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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泰斗高铭暄与刑法七十年

从1947年进入浙江大学法学院至今,高铭暄与刑法学已经结缘70载有余:参与中国第一部刑法典起草,主编“文革”后第一部最权威的刑法教科书,成为第一位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  法治周末报

高铭暄在《我与刑法七十年》新书发布会现场发言。 资料图

法治周末记者 王京仔

听着不同的人讲述自己,高铭暄都会注视着对方,嘴角不时微微上扬。

而当讲述人说到那些和高铭暄共同经历的“小故事”时,这位年过九旬的老教授便会戴上眼镜,低头翻看手中那本承载着他大半辈子过往的书册。

6月22日,在《我与刑法七十年》新书发布会现场,高铭暄一直在认真听现场与会者的发言,这些与会者有他的同辈,他的朋友和学生,他们都是为高铭暄七十年的刑法人生而来。

从1947年进入浙江大学法学院至今,高铭暄与刑法学已经结缘70载有余:参与中国第一部刑法典起草,主编“文革”后第一部最权威的刑法教科书,成为第一位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那些不曾随着岁月而消逝的记忆,经高铭暄口述后被集结成册,《我与刑法七十年》的15余万字,记录着他的学术人生。

这位“视刑法学为至爱”的刑法学泰斗,在向记者解惑他能数十年如一日坚持的理由时,平静又铿锵有力地说了句:“要把中国刑法学搞上去,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

或许,支撑高铭暄的正是这“一种理想”。

“法门”初心

1928年5月,高铭暄出生在浙江省玉环县一个三面环山,南临东海的小渔村鲜叠村。

尽管是“没读过书”的普通渔民,敬重读书人的祖父还是将两个儿子都送进了学堂。祖父的这个决定,似乎注定了高铭暄和“法”的缘分。

父亲高鸣鹤学成后,成了上海特区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而高铭暄的叔叔也在其后辗转到浙江宁海法院当了书记官,高家成了镇上有名的殷户。

而直到小学二年级期末,高铭暄才第一次认识到读书的意义。因为“语文只得了30分”,他必须降级重读。

感到“丢人”的高铭暄开始认真,自此,他成了学校成绩布告栏上“第一名”的常客。1944年,他以鲜叠小学第一的成绩考入出了名严格的温州瓯海公学,也是鲜叠小学那届毕业生中的唯一一个。

彼时,上大学不仅门槛很高,学费对一般家庭来说也是笔不小的负担,但从上海定期送到高铭暄手上的家书,使他下定了“一定要拿到大学文凭”的决心。“父亲一再承诺,只要我能考上大学,无论如何也会供养我大学毕业”,信的末尾总是高父“认真读书”的叮嘱。

因为日军对温州的侵占而休学半年,1947年8月,念了三年半高中的高铭暄顺利从温州中学毕业,并同时被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和复旦大学录取。

“父亲当时做法官,也是搞刑事的,这个也影响了我。”早已决定“读法律”的高铭暄,考虑到此时父亲已转调杭州法院工作,就近选择了浙江大学,并如愿以偿进入法学院学习。

与刑法结缘

尽管在浙江大学的时间仅有两年,但正是在这里,高铭暄遇到了直接促使他走上“刑法之路”的恩师李浩培。

入学的第一个学期,高铭暄的刑法总则授课老师正是当时的法学院院长李浩培。“他的课引起了我对刑法的极大兴趣,让我感到刑法这门课最有意思”,李先生略重的昆山口音,仍挡不住高铭暄沉溺在漂亮的板书和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中。

这或许是冥冥中注定的,高铭暄注定与刑法学结缘,李浩培的唯一一次刑法教学就定格在了那个学期。

“以前没教过刑法,之后也没有再教刑法”,以“搞国际法”著称的李浩培当时之所以亲自上阵,仅仅因为一个“无奈”的理由,“刑法教授还没有聘到”。

两年后,时局变化,因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浙江大学的法学院成了唯一被撤销的学院。

“旧的法律不学了,新的法律、政策也可以学。”眼看就要进入大三,既不想直接工作,也不想转系的高铭暄,也正是在恩师李浩培的介绍下,通过当时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费青转入了北京大学。

尽管过去了近60年,这张落款于1949年9月16日的“国立浙江大学学生旅行证明书”,依旧被高铭暄保存得完好无损。当时必须持通行证才能上路,高铭暄正是拿着这张油印纸和浙江大学开具的证明材料等,通向了此后他实现一生理想的舞台——北京。

而他在北京大学求学期间,恰逢新中国建立初期,刑法立法文件极少,“旧的法律被废除了新的法科专业还没有建设起来,接受的大多是政法教育”。

如果说在浙江大学初步奠定了高铭暄对刑法学的兴趣和基础,那么北京大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刑法学认识”,而系统、深入的刑法学研究,在高铭暄看来,要归于中国人民大学。

