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向7家加密货币发行人发出警告信

2月13日下午消息,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今天上午表示,证监会已先后对7个与香港有关连,在未领有牌照的情况下买卖加密货币的发行人发出警告信,当中大部分已确认有遵从监管制度,或已停止向香港投资者发售代币。

 2月13日下午消息,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今天上午表示,证监会已先后对7个与香港有关连,在未领有牌照的情况下买卖加密货币的发行人发出警告信,当中大部分已确认有遵从监管制度,或已停止向香港投资者发售代币。她强调,证监会将加强执法,可能采取进一步行动,一旦发现当中有欺诈行为会转介警方调查。

梁凤仪指出,首次代币发行(ICO)由初创企业为研发特定的区块链项目而向投资者筹募资金,而其中所发售的加密货币被建构成为功能型代币,藉此绕过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证监会的监管。她强调,证监会会小心行事,未来将加强执法,如果发现有

ICO 发行人没有领取相关牌照有可能采取进一步行动,一旦发现当中有欺诈之嫌,会将有关案件转介警方调查。

梁凤仪表示,投资者与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交易及投资 ICO时,考虑参与买卖和投资前要充分了解、衡量相关的风险。她强调,有部分初创公司没有盈利,没有收入。同时,她认为中介机构如律师行、会计师楼也要做好把关,防范欺诈的风险。她提醒,如果投资者将加密货币存放在不受监管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内,会遭受黑客入侵的风险。

据悉,香港证监会近期接到多名投资者投诉,无法从在加密货币交易所开设的帐户中提取法定货币或加密货币。部分投诉人更指控加密货币交易所挪用了他们的资产或操纵市场,或平台发生技术故障,令他们蒙受重大损失。部分投诉中的加密货币投资涉及无牌或欺诈活动。

证监会也发现,以每日成交量计算,有多家位于香港或与香港有连系的加密货币交易,位列全球前20位。证监会先后致函七家位于香港或与香港有连系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警告它们不应在未领有牌照的情况下买卖在香港被列为“证券”的加密货币。该七家交易所也已经确认不再就有关加密货币提供交易服务,或已从交易平台将该加密货币下架。

证监会日前发出声明提示投资者,在投资加密货币及ICO和使用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服务时,应注意价格大幅波动、遭黑客入侵及欺诈的风险正日渐增加。由于上述活动在网上发生,受害人可能难以向加密货币交易所或骗徒采取追讨任何损失的行动。

此外对于最近香港股市波动,梁凤仪表示证监会也有向部分券商作出压力测试,要求他们加强风险管控,她今天也再次提醒在股市波动中,券商要小心借出证券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