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界】中国游客与瑞典警察冲突事件:个人行为无需被国族话语绑架

本周的思想界,我们关注中国游客在瑞典与警察发生纠纷的事件,以及《婚姻法》草案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规定。

 |  张之琪

『思想界』栏目是界面文化每周一推送的固定栏目,我们会选择上一周被热议的1至2个文化/思想话题,为大家展现聚焦于此的种种争论与观点冲突。本周的思想界,我们关注中国游客在瑞典与警察发生纠纷的事件,以及《婚姻法》草案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规定。

一场中国公民半个月前在瑞典的遭遇最近引起了不小的舆论波澜。九月初,曾先生带父母到瑞典旅游,午夜前后到达酒店后被告知第二天下午两点才能办理入住,曾先生提出可否付费在酒店大堂休息,被酒店拒绝。随后工作人员叫来保安并报警,警察将曾先生一家“移出”酒店,其间曾父疾病发作,曾母见状伏地大哭,场面一度失控,最后警察驱车将三人送到林地公墓附近放下。事发半个月后,《环球网》一篇称“瑞典警察将中国老夫妇半夜扔坟场”的文章引爆了舆论,网友争论不下,一派认为瑞典警察“暴力执法”,甚至涉嫌“歧视中国游客”,另一派则认为是曾先生一家举止不当、无理取闹,“在国外丢了中国人的脸”。

有趣的是,无论是持哪种观点的网友,其中都有不少人将曾先生一家的个人行为及其与瑞典警方的冲突,上升到国族的高度,这让讨论渐渐偏离事实本身,成为了部分网友宣泄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的出口。事实上,随着中国人越来越多地选择境外游作为一种休闲、消费的方式,在国外遇到宗教文化、风俗习惯和处理问题方式的差异的情况在所难免,这原本可以是一个契机,让人们心平气和地讨论双方各自的行为得失,为其他出境游的中国游客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从业者提供经验,而不应该沦为不理性的上纲上线和无端谩骂。

八月底,《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婚姻家庭编草案“增设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的消息引发了网友热议。据称,这项新规是由于离婚程序过于简便,导致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而设立的,在一个月的冷静期内,夫妻双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对此,网络上反对的声浪不小,尤其是许多网友指出,在冷静期内,婚姻内的弱势一方——通常是女性——的财产安全,甚至是人身安全(在涉及家暴的情况下)都无法得到保障。在中国传统的“劝和文化”下,“离婚冷静期”是否会成为妨碍离婚自由的另一道屏障?

中国游客与瑞典警察冲突事件:个人行为无需被国族话语绑架

曾先生与父母一起到瑞典旅游,9月1日晚上午夜时分到达斯德哥尔摩市中心一家名为“斯德哥尔摩发电机”的旅店。根据旅店规定,曾先生一家第二天下午两点才可以办理入住,并且当晚旅店没有空房。在与旅店工作人员简单交涉后,曾先生让父母先在旅店等候,自己出去寻找其他有空房的旅店,其间在街上又遇到一位同样无处过夜的中国女留学生,便将其一并带回旅店取暖。据曾先生说,当他和女留学生一起返回旅店,向工作人员提出可否在大堂等到天亮,并表示愿意以购买食物的方式向酒店支付一部分费用的时候,遭到了旅店的拒绝,同时工作人员的态度开始转变,他们先是叫来保安,后来又报了警。警察到达现场之后,和保安一道将曾先生一家“移出”了旅店。曾先生的父亲在其间身体不适,母亲则在一边跪地大哭。不久后,又有四名警察驱车赶来,将曾先生和父母带上警车后带到林地公墓附近。在路人的帮助下,曾先生一家于凌晨四点重新回到市中心。

谁也没想到,这一事件过去半个月后,忽然引爆了舆论。“澎湃·湃客”梳理了这次舆论发酵的经过。9月14日,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官网发布了一则题为《中国驻瑞典使馆再次提醒在瑞中国公民务必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的信息。文中提到,“近段时间以来,中国游客在瑞典被盗、被抢呈多发态势,遭到了财产损失和安全威胁。近期还有中国游客遭到瑞典公务人员粗暴对待。中国驻瑞典使馆高度关注在瑞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已就此向瑞方提出严正交涉。”

