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团掌门人朱共山联手其它八家重组联合体,充分展现其在产业界及资本界的影响力,让第二次债权人大会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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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16时16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四楼大法庭,倍受市场关注的*ST超日(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06.SZ)重组案在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通过了。
今日下午13点左右,陆续有债权人来到奉贤区法院会议现场,一位债权人在会议开始前连连叹气,其公司和超日有过六年合作,目前有200万元左右的债权,对其公司而言数目不小。“今天仍然到会并将投反对票!”,他说。持同样看法的另一位债权人代表称,目前所规定的20%赔付率实在太低,数千万元债权损失这个“大窟窿”需要多年才能完全追回。
不过,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相比,今天整个现场“相对安静”。在界面新闻记者采访的十多家企业中,有近70%的债权人表态将支持重整方案通过。曾参与苏州“密会”的阿特斯(NASDAQ:CSIQ)法务总监邵立志,此次接受界面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态度亦有所转变,他透露阿特斯公司管理层已经决定,不会对此次重整方案投反对票。一些持有“超日债”的中小投资者也表示了类似的观点。
今日原定下午两点半开始的会议拖延了二十分钟后正式开始,法庭内有约二百人到场,大部分为债权人。管理人代表首先介绍了此次重整的计划草案,在投票开始之前,该代表还有一段5分钟的讲话,呼吁债权人充分考虑所有债权人的利益,支持此次重整,以保证超日太阳能重新上市。此后,表决按部就班地顺利进行。直到16时16分,管理人代表宣布,重整案顺利通过。此次决定超日是否能重生的第二次会议在管理人“感谢所有债权人的支持,感谢所有债权人的理解”的“感谢”中结束。
*ST超日重组方案自本月7日晚间公布以来,围绕着重组方和部分大额债权人明里暗里的博弈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份由全球最大的光伏巨头协鑫集团旗下的江苏协鑫公司牵头,联手中民投系资本等各路大鳄推出的重组方案(见界面此前报道:第一例公司债违约之后 董文标备500亿要当救世主),因阿特斯、东方日升(300118.SZ)、晶科(.JKS)、名门地产等十多家大额债权人,于10月14日在苏州召开会议并发出的一纸《超日太阳普通债权人声明》让重组案达到一个高潮(见界面此前报道:超日债权方密会 对赔偿方案不满恐影响重组),当事双方绝不让步的强硬态度引起了海内外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分别握有1.3亿元债权的阿特斯、1.5亿元的东方日升等大额债权人在界面刊登的联合声明可以看出,上述普通债权人苏州“密会”的主要焦点在于“讨伐”重组方案,认为该方案“有失公平”——“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使得超日普通债权人和“11超日债”债权人,以及以江苏协鑫为牵头人的9个公司组成的重整超日联合体之间的博弈日益升温。
上述普通债权人的一位企业高管当天会后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强调,“我们要求管理人在制定重整方案时,应对普通债权人的利益进行慎重考虑、对所有债权人公平同等对待。普通债权人认为不能接受20%的偿债比例”。他们向重组方喊话,强烈要求受偿比例调整至45%,否则将不赞成重组方案。以协鑫为代表的重组方则坚持原重组方案:如果债权人不接受该方案,*ST超日只能进入破产清算——届时“11超日债”的债权人将得不到全额赔付,普通债权人也将只获得3.95%的偿债比例。
一位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透露,10月13日,在部分债权人苏州“密会”前一天,超日重组案的牵头方协鑫集团掌门人朱共山、及相关高管人士、其它八家重组联合体中的财务投资公司,充分展现其在产业界及资本界的影响力,兵分多路,以联合约见、单独约见方式接触了绝大部分的普通债权人。“应该说是软硬兼施,各个击破,目的就是充分沟通好,以让重组案顺利通过”,该人士表示,正因为协鑫大佬的出面调停,并做出保留供应商、及优先资格等承诺,使得部分债权人在第二次债权人大会前夜改变态度,重组的天平已经朝着协鑫与中民投的联合体慢慢倾斜。
“11超日债”是*ST超日发布的企业债券, 2014年3月4日,*ST超日发公告称“11超日债”无法按约付息,8900多万元利息只能支付400万。至此,“11超日债”正式宣告违约,成为国内首例违约债券。因连续三年亏损,*ST超日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11超日债亦于2014年5月30日起终止上市。*ST超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裁定受理*ST超日重整并指定管理人。10月7日晚,*ST超日披露管理人制订的重整计划草案,确定由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公司重整案的投资人,经重整的公司仍是一家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ST超日重整计划草案显示,公司将以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该等股份由全体出资人无偿让渡并由江苏协鑫等9方支付14.6亿元受让。在完成投资后,江苏协鑫将成为*ST超日的控股股东,负责*ST超日的生产经营,并提供部分偿债资金;另8方主要为*ST超日债务清偿、恢复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加上*ST超日处置资产和借款筹集的不超过5亿元资金,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以及作为*ST超日后续经营的流动资金。经测算,支付重整费用及偿债等用途资金约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