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环保部门指责兰州石化严重污染环境,兰州石化却称政府通过环保手段施压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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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通报,再次将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下称兰州石化)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2015年1月9日,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兰州市委宣传部向媒体发布了一份名为《中石油兰石化公司屡次违法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通报(下称通报),指责兰州石化作为央企,在短短数月,屡次环境违法,要求应就其环境违法行为深刻反省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
“兰州市政府部门针对环保问题,公开发出如此严厉的通报,确实罕见,至少在我任职期间未曾有过。”曾在兰州石化宣传部任职的一名工作人员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该份通报被完整刊登于2015年1月10日出版的《科技鑫报》头版上。该报纸系甘肃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该事件的导火索是1月8日晚8点20分,兰州石化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燃烧,滚滚黑烟致使局部空气质量显著恶化。
该通报指出,自2014年8月份以来,兰州石化分公司因生产安全问题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兰州市环保局对兰州石化厂区内长期存在跑、冒、滴、漏的问题先后三次进行严肃约谈,但其至今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且屡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排放黑烟,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对于国家明令要求严格管理的危险废物,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置,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更是失之于宽,导致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此通报质问兰州石化作为央企,社会责任何在。并表示环保部门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彻查到底,严惩重罚,绝不姑息。
在此通报中,兰州环保局还历数了兰州石化自2014年8月以来的重要污染事件。8月4日,兰州石化发生乙烯侧漏着火事件;9月29日,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12月29日,在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期间,兰州石化因危险废物管理贮存场所不规范、非法转移危险废物;2015年1月3日,兰州石化下属二级单位中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液氨控制阀出现故障,造成氨气泄漏。
兰州石化公司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系中石油下属分公司,是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的炼化企业,由原来的兰州炼油化工总厂和兰州化学工业公司组建而成。拥有1050万吨/年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和7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
另外,去年轰动一时的4.11兰州苯水污染事件,也事涉兰州石化。兰州市政府最终认定自来水苯超标,系兰州石化管道漏油导致。
就在公众对兰州石化污染环境行为斥责之际,兰州石化有关人士向《中国经营报》透露,兰州市政府发出严厉通报,是希望通过环保、节能减排等多种手段逼迫兰州石化迁往兰州市新区,试图以兰州石化的搬迁挽救兰州新区日渐式微的发展困境。
兰州石化迟迟不肯整体搬迁的原因,一是因多套装置均为近年来新上马项目,搬迁、拆旧费用高企;二是兰州石化涉及产业链庞大,预算高达600亿元的搬迁费用尚无来源;三是新厂区偏远,兰州石化内部对此有非议。
此时,兰州市环保局的单方面发难事件,已演变为兰州市政府与兰州石化对峙局面。兰州市市长袁占亭向《中国经营报》回应,否认兰州市政府逼迫兰州石化搬迁的说法。
1月10日晚间,兰州石化通过《中国经济时报》、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发表声明,正式回应兰州环保局的指责。
在该份声明中,兰州石化指出,其已累计投入10亿多元,实施和建成投用了一批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有了大幅度下降。针对污染问题,也已采取多项措施,立查立改,强力推进环保升级升位管理。
该声明表示,“十二五”以来,兰州石化年纳税超百亿元,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但作为一个运行了近60年的大型石化企业,系统复杂,风险较多,在生产运行异常情况下给环境带来的影响,也暴露出公司在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将进一步强化环保管理和加大隐患治理,宁停装置不污染环境,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界面新闻记者致电兰州石化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次环保事件的情况说明,以上述声明为准。对于搬迁事件并不知情,不予评论。
此外,界面新闻记者亦联系了中石油新闻处工作人员,表示暂不会对此事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