9月15日,环球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外交部突发安全提醒原因气炸!瑞典警察竟将中国老夫妇半夜扔坟场!》一文,阅读量迅速达到10万+,随后,《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声,并发起了#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的微博话题,这一事件开始在微博上大范围传播,也引起了许多大V和大量网友的激烈讨论,其中著名媒体人王志安关于这一事件的微博达到了单条14万次的互动量。

“澎湃·湃客”的统计显示,网友关于这一事件的争论主要集中在是警察“暴力执法”,还是中国游客“丢人现眼”这两派观点上。从数据上看,认为曾先生一家表现失当的网友占32.67%,远高于指责警察暴力执法的12.87%,还有10.89%的网友对去瑞典驻华大使馆官微下面叫骂、带节奏的“小粉红”以及纵容外交事故发生的政府部门表示不满,并戏称其为“战狼”,但也有9.9%的网友认为中国人不帮中国人,反而为瑞典警方洗地的行为是“汉奸”。

中国游客与瑞典警察发生冲突

媒体人王志安在分析事件的微博中谈到,首先,一些中国人可能不清楚国外酒店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下午两点开始办理当天的入住手续,如果客人早到,可以选择寄存行李,然后出去办事或者游玩,但酒店不会同意提前入住,这一点与国内酒店不同。其次,曾先生一家到达酒店的时间是午夜前后,与规定的入住时间相距太远了,合理的做法是提前一天订房,至于为什么他们没有选择这么做,可能是不清楚国外酒店的规定,也可能是为了省钱。第三,酒店大堂肯定是无法付费休息的,因为一旦酒店接受了付费,就意味着可以躺在大堂的沙发上睡觉,拿出洗漱用品摆放在茶几上等等,这样会影响酒店的正常营业,也会打扰其他客人。

第四,许多国家对公共场所的秩序和普通人的言行都非常在意,比如不能高声打电话,不能大声喧哗,遇到纠纷要遵从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去解决。当有他人提醒你行为失当,就应该立刻停止,而不是去“闹”,坐在地上哭闹这类行为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便警察的行为真的侵犯了你的人权,你也应该保存证据事后去投诉。所谓“文明”就是体面,知道分寸,在王志安看来,许多中国人离这一要求还很远。

但王志安最后也指出,无论怎样,瑞典酒店和警察的做法都比较过分,对于一个已经付费订过客房的客人,可以拒绝其不合理的要求,但也应该尽量克服现实中的困难,不应该如此简单粗暴地处理。他认为,“据他个人猜测”,这或许还是与客人是中国人有关。

“腾讯·大家”刊发了编剧、艺评人鞠白玉《你没法把酣睡在沙发上的中国家庭一一叫起来》,作者在文中指出,曾先生一家的遭遇让她想到了每次在国内逛瑞典家居品牌宜家卖场的经历:她每次都要避免在周末的白天去逛宜家,不是为了避免拥挤的人群,而是不想看到睡满了人的沙发和床品区,因为这些人,那些真的需要购买沙发、床垫的顾客也许只能去网站订购,而无法在实体店亲身体验,因为——你无法将那些酣睡的人一一叫起来,他们会因为你惊了他们的美梦而怒目圆睁。

在宜家睡觉的顾客

鞠白玉指出,“一个空调温度适宜、床上用品簇新的购物空间是全家周末出游的最佳目的地,这可能是连锁店遍布全球的宜家公司做梦也没想到的中国式购物体验。很难理解这些人是怎么做到的,在公共场所四仰八叉地大睡,是何等地丧失了人际边界,才能达到如此无人之境。”除了宜家,在火车站和机场同样能看到这些将自己当做“大地子民”的放纵人群,很自然地除去鞋子,躺倒,张着嘴鼾声大作。而在巴黎的奢侈品商店外,照样有刚刚刷了几万欧元购买当季最时髦的衣服鞋包的人,流浪汉状席地而坐,将保温杯和泡面放在名牌购物袋上。

鞠白玉认为,曾先生一家,和那些在公共场所放纵自己的人一样,都以为世界围绕着自己的意愿旋转,一厢情愿地认为旁人必须体谅、必须帮忙,完全蔑视他人的感受,实质上是对他人极大的不尊重。而当别人违背自己的意愿时,不被尊重的感觉会瞬间压垮其自尊和意志,就会上演当街伏地呼嚎的戏码。鞠白玉指出,这样的场面总是让她思考:是什么让我们变成看上去强势、蛮横但又脆弱得不堪一击的人?是怎样的社会教育共性,造成了这种外强中干的心理状态?

