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加速 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

今年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将新增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9个省(区)开展整体试点,农村土地改革步伐将进一步加速。

 |  王亮
图片来源: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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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下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新增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开展整体试点范围。非整省试点地区将根据本地情况,扩大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范围。

在2月11日的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强调,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各地要坚持积极稳妥,不求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2014年,农业部等六部门选择山东、四川、安徽3个省和其他省区市的27个县进行了整体试点,不少地方还结合实际扩大了试点范围。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有1988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涉及1.3万个乡镇、19.5万个村,试点覆盖面积3.3亿亩。

韩长赋表示,从试点情况看,各地化解了大量土地承包纠纷,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他称,受历史和客观条件制约,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上二轮延包以来累积的矛盾,只有通过确权登记才能彻底解决。目前距本轮承包到期少则八年,多则十四、五年,是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最佳档期。

但他同时强调,对于试点推进时间表,要既重视又要审慎。

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09年起开始试点。当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同年,农业部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云南等8个省各选择1个村进行试点。

此后,试点范围不断扩大。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2014年,中央又强调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

韩长赋称,对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任务的县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抓紧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的,立即整改完善,还不行的,必须“回炉”重来。

同时,他强调,要抓紧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尽快出台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和注销等规定。

韩长赋还透露,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建设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