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继续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 进一步简政放权

3月13日,国务院出台决定,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和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

 |  邵克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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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在2015政府工作报告中称,简政放权依然是改革的重头戏。继2014年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后,3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

上述决定称,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决定明确表示,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认真落实工商登记改革成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今年3月5日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显示国务院继续简政放权的决心,李克强在报告中称,2015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李克强还表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简政放权激发了企业活力,拉动了就业。人社部长尹蔚民在2015两会新闻新闻发布会上称,政府转变职能,下放审批权限,加上商事制度改革,2014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比前一年同比多增了16.6%。在新增的市场主体里面,大部分是中小微的企业和私营企业,而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在GDP增幅下降的情况下,2014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同比多增12万人。

2015年两会上,民盟中央提交的一份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一号提案”,这份提案更进一步建议,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全国政协委员宗庆后也在本此两会上提案建议,下一步针对企业的审批事项先进行清理,哪些需要审批的把它公布出来,除此之外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执行,不在审批清单的即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企业可以放手大胆地干。

虽然截至去年,中央已取消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但行政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和服务还有待进一部完善。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彭小枫3月11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些问题需要关注和解决。比如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片面追求取消和下放审批数量,甚至互相攀比,而对政府职能转变重视不够;法律支撑不够,一些权力下放和转移缺乏法律依据,有些陈旧的法律法规已经成为改革的阻碍;统筹协调不够,部门间权力下放不同步,造成地方执行困难。

民盟中央在一号提案中也关注到了上述问题,民盟中央建议要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不同类别监管的责任主体、职责,分类制定监管工作标准和规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原则和标准的研究,准确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边界,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健全取消行政审批后相关事项的管理办法,防止监督缺位,管理真空,细化审批样关的自由裁量权,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