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屏蔽得了粉丝,屏蔽不了宪法

这起案子再一次明确了网络社交媒体的公共空间属性,将其作为言论自由的重要场地予以规制。

 |  法治周末报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刘云

5月23日,美国纽约联邦法官裁决,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社交媒体推特上屏蔽持反对意见的粉丝的行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原告胜诉后,已经开始发表各种庆祝的言论。然而,美国司法部却强烈表达了对法院裁决结果的不满,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非常不同意法院的决定,并正在考虑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一项传统的公共论坛原则,明确公民在何种程度上有权利为表达目的而使用公共空间,在保障个人言论自由权的同时对政府规制公共空间中公民言论表达行为进行限定。而本案则是互联网背景下,公共论坛原则的扩展,再一次明确了网络社交媒体的公共空间属性,将其作为言论自由的重要场地予以规制。

玩转自媒体的美国总统

特朗普目前使用的“@realDonaldTrump”账号注册于2009年3月。最初,特朗普通过这个账号发布各种各样的消息和评论,包括流行文化和政治问题,这是特朗普的一个私人社交媒体账号。在特朗普竞选美国总统期间和就任美国总统之后,特朗普经常通过推特的个人账号发表各种具有轰动性的消息,被美国媒体称之为“推特治国”。

早在2017年秋季,就有研究者专门统计分析了特朗普的推特情况,得出的结论是:特朗普可能是推特平台上最多产的政治家,自注册账号至统计日共计发布了近3.6万余条推特。以2016年9月28日到2017年8月19日期间为例,平均每天发布7.5条推特。

在2017年1月20日到8月19日之间,共计发布1272条推特,其中39%的推特属于政治话题,20%的属于个人攻击,13%的是自我吹捧,13%的是批评媒体,9%的是个人攻击。截止到2018年5月底,特朗普的个人账号已有粉丝(关注者)5220万人,发布推特近3.8万条。

特朗普之所以喜欢使用推特,他曾经对此做辩护称:新闻媒体不可信,通过推特自己可以第一时间发布一手的真实信息。然而,特朗普的这一说辞并没有让美国民众信服,一方面是因为特朗普信口开河和前后矛盾的推特让一些美国人认为其有辱斯文,不符合美国总统的形象;另一方面是因为特朗普的一些个人攻击和威胁言语不符合推特社交平台的用户使用协议。

为此,曾经有美国民调显示:超半数美国人要求特朗普关闭推特账号。2017年11月,更是发生了特朗普的推特账号被封停11分钟的事件,事后查明是推特客户支持部门一名员工在离职日所为。

被特朗普屏蔽的那些粉丝

与国内社交媒体个人账号的功能相似,对于自己不喜欢的粉丝可以屏蔽(拉黑),这些被屏蔽的粉丝就不能再访问和阅读相应用户的社交媒体账号消息。被特朗普屏蔽的这些人,一般都是对特朗普的推特发表了不同意见或者是严厉批评,被屏蔽后就不能再浏览特朗普的推特账号页面,不能直接回复特朗普的推特消息,也看不到其他网络用户在特朗普推特下面的回复。

早在2014年,美国作家兼音乐记者丹·奥齐因为辱骂特朗普就被屏蔽了。他在特朗普的推特下面留言说,将特朗普的脸用作厕所会很有趣,然后就很快被特朗普拉黑了。奥齐认为:当特朗普担任美国总统后,他作为公民就有权了解总统发布的消息。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屏蔽行为给他造成很多不便,错过了很多国家新闻,这是令人极其不能接受的事情。

2017年6月6日,特朗普发布了一条推特来谴责国内各家新闻媒体,并且炫耀自己当选美国总统的胜利。在这条推特下面,华盛顿特区的作家兼法律分析师丽贝卡回复称:不是你赢的了大选,是俄罗斯替你赢得了大选。丽贝卡的这条回复被转推3371次,她的推特粉丝迅速从5247人猛增至近1.2万人。

