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怒了,广发银行接到7.22亿罚单

银监会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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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银监会官网公告,对广发银行开出7.22亿的史上最大罚单。

具体而言,机构方面,银监会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

人员方面,银监会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和2名原纪委书记分别给予取消五年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和经济处罚,对6名涉案员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广发银行总行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将依法处罚。

据银监会通报,目前上述6名涉案员工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银监会责成广发银行总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总行相关高管及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银监会表示,这是在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的依法查处。

根据广发银行在官网披露的2016年报,截至2016年末,该行全年净利润为95.04亿元。因此,7亿罚单相当于当年7.6%的利润回吐。接近监管人士表示,这笔罚单广发银行能够承受,也应该承受。

“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机构众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近几年罕见。”银监会说。

2014年12月起,广东民企侨兴集团旗下两家公司通过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发行两年期私募债,合计本息11.46亿元。之后粤股交与蚂蚁金服合作,在招财宝平台挂牌销售。作为在招财宝挂牌的条件,浙商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这一产品提供了全额履约保证保险。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浙商财险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更出具了履约保函。

2016年12月20日,蚂蚁金服旗下的理财平台招财宝发布公告称,在该平台发布的侨兴集团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

据此前调查,此案链条过长,层层嵌套,等违约风险爆发之际,机构之间相互推诿,是同业乱象、不良腾挪乱象、金融套利乱象的典型案例。具体而言,就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贷款项目经过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推荐、互联网金融平台挂牌,再经过保险公司增信、商业银行保函、债券发起人个人全部财产做担保等,看似上了一重又一重的保险,当其全面违约之际,剥开层层担保链才发现,这不过是影子银行的又一场表外游戏。

以下为银监会官网公告(原文篇幅较长本文有删减)

银监会依法查处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

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银监会于2017年11月21日向广发银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查处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

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机构众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近几年罕见。案发时该行公司治理薄弱,存在着多方面问题。

  • 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对分支机构既存在多头管理,又存在管理真空。特别是印章、合同、授权文件、营业场所、办公场所等方面管理混乱,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 二是对于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设定红线的同业、理财等方面的监管禁令,涉案机构置若罔闻,违规“兜底”,承诺保本保收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同业市场秩序,严重破坏金融生态。
  • 三是涉案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违法套取其他金融同业的信用,为已出现严重风险的企业巨额融资,掩盖风险状况,致使风险扩大并在一部分同业机构之间传染,资金面临损失,削弱了这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 四是内部员工法纪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薄弱,有的甚至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形成跨部门作案小团体,与企业人员和不法中介串通作案,收取巨额好处费,中饱私囊。
  • 五是经营理念偏差,考核激励不审慎,过分注重业绩和排名,对员工行为疏于管理。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等多次专项治理中,均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行为排查和内部检查走过场。

银监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广发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机构方面,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

人员方面,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和2名原纪委书记分别给予取消五年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和经济处罚,对6名涉案员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广发银行总行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将依法处罚。目前,上述6名涉案员工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银监会责成广发银行总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总行相关高管及责任人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