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情况来看,金锣败诉的更可能行很大;一旦败诉,将对金锣的品牌等构成不利影响,也会对其阶段性销售构成牵连。
因认为金锣的两款火腿肠在包装、装潢上涉嫌仿冒自己的产品,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于今年5月将大庆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胡说有理今天从双汇获悉,哈尔滨中级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其实在今年四五月份的时候,就有媒体报道称,黑龙江省内部分市县超市所售的金锣集团旗下的“新马克王”精制火腿肠和“波罗米亚”精制火腿肠被责令下架。而当地工商局工作人员透露,金锣火腿肠被当地工商部门责令下架的原因,是因为这两款产品涉嫌包装、装潢仿冒其他知名品牌产品。
为此,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大庆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起诉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当时双汇法务部表示,“双汇此次的诉讼请求,一是要求金锣公司立刻停止使用与涉案产品近似的包装、装潢、产品名称,并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第二要求金锣登报道歉,除此之外,保留追究金锣公司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据了解,引发此次官司是因为2016年双汇的工作人员就已经在市场上发现了金锣的两款火腿肠在包装、装潢上涉嫌仿冒问题。
双汇法务副总杨冠华今天告诉胡说有理,双汇的“马可波罗”火腿肠进入市场的时间已经很久了,要比金锣的“新马克王”和“波罗米亚”两个产品早10多年时间上市。双汇不仅使用在先,而且金锣的产品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仅从外包装上看,三款产品确实非常相似)
据媒体报道援引一份经公证处公证的市场调查报告显示,因为外包装高度相似,遮上字,1823位消费者中的九成人会把双汇的“马克波罗”火腿肠与金锣新出品的“新马克王”火腿肠和“波罗米亚”火腿肠看错搞混。
除了包装被双汇起诉抄袭外,市场上还有看法认为,金锣在推出的新品类中也不乏效仿双汇的嫌疑。如双汇推出Q趣、台式烤香肠、香脆肠、弹脆、加钙双汇王和椰果烤香肠等后,金锣便会跟随推出Q香、台式小烤肠、脆脆肠、弹劲、加钙金锣王和椰果小烤肠等。
对于双汇的控诉,大庆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答辩称,该公司是临沂新程金锣制品集团的下级单位,经授权后对金锣商标及字号有使用权。即使被控商品在名称、包装、装潢上与双汇产品相似相仿,也不构成侵权。理由是两家公司的火腿肠虽然是同类商品,但市场上区分明显,没有造成混淆和误认,之所以容易区分,是因为两家企业都是知名企业,商品都是驰名商标,“而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肯定会先放眼于字号、商标上。
金锣的官司不免让胡说有理想起了此前市场的“康帅傅”模仿“康师傅”;“奥利加”模仿“奥利奥”、“瓢柔”冒充“飘柔”、“娃啥啥”冒充“娃哈哈”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傍名牌的事情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远的不说,前几年江中集团推出的猴姑饼干,当时迅速引来众多仿冒者,江中集团一怒之下将仿冒者告上法庭。据公开报道显示,这些仿冒者中也不乏知名企业,但法院裁决仿冒者不仅败诉,还被判向江中赔偿。
杨冠华告诉胡说有理,目前该起官司已经开庭审理,正在等待一审判决,官司对此还是很有信心胜诉,否则也不会打这个官司。
不过胡说有理注意到,近日加多宝和王老吉关于红罐之争最终“双方共享红罐”的终审结果出来后,针对双汇起诉金锣外界也有了一种说法称:金锣的这种行为其实是一种取长补短的借鉴,并非抄袭。
对此说法,胡说有理实在不敢苟同,该起官司与加多宝、王老吉红罐之争完全无可比性。这让胡说有理不禁想起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替自己狡辩的的一句话:偷书不算“偷”,而是“窃书”!
中国食品产业评论员朱丹蓬认为,作为领先肉制品企业,金锣集团旗下公司涉嫌抄袭同行包装,是不道德的行为。从目前情况来看,金锣败诉的更可能行很大;一旦败诉,将对金锣的品牌等构成不利影响,也会对其阶段性销售构成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