中国人肯定不是虚弱的,也早已不再贫穷,今天的中国社会,盛产学霸、创业者和有野心改变世界的人,而财富也给了我们畅行世界的信心,甚至认为欧洲和日本的消费需要靠中国游客来撑起。这样财大气粗、野心勃勃的民族,为什么要以这样脆弱、不体面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呢?

梁文道在他的个人音频节目《八分》中也谈到了这一事件。他指出,近几年来,中国游客已经成为全球旅游市场最重要的生力军,随着国民收入不断提高,出国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中国游客出去之后能否遵守这些风俗习惯,的确是个问题。2006年,中国政府就曾颁布过一份《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但这份指南过于简短,不太实用,比如指南中的一条是“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习惯”,但具体该如何尊重,指南并没有给出答案。

梁文道举出两件今年发生在马来西亚的事件,来说明中国游客在遵守其他民族的宗教习惯上做得还远远不够。其一是一名自称是舞蹈老师的中国游客在马来西亚首府一座清真寺围墙上大跳热舞,并拍摄抖音短视频,结果被清真寺的管理人员驱赶;另一件事更加离奇,在马来西亚一处高速公路休息站里,两名中国游客要去洗手间,结果去错地方,到了一间祈祷室,穆斯林的祈祷室里通常有一个水槽,是为了让信徒在祈祷前先清洁身体,结果这两名游客误将水槽当成小便池,尽管当时有其他游客上来阻止,他们仍然坚持要在水槽里小便,结果触发了众怒。

许多国家为了应对中国游客数量的增加,特意印发了一些中文的游客守则,向中国游客介绍当地的宗教文化习惯以及在公共场所和景区需要遵守的规矩,例如不要乱扔垃圾、不能插队以及如何正确使用洗手间等等。在这类针对中国游客的守则中,一般语气都比较克制,将中国游客的一些不当行为解读为“文化差异”,而不是另一个更加敏感的词——“文明差异”。然而事实上,尽管这其中的确存在很多文化差异,但也与文明程度不无关系。

梁文道接下来指出,他对这类问题的态度非常“个人主义”,即便游客的行为失当,也是他个人的问题,不应该认为他可以代表整个国家,代表所有“中国游客”,毕竟一个人出国旅游,和一个人代表国家去参加奥运会还是不同的。但在许多中国人看来,一个中国游客在国外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冒犯了当地人,当地人并不会将其当做个体行为,而是会认为“中国人就是怎样怎样”,不然也不用印发这么多针对中国游客的文明守则了。梁文道认为,这样的情况不可避免,但并不意味着这种思维方式是对的,用“贴标签”的方式来将人归纳分类,是人类一种很基本的思维方式,但同时也是一种很危险的思维方式,他会框柱我们,让我们看不到事实真相。

民法新增“离婚冷静期”:婚姻内弱者的权利谁来保障?

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婚姻家庭编草案也进行了部分修改,并增加了一些新规定,例如疾病不再成为禁止结婚的理由,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相关内容,放宽了收养条件等等,其中“增设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一条引发了最大争议。据《中国妇女报》报道,这条新规定的增设是由于实践中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草案规定,在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内,婚姻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新京报书评周刊》就此事发表了题为《协议离婚设“离婚冷静期”引争议:离婚自由需要被限制吗?》的评论,评论指出,对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新规,网络上的反对声浪不小,《中国妇女报》在微博上发起的投票结果显示,有95.1%的网友反对这一新规,认为其有违离婚自由原则,而只有4.2%的网友支持,认为其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假离婚”。这一结果与腾讯指数数据提供的调查结果有很大出入,后者显示,有将近70%的网友赞成这一新规。两组数据很难分明哪组更有代表性,但可以肯定的是,女性读者占绝大多数的《中国妇女报》的调查数据,相对而言更准确地反映了女性(通常是婚姻中的弱势一方)对此事的态度。

