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轰动一时的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正式立案,威立雅会做战略布局调整,但是绝对不会离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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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广受争议的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再度进入公众视野。3月2日,在全国工商联环保商会媒体见面会上,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区副总裁、首席执行官黄晓军回应称,兰州苯超标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自己不便发表观点,但会以法律最后的判决来回答所有疑问。
2014年4月11日,拥有400万居民的兰州市突然停止供水,原因是部分地区发现自来水中苯含量超标。供水单位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兰州威立雅)随后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
事件发生后,有当地市民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兰州威立雅对其所受损害进行赔偿,但一直未能立案。澎湃新闻报道称,今年2月1日,兰州市民王玮等5人以当地法院久不立案为由致信最高人民法院。2月17日,这一事件才终于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正式立案。
黄晓军对此表示,兰州威立雅不会回避水污染事件,如果这一事件能促使政府对该行业出台更为严格的标准和政策,也会促进行业整体发展。
遭遇这一挫折后,业内曾猜测兰州威立雅将退出中国市场。黄晓军予以否认。他回应称,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水处理市场,也是兰州威立雅最重要的国际市场,会做战略布局调整,但是绝对不会离开中国。
事实上,这起苯超标事件涉及多个责任方。官方调查结论是,兰州威立雅3号、4号自流沟由于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1987年、2002年的两次泄漏事故后积存的含苯污染物,随着地下水慢慢进入自流沟,造成水质污染。但从事后的舆论来看,民众多将矛头指向自来水管网的运营方兰州威立雅,指责其管理不善,隐患排查不彻底。
兰州威立雅为中法合资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由原兰州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法国威立雅水务(黄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威立雅水务)组建。控股股东为兰州市国资委,占股55%,威立雅水务持股45%。
原《人民日报》甘肃分社社长林治波在专栏文章中指出,威立雅水务拥有兰州威立雅的一票否决权,且被写入公司章程。换言之,意指威立雅水务操控着公司运营大权。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却在接受腾讯财经记者采访时却表示,威立雅水务与地方政府合资建厂,地方政府出资5%-10%,要求更大的权力。“很多事情威立雅说了也不算”。
身为全球三大水务公司之一的威立雅水务,早在1980年代进入中国。1997年,威立雅水务在天津获得在华的第一份合同,截至目前,其在中国共拥有1.3万余名员工,在中国一半的省级地区拥有正在运营的项目。
兰州威立雅更是曾被寄予厚望。当年为了获得这45%的股份,威立雅水务给出了17.1亿元(净资产的4倍溢价)的惊人价格,而同时参加竞标的中法水务与首创水务报价分别仅为4.5亿元和2.8亿元。也正是利用这一“高溢价”的“兰州模式”,兰州威立雅又接连在海口、天津等地拿下多个水务项目。
但这一模式并未风光多久。从2008年开始,地方政府开始推动国有资本主导的水务改革,反对外资并购。受制于此,兰州威立雅在西安,以及后来的项目,均未能如愿复制“兰州模式”。
文一波表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日渐成熟,但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运营矛盾也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