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近十年的对美反补贴诉讼博弈中再下一城,意味着中国成功运用多边规则法律武器,进一步制约了美国以反补贴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的违法行径。
作者:肖瑾 李政浩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3月21日,世贸组织发布了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DS437案)执行之诉的专家组报告(类似于临时“法庭”的“判决”)。世贸组织裁定,美国在该案原审阶段败诉后未能全面、充分地履行判决,其采取的执行措施仍然违反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的相关规定,损害了中国在世贸规则项下享有的合法权益。专家组报告宣告了中国在近十年的对美反补贴诉讼博弈中再下一城,意味着中国成功运用多边规则法律武器,进一步制约了美国以反补贴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的违法行径。
作为协助中国政府多年来在世贸组织诉美反补贴措施的法律顾问,我们为中方取得的最新胜果感到欢欣鼓舞,同时也深感多年世贸诉讼的艰苦卓绝以及胜诉成果的来之不易。自从美国于本世纪初摒弃多年来不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政策以来,美国商务部对我出口产品接二连三地发起反补贴调查(通常与反倾销调查双管齐下,即所谓的“双反”调查)。在这些反补贴调查中,美国商务部以征收高额反补贴税的目标为导向,充分利用其法律“想象力”和调查“技巧”,罔顾中国经济产业的现实情况和中国政府及企业提供的事实证据,无视或规避世贸组织对反补贴调查设立的一系列纪律限制,构筑了一堵堵对华产品的贸易壁垒。这些高耸的贸易壁垒迫使中国相关出口企业退出美国市场,甚至破产倒闭。
美国商务部的做法之一是认定中国各行各业的企业向其下游企业销售的原材料构成“补贴”。
在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出口产品开始采取反补贴措施后不久,中国政府就迅速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提起诉讼。
然而,美国“执行”判决的做法令中方感到非常失望和不满。
在其所谓的“执行”程序中,美国商务部炮制了连篇累牍的“备忘录”,通过大量的捕风捉影和断章取义等手法,认定中国企业的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均受到政府操控,且涉案原材料市场均受到政府干预行为的扭曲。对于美国怠于执行世贸组织裁决、歪曲中国经济产业发展现实的行径,中国政府坚决地提起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执行争议程序,与美国较量到底。
在执行争议程序中,专家组支持了中方提出的主要诉求,认定美国商务部关于中国政府干预和扭曲涉案产品原材料市场的结论没有事实依据,因此,美国商务部使用第三国价格计算补贴利益的做法违反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专家组的裁决否定了美国商务部全盘认定中国政府干预扭曲市场价格的企图,要求美国商务部证明政府行为确实导致了价格扭曲,同时必须考虑中国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国内市场价格证据。因此,专家组的裁决设置了较高的事实证据门槛,有力地限制了美国商务部滥用第三国价格计算补贴利益的不当做法。此外,专家组还认定美国商务部未能纠正其在“补贴专向性”方面的违规做法,在所谓“执行”程序中仍然未按照《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要求考察法定因素,因此继续违反该协定中的有关条款。由于所谓的“低价提供原材料补贴”是美国商务部一手捏造的,其在认定这种补贴为“专向补贴”时面临难以避免的规则障碍。因此,专家组的此项裁决也为美国商务部滥用反补贴手段施加了更多的纪律约束。
DS437案执行阶段专家组的报告再一次宣告,美国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了其在世贸协定项下承担的法律义务。这是中国政府和有关产业多年来孜孜不倦、步步为营争取得来的成果,可谓十年较量,再下一城。面对当前美贸易保护主义日盛和对世贸争端解决机制不断质疑的复杂形势,我们对于多边贸易规则的建设和运用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与稳定性,坚决捍卫中国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