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将实施

即将正式施行的《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对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等具有重要意义。

 |  杨真福
图片来源: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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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江苏省政府举行2015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建新在发布会上称,江苏省政府近日审议通过《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规范,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须走5个法定程序。

按照规定,《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下称《规定》)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高建新在发布会上说:“《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是一部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的政府规章,对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回应媒体提问时称,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性的行政程序规定,江苏这个程序规定虽说不是最早,但也是最早之一。

该《规定》明确,政府作出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5个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按照《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和向上一级政府报备。

《规定》还明确了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追责处理程序,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而针对社会颇为关注的南京出租车等听证问题,高建新回应说:“像出租车价格和营运的问题,如果要听证的话,就是要把相关的利益方,都要请到听证中间来,让他们发表不同意见,如果听证只有少数的利益方发表意见,显然就不合理。”

他说:“听证之前要做一些调查,做一些准备,因为参与到听证中间来的利益方,他只掌握他自己的信息,他要了解各种各样的信息,我觉得是非常必要的,在信息对称的前提下,大家发表的意见可能是更为理性的,在理性基础上表达意见。在这个基础上,听证之后做决策,相信是最科学的。”

当天的发布会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肖学亮还透露,1月6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这是省政府今年的一号文件。《意见》明确提出,经过全省上下近6年(即到2020年)的努力,江苏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处于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