文章作者安安将网络上对“离婚冷静期”的反对意见粗略地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担心在家暴等因素的影响下,离婚冷静期会增加离婚难度;第二,认为离婚冷静期可能会为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带来经济风险甚至是人身安全风险(例如,如果在冷静期的一个月内一方大量举债、转移财产,对另一方就非常不利);第三,认为设置离婚冷静期没有必要,并且会增加社会成本(民法一向是法无禁止皆可为,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人类不许冲动)。总而言之,持反对意见的网友的主要观点是,不能及时离婚会给婚姻中的弱势一方带来巨大隐患。

民法典部分内容修改

作者认为,“婚姻冷静期”的背后,是中国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劝和文化”。“离婚”这个词,在中国文化中多少带有负面含义,在社会新闻中经常能看到类似的话语:“中国离婚率逐年上升”、“中国离婚率赶超欧美”、“第一批90后已经离婚了”等等……这些话语都带有明显的价值倾向:离婚不好,离婚率高不好。然而与离婚可能带来的很多负面后果相比,想离婚却不能离,往往更让人闹心。但在国人默认的“劝和文化”下,婚姻常常不受当事双方自由意志的控制,为了一个“和”字,至少有一方要忍气吞声、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劝和文化”在《婚姻法》中也有一定的体现,关于离婚,中国法律以离婚自由为原则,但反对“轻率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判离婚;而由于“反对轻率离婚”的原则过于模糊,导致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法院调解仍有很大的操作空间。2017年9月,宜宾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时,让夫妻双方做“离婚考卷”的新闻就曾引发热议,法官称,如果双方的考试分数均在60分以下,则判定为“情感破裂”,若超过60分,则说明感情仍有挽回余地。某对夫妻的分数双双超过了80分,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这份考卷里既有“结婚纪念日、配偶和孩子生活、孩子最喜欢的零食、家务如何分工”等客观题,也有“陈述对婚姻和家庭的想法”这样的主观题。在这对80分夫妻的答卷中,女方控诉男方长期赌博、对女方常有不负责任的猜忌和言语侮辱、给女方造成心理伤害等等,而男方则声称“会改”。

“离婚考试”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3月发布的《司法大数据离婚纠纷专题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一审离婚案中,女性提起的离婚诉讼居多(占73.4%),而其中有68.51%的案件判决结果不支持离婚。这样的现实已经加重了人们(尤其是女性)的恐婚情绪:万一婚姻出现问题,自己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打离婚官司费时费力,最后法院还不一定支持离婚。最担心的是如果涉及家暴,离婚官司期间弱势的一方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而一旦“离婚冷静期”正式立法,离婚又会平添新的障碍。

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女性”就“离婚冷静期”一事采访了广州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专委会主任李小非,李小非认为,冷静期的设置是根据家事纠纷案的特点提出的,对离婚程序的影响不会像网友想象得那么大。

李小非在采访中指出,家事纠纷和一般的案件不同,它不仅需要解决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和法律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当事人的情感关系和道德方面的问题。在她代理过的案件中,的确有不少当事人冲动离婚的情况,针对这种考虑不充分、可能给家人和孩子造成伤害的情况,有丰富经验的家事法庭法官是能够识别的,冷静期也是一个机会,可以让当事人充分考虑清楚。而至于这一规定会不会给离婚设置人为障碍,李小非认为,一方面是法官在使用冷静期规定时需要审慎,最好是开庭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后再确定要不要使用;另一方面是一旦出现打破冷静期的行为——例如暴力行为——要立刻终止冷静期。

李小非还指出,如果冷静期中间出现暴力行为,那一定是双方之前冲突的再次呈现,不能简单地怪到冷静期头上。从客观上说,冷静期让离婚诉讼的办理期限延长了,但事实上,在一段关系终结的时候,多设置一些机制让当事人更加冷静、理智,这个大的改革方向是没有问题的。在全世界范围横向对比可以发现,中国的离婚诉讼程序是相对简单的,一般在半年内可以结束,长的也就是一两次诉讼,一年内可以结束。很多国家没有协议离婚,离婚只能诉讼,这样相比之下,中国的离婚诉讼程序门槛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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