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十部侦探推理小说(上)

你可以让一部小说卖遍全世界,世界上识字的人口只要有一半的人读一遍,你就赚发了。就像阿婆那样,她的作品成为仅次于圣经发行第二多的作品(一个原因是圣经只写了一本,而她一生写了80多本侦探小说),你可以想象她多么有钱。

 |  房子里的猫

我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虽然在正统文学批评家那里,即使是一流的推理小说(含侦探小说)其收藏价值也被认为不如一本公认的文学名著。但是其实你我知道,到

底什么样的小说会在你的心里停留的更久。在这一点上,历史排名与学术地位都帮不了这世界上任何的一本书,阅读本来就是个人的体验,你知道你需要什么,因什么而记住,被什么而打动。从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我写这个东西的动因,虽然这不过是我个人的漫长体验。碰到好的东西,我们总是希望与人分享,吃了一道好菜,

我们总有冲动去后厨房看看厨师的模样,像他致谢。甚至,我们希望别人亦能因书识人,找到自己的同类。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写推理小说的人都面临一个问题是,你如何让你的小说有读第二遍的价值,因为任何侦探小说的卖点无非是“谜”,如果这个谜是一场谋杀,这个命题可以分解为,他是谁杀的?凶手如何做到的(如何找到凶手的)?为什么杀他?三个基本问题。问题是,一旦谜底揭晓,你的书还有价值吗?有多少人能像阿城口中的钱德勒一样:“我们一读再读,全然不顾答案已经知道了几十年。”――阿城在为钱德勒全集写序时如是说。

你可以让一部小说卖遍全世界,世界上识字的人口只要有一半的人读一遍,你就赚发了。就像阿婆那样,她的作品成为仅次于圣经发行第二多的作品(一个原因是圣经只写了一本,而她一生写了80多本侦探小说),你可以想象她多么有钱。

但是,人们能不能记住你和你的作品,是另一回事。我这里所写的,都是我这20年的阅读中久久难忘并不顾结局已知一读再读的作品。有时读侦探小说,纯粹为了好玩,有时,也是为了逃避,世事浮沉,据说钱钟书也曾在考试前靠读侦探小说排解紧张(结果是数学考试只得了15分),柯南道尔也自嘲说,侦探小说乃消遣避世之唯一良方。在这里,你可以痛快淋漓的诅咒人性,看穿世间各种迷雾,来一次目的地明确的虚幻旅行,并有限的提升自己的智商。

所以,在自己落寞的时候,不妨静下心来,来欣赏一场华丽的阴谋,旅行结束之后,你会明白,一切终会豁然开朗。

一 《银色马》(作者:柯南道尔)――从寻常中发现“反常”

范达因列出的侦探小说二十戒条中,其中之一是:20、最后列举几项凡是认真的探案作家,都应竭力避免的几种用烂了的手法:

E.犯罪现场的狗没叫,以此判定凶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其出处就是《银色马》。

《银色马》是我最偏爱的福尔摩斯故事之一。虽然在现代的侦探小说读者看来,福尔摩斯的很多故事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比如依靠观察泥土与灰尘就能分析出一大推东西,极少创作密室作品,很多故事名为侦探小说实为探险作品。但这仍不妨碍我们喜爱福尔摩斯,这几乎是每个推理迷的初恋。初恋时,你难道会向今天

观察车模一样去色迷迷的测算三围吗?那时,恋人的一颦一笑,一个手势,都足以让你神魂颠倒,快乐和满足感在你单纯的眼中都来得十分容易。在与侦探小说的初恋中,福尔摩斯的成功,首先是人物塑造的成功。很多年过去了,也许我们已经不记得具体的故事细节,但是我们还是记得福尔摩斯的烟斗、华生医生的手枪。

其次,也有一些经典的案例故事,甚至被当作了警察学校的案例教程,《银色马》就是这样的一篇故事。如果一定要说它教会了我们什么,那就是从寻常中发现“反常”。梳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从中发现断裂点,从而重述整个故事。当然,我还极爱这篇故事的结尾,让我们一向冷峻的神探也幽默了一把,以至于多年后重读,还是不免会心一笑。

二 《三口棺材》(作者:约翰卡尔)――你看到了一切,却无法理解你看到的一切。

说空前容易,说绝后很难,因为你无法预知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是未来的垫脚石,放在那里等着后人超越。但是对于古典推理作家来说,密室之王卡尔写出的《三口棺材》无疑是同业者的灾难,空前绝后――这本作品问世已经半个多世纪了,至今在中外读者各种密室票选中仍旧排名第一。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与其同在一个时代,他都是你无法攀越的高峰。

虽然名字看来恐怖,但是故事本身仍是及其严谨的布局,解谜,推理。故事本身也没有借力超自然的恐怖来增加阅读刺激,在这一点上,卡尔远比后来的那些日本变格推理小说家们更保守,更绅士。就像故事中的主角――菲尔博士。

和柯南道尔一直瞧不起自己的推理小说不同,卡尔把侦探小说当成了自己的事业,不断开拓创新,挑战自己的智力极限。穷其一生设计出了多达50多种密室,利用自己的作品形成了一座“密室”大观园,其写作态度严谨,从不借助暴力色情片段渲染故事,每一次设局都力图给出完美解释,并将线索公平的交与读者。

