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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缴税款8.4亿元 微软认了

微软在中国6年亏了20亿元,你信吗?

 |  孙荣凯
图片来源: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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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被中国税务部门认定漏税,11月26日微软中国在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辩解,之所以同意支付1.4亿美元,是基于“双边预约税收定价协议”,而不是补缴税款。

据路透社11月25日消息,由于被中国税务部门认定为跨境逃税,微软现需补征税款和利息共8.4亿元人民币,约1.4亿美元。

路透社援引了11月23日新华社稿件《避税与反避税:税务部门和跨国公司间的“猫鼠”博弈——从“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说起》中的内容,称第一大案的主角“M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美国、长期盘踞世界500强前列的全球知名企业,“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资设立了外商独资企业,经过两次增资,注册资本高达2000万美元”。

微软被认为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唯一企业。

报道中称,这家公司利润的一半以上都要支付给美国母公司,作为提供研发服务和技术支持的特许经营费用。税务机关认为“不合理”。最终美国公司承认避税,并补交8.4亿税款,未来每年还将缴纳1亿税款。

微软未证实路透社的报道,也没有否认自己是卷入其中的“M公司”。但微软中国在26日的声明中称:“无法确定某些媒体报道中所指的公司是否是微软公司,但可以确认的是,中国税务部门一直依据中美双边预约税收定价协议,从微软公司获得税款分成”。声明中提及的预约定价协议,是指纳税人在与境外关联公司进行内部交易和收支往来前,向税务征收部门申请协定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和核算办法,以避免在日后的跨境交易中,出现两个地区的税务部门针对同一交易重复征税的状况。

公开资料显示,微软中国在2008年12月向中美两国的税务管理部门提出预约定价申请,这一申请在2012年10月获批,也就说微软中国在申请时已经就中国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收支往来进行说明,微软公司的跨境收益所缴纳的税款将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比例在两国税务部门中分成。

“双边预约税收定价协议”,是针对跨国公司的一项征税举措。由于税务部门收集跨国公司避税证据的调查成本很高,为避免跨国公司进行内部利润转移等避税行为,跨国公司可以申请与税务当局协商,按协议缴税。

根据新华社援引税务专家的说法,该案件揭示了跨国公司惯用的避税手法,即转移利润。跨国公司利用不同国家的实际税率差异,不合理地将利润转移,最后造成了通常所说的“空有GDP,不见税收”的现象。

新华社报道称,“虽然M公司实力强大,但令人蹊跷的是,它在中国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几乎没有什么盈利。”据企业财务报表显示,除个别年度微利外,子公司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6年累计亏损达20多亿元,平均利润率只有-18%。而相比之下,北京市该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在12%以上。所以“M公司”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注意。

需要特别提出的背景是,涉及医药、汽车、IT通信等行业的多家跨国公司,眼下在中国正遭遇广泛的调查,理由包括涉嫌行贿、垄断以及逃税等。

微软这家在华深耕多年的跨国巨头,近期在中国正遭遇密集的调查与处罚。先是政府采购禁用Win8,再有工商总局启动反垄断调查,还有税务部门认定跨境逃税。今年9月下旬,微软CEO纳德拉来京拜访国家工商总局,就反垄断调查案件进行沟通,并表示会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