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回应“冒名顶替教师16年”事件:冒名者提供新线索 还需查证

王莹莹查询档案发现,早在1999年,她就被当地教委录用了,而假的王莹莹 2001年才去上班。这期间的两年,自己没有收到来自教委的任何通知。相反,苗娟却以假身份拿着真材料进入教师队伍,并且一干就是16年。

 |  界面中国报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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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宿州,一个真名叫苗娟的人,冒用“王莹莹”的学历、照片、身份证号,在一所学校当起了教师,这一干就是16年。近日,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公布调查结果,该教师确系冒名顶替他人参加工作,决定对该冒名顶替者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并开展进一步全面调查工作。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宿州市民王莹莹向媒体反映,2016年5月,她所任职的公司为她缴纳社保,却发现怎么也交不进去。她就到埇桥区人社局查询,结果发现在其身份信息名下,早在2001年3月就开始缴纳社保,工作单位是顺河乡中心学校。带着疑问,王莹莹来到顺河乡中心学校,却在这里遇到了一个同样叫“王莹莹”的老师。王莹莹向媒体讲述称:“她说你是谁,我说我是王莹莹,我在人社社保交不进去,但是我查那边有一个王莹莹在缴。她说对啊,就是我,她说我来处理这个事情就好了。”

然而等到下个月,王莹莹发现自己的公积金也交不进去,状况和社保一样,都是和顺河乡中心学校的王莹莹老师缴重了。虽然对方表示自己更改了身份证号码,不影响王莹莹继续缴社保和公积金,但还是引起了王莹莹的怀疑。

原来,1997年王莹莹大学毕业,当时她的父母是宿州市的教师,曾以家庭困难的原因,利用教育系统内招的机会,托人帮女儿申请教师一职。为此,王莹莹还到上海去进修英语。后来,听说家乡的教师工作没有找好,她就在上海、东莞等地打工。2013年她回到宿州,2016年第一次在宿州缴纳社保,这才引出了后面的事情。

王莹莹向媒体表示,自己当时在东莞时交了九年的社保,因为那个时候没有联网,根本没有发现。而假的王莹莹是在2008年新办的身份证,这个身份证没有爸爸妈妈,对方解释称这张身份证是她在2008年花3000块办的,自己一个人有两张身份证、两个户口。

除了两人的身份证号“撞车”外,王莹莹也开始质疑,顺河乡中心学校的这份工作是不是也属于自己呢?于是她又来到埇桥区教体局查询档案,通过比对资料,发现档案的确是自己本人的。

2017年1月,她向埇桥区教体局实名举报此事。经过调查,埇桥区教体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她所举报的那个人,真名叫苗娟。2001年开始,利用王莹莹的原始学籍档案,还有她相关的证件,还有王莹莹的照片,办理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2001年3月,冒名王莹莹在顺河乡马场初中工作至今。”

王莹莹查询档案还发现,早在1999年,她就被当地教委录用了,而假的王莹莹 2001年才去上班。这期间的两年,自己没有收到来自教委的任何通知。相反,苗娟却以假身份拿着真材料进入教师队伍,并且一干就是16年。

埇桥区教体局近日召开局长办公会,作出对苗娟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的先期处理决定。除名决定已送达苗娟,并经本人签字,其他相关事项正按法定程序进行。根据埇桥区通报信息显示,宿州市埇桥区委副书记牵头,纪委、公安、教体、人社、编办、法制办等相关单位,组成了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

对于顶替事件发生的具体过程,王莹莹和苗娟如今各执一词,王莹莹称对此毫不知情,苗娟称王莹莹母亲知晓此事,并存在有偿提供原始资料,协助自己办理冒名顶替等行为。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而且被举报事件时间跨度较久,距今已经有16年时间,冒名顶替的多名当事人中,有2名关键经办人,一名是时任顺河乡教办室主任周超,另一名是时任马场中学校长刘宏仁,目前均已去世,无法形成证据链,调查取证工作较为困难,目前正在克服困难,积极推进。

11月30日,专项调查组分成3个小组,分别对相关涉事单位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开展谈话、问询及资料查询、验证等工作。在被调查过程中,苗娟提供了新的线索,调查组将进一步查证线索真实性。另一方王莹莹母亲——冒名顶替的知情人刘群英,因为被其家人以各种原因阻拦,拒绝与调查人员见面,导致此事调查进度受阻。下一步,调查组将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尽早查清整个事件涉及的方方面面,并会将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