着,它都不会跑出去。它的外形确实很吸引人,但勃朗宁对她的喜爱远不止于此。勃朗宁看重的不是它的外形,而是像圣人一样牺牲自己来陪伴她的精神。
伍尔夫认为,勃朗宁的诗歌展现了女性与生俱来的艺术细胞,用诗歌捕捉到了现代生活的灵魂。在1931年发表在《时代周刊》文学增刊的论文中,伍尔夫称当代的文学评论家错评了勃朗宁的作品,尤其是她“小说诗歌”风格的《奥罗拉·雷伊》(Aurora Leigh)。伍尔夫对阿弗感兴趣,也许是因为她也养狗:起初是一只名叫格利兹(Grizzle)的杂种狗,后来是爱人维塔·萨克维尔-韦斯特(Vita Sackville-West)送给她的一只纯种狗平卡(Pinka)。伍尔夫感激她的礼物,却觉得这有些贵重。她提出要给维塔付钱,并说格利兹(伍尔夫在其他地方称之为“不成熟、谄媚、脏兮兮的”)已经开始嫉妒这条贵族狗了。伍尔夫问:“我能过上像萨克维尔猎犬一样的贵族生活吗?”
狗只是狗,但它们已经与人类共同进化了这么多年,以至于我们开始将其视为对自己的象征。在不同的时代,狗或被视为神,或被视为乞丐,也证明了文化的改良和科学的自大。我们喜欢看狗狗和我们做一样的事,但狗应该更高贵,而不是过于狡诈。我母亲养了一条年迈的德国牧羊犬,它是一条被人抛弃的导盲犬,喜欢吃草。但最近我家里人谈论起它时,都把它和年老死亡联系在一起,好像它是静候特洛伊城被攻陷的普里阿摩斯(Priam)。
也许伍尔夫所说的“暗示和隐喻”指的是:当你理想化被自己控制的某种东西时,这会同时对你们双方产生影响。有一个理论说,一件完美物件的所有者也该是完美的,君主的貂、珠宝、纯种狗也是他本人身份的延伸。低劣的狗也会对你产生负面的影响,但当小狗实在太可爱的时候,这些价值评判标准就变得难以拿捏。完美只是一种幻想。尽管小狗只想做人类的好朋友,但不为我们所知的神秘一面也让它们保持着自己的秘密:留着乱糟糟的毛发在城市里乱跑,我们永远也不会理解其中的原因。
(翻译:李思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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