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内蒙古杜文案一审重审意外休庭

曾经牵涉到当年震惊中国的公款行贿大案的内蒙古杜文案于12月11日一审重审开庭,但开庭两个多小时后,因为被告方要求公诉人回避,庭审暂停。

 |  谢玉娟
图片来源:华盖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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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凌晨6点29分,北京寒气逼人。徐昕在他的个人微信上说:出发去呼市,此案庭前会议,明天开庭。

此时,著名法学家徐昕还不清楚,他们第二天在法庭上提请的新申请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徐昕所说的案件是在2012年已经一审判决。2012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杜文被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0万元。杜文被法院认定贪污492万元。

一审判决后,杜文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法院认定杜文贪污492万公款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发回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徐昕此次的身份是杜文的辩护律师之一。

杜文案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他牵涉到几年前一起震惊全国的公款行贿丑闻,而这起丑闻牵涉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原主任武志忠贪污大案。

内蒙古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原主任武志忠。图片来源:网络

 

2014年12月11日上午8点半,杜文案准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低调开庭。但意外的是,庭审开始仅两个半小时后,法庭宣布休庭,再次开庭时间择期公布。

杜文的另一辩护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甫休庭后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称,开庭伊始,杜文和辩护律师以公诉人涉嫌销毁录音证据为由申请其回避。

根据界面新闻获得的一审庭审记录,此次重审的公诉人是2012年7月27日一审第二次庭审时的公诉人。据王甫介绍,该公诉人在12月11日的法庭上回应称,他并没有毁灭证据,后来证据也被恢复了。王甫指责说,并没有恢复全部证据。 

徐昕昨天也接受了界面新闻的采访。他说,被告人在申请回避时已经展示了这个案件的一些核心环节,包括毁灭证据、刑讯逼供、以及徇私枉法。他认为案件明显有单位行贿的情节,公诉方没有调查决策者,涉嫌放纵犯罪。据此,他也申请检察官回避。

于是,法庭宣布休庭。

此次一审重审开庭显得非常低调,并未引起舆论广泛的关注。但在杜文案一审时,因为牵扯出2007年一宗省级政府公款行贿案和武志忠腐败案,该案曾轰动一时。

该公款行贿案始于内蒙古自治区在深圳市的一块土地。根据界面拿到的杜文案一审庭审记录,深圳市政府于1996年出于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照顾,以优惠地价专项扶持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一块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后产生诉讼纠纷。

后经内蒙古方面多方运作,该地块最终回到内蒙古自治区手中。不过最后,在最高法院的裁定下,该地并未判给内蒙古。

根据当时媒体的公开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经领导同意,从财政支出了210万元,时任内蒙古法制办主任的武志忠、秘书处处长张小平和内蒙古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副主任杜文一行三人,专程前往深圳市给相关官员“送礼”,感谢对方在办理一个涉及内蒙古的土地案件上给予帮助。对于此次赴深圳“送礼”事件,在司法材料中,武志忠、杜文和内蒙古政府法制办张小平处长等人均承认了专程前往“送礼”之事,只是细节表述不同。

根据2012年10月《财经》杂志的一篇报道,一年多以后,2010年,同为这桩深圳土地案件,杜文供述他按照领导的指示,再次支出400万元赴北京“送礼”,但这次并没有其他人陪同。杜文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称,这次送出了130万元,但“送给谁,到死也不能说”。

在公款送礼过程中,本来私人关系非常紧密的武志忠与杜文两个人开始有了猜忌并逐步交恶。武志忠怀疑其中有相当部分被杜文私吞,杜文否认私吞了用来“送礼”的公款,但对于其中一部分款项的下落他又不肯说明。

2010年5月,杜文因武志忠举报其私藏枪支被警方刑事拘留并随机逮捕。随后,杜文因涉嫌贪污罪被公诉,并在2012年8月被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认定,被告人杜文犯贪污罪,其受政府委托从事公务,将公款人民币492万元据为己有,包括私吞礼金480万元及差旅费12万元。

在一审过程中,杜文又举报武志忠的贪腐行为,2012年4月24日,武志忠终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自治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内蒙古巨贪武志忠浮出水面。去年12月18日,武志忠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等多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