1951年,大学毕业的高铭暄放弃了工作分配,被保送至人民大学刑法教研室成为了一名刑法学研究生。“向往能够到人民大学深造,系统学习一套新的法律理论知识”,当时,作为新型学校的人民大学请了大量的苏联专家。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苏联经验与中国实际相联系。”高铭暄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办学“口号”。

两年后,研究生毕业,以全优成绩留校任教的高铭暄参加了当时人民大学举行的俄语竞赛。“我每个月工资才52元”,得了一等奖的300元奖金突然砸得高铭暄有点“眩晕”:“每斤大对虾3元,300元可以买100斤大对虾。”

后来,在高铭暄的教学之初,也教授过俄罗斯刑法,而当时还叫“苏维埃刑法课”。

修法25年

刚到北京时,年仅21岁的高铭暄作为北京大学学生代表参加了开国大典,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就与他“一街之隔”。那时的他不会想到,仅仅5年后,他会与新中国的刑法制度设计紧紧联系在一起。

1954年,高铭暄26岁。

这一年9月,我国刚通过了第一部宪法,刑法的起草工作就被提上日程。“当时来讲是最显著需要的,国家治理社会、打击犯罪,保障国家和公共安全都迫切需要刑法。”高铭暄向记者回忆。

同年10月,高铭暄暂停了人民大学的教学工作,“将办公室一收”,就按照通知赶到了位于北京市西黄城根北街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当时的刑法起草小组就在此办公。

在二十多人的起草小组中,高铭暄是唯一真正出身刑法专业科班的,其他人也毫无立法经验。

每天早上八点,高铭暄都会准时来到办公室收集各种立法资料,仅最高法院从全国收集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刑事审判材料就有1万多份,每个小组成员还要到自己分派的部门和企业进行责任事故调查。

除了国内现状的资料,外国刑法和中国古代立法也在参考之列。

1926年《苏俄刑法典》,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的刑法典,《唐律》和《清律》都摆上了高铭暄他们的案头。

几个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的第一稿初步完成。几经修改,到1957年6月,起草小组拿出了送审的第22稿。

眼看着“近三年的努力,终于有了收获”,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诞生却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得命运多舛。

直至1978年10月,回到停办8年之久的人民大学,高铭暄第三次进入重新成立的刑法草案修订组。此时,26岁的小伙子几经成为两鬓零星添白的半百之人。

在历经5稿之后,1979年7月1日下午4点05分,高铭暄抬起手腕,记住了这个让他铭记一生的时刻。当时他站在人民大会堂三楼,楼下会场因表决通过刑法草案传来的掌声让他有了真实感。

“泱泱大国自此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刑事法典,刑事诉讼活动终于有法可依了。”而在此之前,在高铭暄的记忆中,犯罪案件的裁判,“绝大多数根据政策精神来判”。

一部刑法典的制定历经25年,已然耗去高铭暄人生的四分之一,也将他熬成了唯一一位自始至终参与刑法典创制的学者。

此后的40年,无论是1997年刑法出台,还是对刑法修正案的讨论,高铭暄都参与见证。

“为国家哪何曾半日闲空”

尽管如今的高铭暄是人们口中的刑法学泰斗、著名法学家,而他最珍视的还是那三尺讲台。

“我选择了教书育人,就矢志不渝。”高铭暄略带笑意地说。

除了“文革”时期,高铭暄一直坚持在教研岗位上,自1984年1月成为我国刑法第一位博士生导师以来,已经培养了67位刑法学博士生。

“我要向孔圣人学习、学习、再学习!”高铭暄曾笑谈,自己离孔子“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的“标准”还差得远。

然而,除了赵秉志、陈兴良、姜伟等这些在法学界响当当的“直系弟子”,即使现在的年轻刑法学者们也不会忘记“高铭暄”的名字。

早在上世纪80年代,高铭暄就任主编编写面向全国高等学校的法学教材,后来被称为“红宝书”的《刑法学》。

凝结着他多年心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高铭暄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保住他从1954年10月的十年间的早期刑法立法资料,“成为学界不能弥补的空白”。

“我年岁已大,但心不老,愿意继续工作。”在高铭暄心中有着一点志气,“只要我们的国家富强,有影响力,有吸引力,刑法学就会做大做强,不会矮人一截”,刑法学应该成为一门显学。

2015年,当高铭暄成为首位获得国际社会防卫学会授予的“切萨雷·贝卡利亚奖”的亚洲人时,他考虑再三,用自己并不熟练的英语作答谢辞,“这份荣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首先属于我的祖国,属于中国刑法学界”。

“为国家哪何曾半日闲空。”在采访的最后,作为京剧爱好者的高铭暄念出了他最爱的京剧选段《洪羊洞》中的一句唱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