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兄弟”商标被侵权,商标持有者竟不是版权方浙江卫视

商标的问题,越往后拖延,损失的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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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珺珺

9月6日消息,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奔跑吧兄弟”又现商标纠纷,其商标所有权人上海午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午际公司)将上海游族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游戏出版单位北京百度多酷科技有限公司及游戏下载平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均诉至法院,起诉的原因是上诉公司侵犯了“奔跑吧兄弟”的商标专用权。

原告诉称,其申请注册“奔跑吧兄弟”商标并获得核准,是该商标的权利人。腾讯公司在其应用宝官网游戏平台上提供《奔跑吧兄弟5-扑倒大作战》、《奔跑吧兄弟-决战卡丁车》、《奔跑吧兄弟5-跑男小镇》游戏的下载,但是上述游戏的开发者和游戏出版单位都未经授权,出版单位擅自使用“奔跑吧兄弟”商标构成侵权,游戏运营者构成共同侵权。腾讯公司作为游戏发布下载平台,为游戏出版者和运营者提供了平台且参与利润分成,亦构成共同侵权。故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奔跑吧兄弟”商标专用权,判令腾讯公司断开上述侵权游戏的链接,删除游戏的宣传和下载页面并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50万元

看到这里小编也有点糊涂了,众所周知《奔跑吧兄弟》是浙江卫视引进韩国SBS电视台综艺节目《Running Man》推出的大型户外竞技真人秀节目,虽然第五季后更名为《奔跑吧》,但“奔跑吧兄弟”的名号也使用了4季,而浙江卫视的主体是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蓝巨星公司),并不是本案中的起诉方上海午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午际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提交“奔跑吧兄弟”商标注册申请

浙江蓝巨星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提交第9类“奔跑吧兄弟”商标申请

高沃小知从商标局查询得知,上海午际公司在2014年7月24日提交了“奔跑吧兄弟”第9类商标的注册申请,比正主浙江蓝巨星公司2014年10月11日早提交了2个多月成功注册了下来。

我国商标注册一般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正是由于以上规定,商标申请更应该趁早。那么,浙江蓝巨星公司为何没有提早申请“奔跑吧兄弟”商标呢?

据悉浙江蓝巨星公司在2014年与韩国综艺节目《Running Man》方洽谈成功,引进版权推出类似中方节目。节目在公布时的原名为“跑男”(即Running Man的中文直译),并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了“跑男”这一商标。后来考虑到浙江卫视所播出的综艺节目都是五个字,不符合常规,节目名称随之更改为《奔跑吧兄弟》,而更名之后不知为何没有及时注册商标。

在此之前,“海贼王”的版权方同样吃了一个哑巴亏,海贼王传入中国最初的官方译名为《航海王》,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海贼王”才是最被大众所接受的中文译名,而海贼王版权方在起初开拓中国市场时,偏偏正好漏掉这个最具知名度的商标注册,导致被他人抢先一步注册成功。之后《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手游侵犯“海贼王”商标被处罚款近3000万元,而自己却不是受益方。自己辛苦创下的品牌眼睁睁看着给他人做了嫁衣,海贼王版权方只得默默心酸流泪。

而据小知查询,上海午际公司还申请注册了“百变大咖秀”商标,湖南卫视因为晚申请了20多天而遭遇了驳回.....

看完上面的案例,你有什么启发呢?高沃知识产权只想提醒一下各位:申请商标注册一定要“快、准、狠”!

快:企业未动、商标先行;

准:在商标注册之前,企业需要对商标进行精准的查询分析,以保证商标的最大通过率;

狠:企业在注册商标时,要考虑到不能给竞争对手留下可乘之机,比如采取组合注册、全类注册等方式。

商标被抢注了,说白了还是怪只能自己不当回事儿,为什么别人对你的商标都比你自己更上心呢?

商标的问题,越往后拖延,损失的也就越大!随着品牌价值的增加,有可能你搭进去的,就不止当初注册所需要的这点钱了。

聪明的人都是“企业未动,商标先行”,如果您有想法,抓紧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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