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一夜暴富,不骗你骗谁?
作者:奥古斯汀
配图:孙绿 / 校稿:猫斯图 / 编辑:棉花
标会是流行于中国东南沿海一带的一种民间融资方式,有时候也被称为民间互助会,顾名思义就是乡里乡亲,街坊邻里的互相帮助。
充满闯荡精神的东南沿海居民还在漫长的向外移民过程中,把“标会”带到了海外的闽粤籍华人社区。从本质上来看,这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以及人际关系开展的一种借贷方式。当地居民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没钱了,标个会吧”。
今天的文章,我们就来看看标会为什么在东南沿海如此受欢迎。
入会了
一种奇特的融资方式
早在唐朝,中国民间的标会就已经出现,有的学者甚至将其追溯到了东汉年间,可以说历史非常悠久了。在学术上,国内外的学者将其称之为“轮转储蓄与信贷协会”(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最具标志性的特点就是交易双方无任何的抵押物,单凭借条与个人的信用就可以完成融资。
可遇而不可求啊
标会的基本运作模式非常简单,由急需要钱的一方(或是长期从事召集做会的人)召集若干人开始做会。发起人一般称为会头或会首,参加者称为会脚。进入会子的所有人需要支出一定的资金,并且规定在一个周期内定时集会。
通常第一次聚集的资金由会首所得,之后的每期依据先后次序而缴纳金额不等的会金,先者较之后者,需要缴纳的会金更多,多出来的即为积累的标金。这个融资活动的本质就是发起者整借零还,缓燃眉之急,参与者零存整取,本利双收。
当然,标会是一个有期限的“集团”,当最后一个会脚获得会钱时,整个会即告结束,与会者得会金的顺序以每次集会投标标金高者为先。
标会的现实案例与应用
为了更加形象地说明其来龙去脉,我们可以设置一个案例。
假定甲乙丙丁戊五人形成做会的意愿,每次会金为1000元,大家同时约定一周一会(实际为标会日期)。会首甲以五分息(即5%)得标金的首期会钱,等于借了4000元的资金。但他之后每周需要支付50元利息,也就是支付利息总额为200元,分四周尝还。也就是说,他此后每周参会需要支付1050元。
第二个星期则是乙以五分利息中标。那么乙就得到了丙丁戊的1000元与甲的1050元,他就获得了4050元。
事实上乙在这一过程完成了:第一笔为第一周借出的1000元,等到第二周标回的1050元时就盈余50元。还有一笔是第二周除掉甲给他的本金与标金,他借来了3000元。接下来也同甲的偿还方式相同,分三周时间,最终乙要支付利息150元。所以综合两笔交易,乙较早获得了资金,但此后在会中共需支付利息100元。
最为特殊的是丙,他可以借得2000元,但是他所需支付的利息已经由甲和乙补足,所事实上不需要支付利息。以此类推,当戊在第五个星期获得会金时,他就直接获得甲乙丙丁的各1050元和自己的1000元,共计5200元。
所以综合所述,排序越到后面,利润越高。这是有五人参与在玩儿一个借钱给别人和跟别人借钱的游戏,游戏时间五个星期。
这种民间融资方式让急需筹措资金的人可以快速获取资金,时间成本大为下降;而同时,流转在民间的闲散资金也被快速的集中起来“有处可去”,获得高于银行利率的利息。双方一拍即合,互利共赢。
一种典型的草根创业模式
本世纪初期,中国东南沿海民营经济腾飞的基础就与标会有着很大的关联。早期私营企业主因为各个方面不完善,往往很难快速从国家正规的金融部门获得贷款。这逼迫着他们只能从民间获取资金来扩大生产和经营的规模,进而实现企业的崛起。
时至今日,由标会而起的一些企业已经成为了当地的经济支柱。
例如在2003年左右,因经济快速成长导致的电力短缺使得福建省闽东地区的电机电器产业看到了机会。但由于资质不全、市场前景不明、法人偿还能力无法考察等原因,商业银行都不愿意贷款。正是通过亲戚朋友组织的标会,才集中了大量民间资本,以投资在电机电器行业。如今,闽东地区的福安市是中国中小电机之都,为当地产值超五百亿的第一个产业。
从善到恶的标会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成熟,标会的本质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成为了一些人违法犯罪的工具。
由于其运作的基础在个人的信用,流程随意操作性大,行业内成文的规矩屈指可数,而且缺少国家法律与公安机关的监管。部分黑心会头开始投机钻营,开始发生诸如以会养会,大会套小会,一人多会一人多脚等,并从中谋取巨额利益,直接暴富。
感觉这是两个不同的阶级
这大大刺激了那些“没有上岸”,但心存侥幸也要效法的人们。
标会的信用基础原本是单纯的熟人关系,到了这种非法集资的阶段就扩展成了随意拉人就入会。标会的经济秩序越来越混乱以失去控制,常常发生会员卷走会款潜逃,会款无法正常回流,用标回的高额资金转入利息更高的地下高利贷等等。
良心就是不会痛
更有部分会头居于多个标会的核心位置,自身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因无法承受失序混乱带来的经济压力而身陷囹圄,就必然发生倒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波及面巨大以使许许多多的普通家庭多年积蓄血本无归,损失惨重。
越来越凶了
例如刚才提到的福安市就曾经发生过杨佳投案自首为标志的倒会大案,直接涉及金额高达9亿多元,最后保守预计的总案值达25亿以上,福安城关80%的家庭受到冲击。而当年福安市的年财政收入也不过2.3亿元。
于民间,每到年关或到了结账日期,因还不上债务而跳楼,喝药自尽不在少数。当事人妻离子散,兄弟成仇,亲友反目更为“家常便饭”。于政府,标会成为了洗钱和恶势力盘踞的中心,严重冲击地方的金融市场秩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大隐患。
标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和中国当前的法律对于标会地位认定模糊有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熟人亲友间或单位内部特定的对象发生的标会并不违法,所以民间非法集资所引发的经济纠纷,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这种操作如果配合上互联网思维
简直是杀手级的
这就导致部分人的权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能在私底下使用非正常手段。追讨会款、催逼还债,打砸抢事件频频发生,背后还有黑恶实力兴风作浪,严重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
由于无法可依,地方政府便无法行使强有力的行政权力治理,而且部分地方官员以及知名人士或许也在其中,利益链条交错复杂,可想而知治理难度。
一只落马的大老虎
从需求层面来看,该方式操作门槛低,延续历史时间长,已经为人们所接受。再加上中国沿海地区庞大的民间资本的确有大量投资的需要,标会确实也不能完全一刀切地禁止。
比如一个福建省,根据数据统计民间资本包括居民的银行存储款和海内外各类资金叠加就约有3万亿人民币(2017年福建省GDP核算为3.2万亿左右),粤闽浙三省相加至少10万亿以上,如此海量的民间资金必须通过某种方式集中起来。
相当强劲的几个省份
最后,当正规的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于人们的需求,市场上又有了新的选择时,人们铤而走险牟利的心理就被激发出来了。
标会邪风,由此屡禁不止。
斩断这一“古老习俗”,政府的强力治理与自身的约束都是必要的,祝愿现在还在会中的人们不再沉迷于这种“暴富”的迷梦中,坚持踏实奋斗,把正当融来的钱真正用来解自己的燃眉之急,投资能产生价值的产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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