在《三口棺材》中,他借菲尔博士之口,发表了集自己心血之大成的“密室讲义”。和阿婆相比,卡尔不是最富有的畅销书作家,但实在是最值得尊敬的一位,侦探小说作家和一般的纯文学作家有一个显著不同,那就是侦探小说作家前期作品往往好于后期,而纯文学作家相反。对于侦探小说作家,特别是古典推理作家,想要不断创新,写出新的诡计,新的故事,只会越来越难,总是面临各种模式被穷尽的问题。

《三口棺材》是其早期作品,卡尔自己后来探索多年,也未能再写出比本书更为精彩复杂的密室作品。但其把侦探小说当作科学一样孜孜不倦研究的态度让我辈肃然起敬。或许有一天,在本格推理领域(不含日本种种的变态推理),终于一天《三口棺材》会被超越,但后来者即使想超越他,也无法不首先尊敬他。

三 《锅匠士兵裁缝间谍》(约翰勒卡雷)――理解你的同伴

猜一猜我读《锅匠士兵裁缝间谍》时是几岁?只有十四岁。那时北京大栅栏有个旧书店,忘了怎样淘到这本书。书中的一句话让我记住了好多年,也怀疑了好多年。那句话是:即使做了多年的情报工作,他说起谎来至今不是很自然。

我一直怀疑,做特务怎么可能不会说谎呢,在我看来,做特务说谎就像变色龙变色一样,应该像条件反射一样容易。

这本书被扔在角落里好多年,还好多次变更住所,都没有丢掉它。直到有一天我做了记者――一个十分依赖说谎能力的职业(大概是以合法借口说谎最多的职业之一)――至少在当下是这样。这时,我才突然发现,我仿佛成了儿时读过的书中的人物,一切都成了奇妙的讽刺――即使做了多年的记者工作,我说起谎来至今仍不是很自然。

那时,我才突然明白,明白了很多事,明白了这部叙事沉重、节奏迟缓的作品为什么被视为间谍小说大师勒卡雷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因为创作生涯后期的勒卡雷对于人性的剖析已越来越深刻。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一个人会做了多年特工,仍不大擅于说谎;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不大擅于说谎,仍然要冒着各种危险坚持做下去――即使有一天客死他乡。

四 《嫌疑人X的献身》(东野圭吾)――一个人的地图,却成为另一个人的迷宫

侦探小说作家不得不一生致力于诡计的设计中,他们有时把自己当做工程师(如后面提到的小说家即有是工程师出身),把作品当做数学模型,将各种要素按逻辑排列组合,组成故事。直到精疲力竭,再也写不出新的故事。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古典推理最终衰落的原因。因为人的智力总是有极限的。

实际上,有一种(或者说两种)诡计是最普遍也最容易发生的,却很少被侦探小说写到,那就是关于爱情的诡计:我假装爱上你,或者,我假装没有爱上你。

都足以令人震惊,心碎。都足以令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一夜白发。我记得卡尔曾经在作品中尝试过这种类型,但是这种故事又是最难写的,因为侦探小说作家大多因太过严谨而不擅于在作品中调情。甚至,一些传统侦探小说家本身就排斥这一做法。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曾经在《四签名》里对华生说:你写的故事,好像在几何公式里加入了爱情故事(指福尔摩斯的第一部作品《血字的研究》)。这不应是重点。但东野圭吾颠覆了这一切。

据说根据同名小说改变的电影曾经让人流泪。我看完原书,不至于流泪,但是也有余音绕梁三日的感觉。柯南道尔认为逻辑和爱情无法相容,但是这部书却恰恰将两者完美结合。整个故事就像一个精密搭建的数学世界,但世界的本源却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之一――爱情。

五 《桶子》(作者:克劳夫茨)――一生只有一次的辉煌演出

如果生一次病就能名扬世界,在身后被很多人记住,那我也愿意生一次这样的病。

工程师克劳夫茨病倒了,在病床上无所事事的他写下了《桶子》,不料这部书却被看做是古典推理的巅峰之作。克劳夫茨也因此被尊为古典推理的“不在场证明”大师。也许写小说并不是他的本意吧,克劳夫茨如昙花一现般在推理文学的星空中划过,只留下这样一部传世之作,即了无音讯。

如果仅从文笔而论,工程师出身的克劳夫茨不仅无法和文笔精致的约瑟芬铁伊、柯南道尔相比,甚至和文笔简单、叙事嗦的阿婆比也有差距,刻画人物也显得很幼稚。但工程师的头脑还是使他有能力设计出一个精彩的“局”,也是古典推理文学中最精彩的一个局之一。

记得书看到一半时,我很为作者捏把汗,不知他如何破局,或是会不会虎头蛇尾(注;《桶子》的写法是从一开始就交待案件凶手,将主要悬念留在如何破解凶手的布局上)。他给书中那个律师起的名字也很搞笑,叫克林顿,克林顿登场后的那段盘问,实在是让人觉得绝望,明知是一桩冤案,在凶手的严密布局下,似乎已成铁案。然而,一切都从一台打字机开始改变了。

写推理小说介绍有个规矩,不许泄露故事情节,所以只能说到此。但是,后来有时自己碰到了一些难事,我确实都会想到克劳夫茨,想到那台打字机……