随后,贝丽卡就发现自己被特朗普屏蔽了。此外,马里兰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菲利浦·科恩在特朗普的一条推特下回复:腐败无能的独裁主义者。然后他也很快就被特朗普屏蔽。

7名被屏蔽者起诉特朗普

2017年7月,哥伦比亚大学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联合7名推特的个人用户共同将特朗普,时任白宫发言人肖恩·斯派瑟以及白宫社交媒体主管,也就是特朗普推特账户的保管人丹尼尔·斯卡维诺共同起诉到了纽约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

原告一方有两类主体组成。其中,7名个人用户均因为在推特上批评或谴责特朗普而被拉黑,其中包括马里兰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菲利浦·科恩,来自华盛顿的作家和法律分析人士丽贝卡,范德堡大学医学中心的外科医生尤金等人。

另外,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是2016年由哥伦比亚大学和奈特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主要使命就是通过诉讼、研究和公共教育等方式推动数字时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权利。

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在推特上注册的账号实际上并没有被特朗普屏蔽,但是该研究所主张:由于特朗普屏蔽了一些用户,导致无法看到这些用户对特朗普的评论,这也侵害了他们的权利。

2017年7月11日,原告向法院提出诉状。原告控诉:特朗普的推特账号是由特朗普及其助手斯卡维诺在使用,推特账号@realDonaldTrump已经成为公民获取政府咨询的一个重要渠道,并且已经成为总统对外发表言论和公民对总统发表言论的公共论坛。

特朗普推特账号目前实际的使用行为已经导致特朗普的个人账号成为受《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所约束的一个公共论坛。据此要求法院确认:特朗普在推特上屏蔽其他用户的行为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同时判令特朗普恢复被屏蔽者的访问权限。

2017年10月13日,特朗普一方(被告)对本案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动议,目的在于避免开庭审理,同时直接就实质问题作出终局裁决,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一方(原告)则提出反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动议。

同时,被告方还提出原告缺乏诉讼资格,法院对于本案没有管辖权。

特朗普败诉的宪法原理

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判定:原告方具有适格的诉讼地位,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对于一项案件能否被法院受理,这关系到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界限划分。联邦最高法院在1992年的一起判决中确立了“不可克减的宪法最低要求”,明确了原告资格的三项组成要素:事实损害,因果关系和可补救性三要件。

在本案中,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认为:被屏蔽的用户不能访问、阅览和回复特朗普的推特信息,一些替代方法也无法达到与自由访问一样的效果,这种行为上的局限性已经构成了事实损害,而且这种事实损失是明确且具体的。

对于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的事实损害,法院也完全支持了原告的主张,认为无法阅读这些被屏蔽用户本可以作出的评论也构成一项事实损害。

关于政府公务人员在推特上屏蔽他人的行为是否受到《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约束,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也作出了肯定的答复。事实上,第一修正案的原文仅仅是简单的一句话,也即: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然而,在判例法传统的美国,法院通过一系列的案例丰富了其中言论自由的内涵。

法院在本案中首先确认,一些淫秽、诽谤、欺诈、煽动以及犯罪行为相关的言论确实是要受到严格限制的,但是本案的原告是通过推特参与特朗普的政治言论活动,没有证据表明原告要发表那些严格限制的言论,反而有理由推定是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的重要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法院同时认定,特朗普及其助手利用这个推特账号发布官方公告,传递总统的正式决定和行动,报告总统与外国领导人的会晤,并宣传政府在医疗、移民、外交等方面的立场。尤其是特朗普的@realDonaldTrump这个账号的身份备注写明:美国第45届总统。

在2017年11月,司法部对法院回复也明确表明:@realDonaldTrump的推文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为政府官方声明。显然,特朗普的推特账号类似于一个数字化的市政厅,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一个工具。最终,法院认定@realDonaldTrump是一个总统账号,不是一个个人账号,构成宪法第一修正案所约束的公共论坛。只有身为总统的人才能发表有关言论,特朗普账号屏蔽原告的做法违反了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作者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责任编辑:马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